证券代码:688016 证券简称:心脉医疗 公告编号:2025-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其中《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中部分公司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因此,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与公司监事、监事会相关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的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继续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原有制度规则中关于监事会或监事的规定。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如下:
上述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序号为1-9的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待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后同步实施。修订后及新制定的部分治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转D23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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