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606 公司简称:绿地控股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上半年,国家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经济政策,狠抓扩内需、促消费,加力推进“两新一重”,并以更大的力度稳楼市稳股市,努力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给房地产、基建、消费等行业注入了一定的动力。但是,政策落地见效需要一定的时间,企业仍然面临较为复杂的外部环境。在此背景下,公司上下迎难而上、主动作为,以开展主题劳动竞赛为核心抓手,围绕“六赛六比”的主线,持续掀起大干、快干、实干的工作热潮,加快推动重点工作攻坚突破,总体取得了“两稳三进一降”的工作成绩,进一步巩固了企稳态势。
“两稳”:以赛促干,经营业绩总体企稳。上半年,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945亿元,利润总额-36亿元,仍有一定亏损,但部分反映当期工作成效的指标完成较好。如房地产业去化金额339亿元,同比增长6.6%。以赛促稳,重点风险稳步化解。千方百计增加流动资金,延展到期贷款,压降成本费用,实现了现金流紧平衡;同时,着力化解一批重大诉讼及供应链风险,营造了相对稳定的发展环境。
“三进”:以赛破局,老赛道业务克难奋进。创新思路与方法,狠抓攻坚突破,在房地产业盘活去化、资产运营、复工交付、产品提升及基建产业生产推进、市场拓展等重点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以赛促转,新赛道业务乘势跃进。金融、能源、汽车流通等新赛道业务完成一批战略性布局,进一步打通了产业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以赛鼓劲,核心团队比学赶超持续精进。通过劳动竞赛,调动了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了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赛出了一批好的成绩、好的方法、好的作风、好的典型。
“一降”:以赛降本,各类成本费用明显下降。其中,销售费用同比减少6.65亿元,降幅40.96%;管理费用同比减少7.01亿元,降幅20.47%;财务费用同比减少0.39亿元,降幅1.04%。
证券代码:600606 证券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25-033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8月15日,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2025年8月26日,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玉良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10人,以通讯方式参会的董事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详见《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4)。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原条款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执行总裁、董事会秘书等。”
修订为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执行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详见《关于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25-03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36)。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06 证券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25-035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原条款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执行总裁、董事会秘书等。”
修订为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执行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本次章程修订内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06 证券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25-034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从业人员总数3945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近三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426.3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9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9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宋智泉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姜彦雯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张权
拥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执业资质及律师职业资格。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大信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预计2025年度审计费用约50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具体由董事会根据具体工作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3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3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06 证券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25-032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涉及诉讼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决[2025]79号)。根据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责令整改的要求,现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涉及诉讼事项情况进行公告。
●公司所处的房地产及基建行业进入深度调整期,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涉及的相关诉讼事项出现一定程度上升。对此,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并把诉讼化解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采取组建工作专班、实施领导包案、强化督办考核、完善重大诉讼化解机制等措施,全力予以推进。经过公司妥善处理,过往的诉讼事项,大部分处于已决状态。对于未决诉讼事项,公司也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予以妥善处理,进一步减小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影响,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2022至2024年,公司已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在相应的年报中进行了会计处理及披露。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审理、判决、执行,其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仲裁生效判决/裁决为准。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决[2025]79号)。根据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责令整改的要求,现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涉及诉讼事项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过去几年,受多重因素的影响,公司所处的房地产及基建行业进入深度调整期,行业上下游相关诉讼纠纷增多。在此背景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涉及的建设工程施工/采购诉讼纠纷、房地产买卖/租赁诉讼纠纷等出现一定程度上升。
一、2022年涉及诉讼情况
2022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3655件,累计金额193.24亿元。其中,已决诉讼3641件,累计金额187.23亿元;未决诉讼14件,累计金额6.02亿元。
1.被诉事项情况
2022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事项共有3128件,累计金额139.94亿元。其中,已决诉讼3118件,累计金额138.50亿元;未决诉讼10件,累计金额1.44亿元。按诉讼类别划分:建设工程施工/采购诉讼纠纷2378件,金额76.69亿元;房地产买卖/租赁诉讼纠纷392件,金额1.49亿元;其他诉讼纠纷358件,金额61.76亿元。
2.主诉事项情况
2022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事项共有527件,累计金额53.30亿元。其中,已决诉讼523件,累计金额48.73亿元;未决诉讼4件,累计金额4.58亿元。按诉讼类别划分:建设工程施工/采购诉讼纠纷404件,金额43.79亿元;房地产买卖/租赁诉讼纠纷79件,金额1.05亿元;其他诉讼纠纷44件,金额8.46亿元。
二、2023年涉及诉讼情况
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4309件,累计金额317.47亿元。其中,已决诉讼4261件,累计金额303.31亿元;未决诉讼48件,累计金额14.15亿元。
1.被诉事项情况
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事项共有3576件,累计金额224.41亿元。其中,已决诉讼3538件,累计金额215.50亿元;未决诉讼38件,累计金额8.90亿元。按诉讼类别划分:建设工程施工/采购诉讼纠纷2302件,金额117.82亿元;房地产买卖/租赁诉讼纠纷843件,金额5.94亿元;其他诉讼纠纷431件,金额100.65亿元。
2.主诉事项情况
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事项共有733件,累计金额93.06亿元。其中,已决诉讼723件,累计金额87.81亿元;未决诉讼10件,累计金额5.25亿元。按诉讼类别划分:建设工程施工/采购诉讼纠纷495件,金额56.52亿元;房地产买卖/租赁诉讼纠纷154件,金额3.03亿元;其他诉讼纠纷84件,金额33.51亿元。
三、2024年涉及诉讼情况
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8801件,累计金额390.36亿元。其中,已决诉讼8082件,累计金额348.32亿元;未决诉讼719件,累计金额42.04亿元。
1.被诉事项情况
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事项共有8082件,累计金额348.32亿元。其中,已决诉讼6674件,累计金额272.14亿元;未决诉讼1408件,累计金额76.18亿元。按诉讼类别划分:建设工程施工/采购诉讼纠纷4991件,金额145.61亿元;房地产买卖/租赁诉讼纠纷2400件,金额20.27亿元;其他诉讼纠纷691件,金额182.44亿元。
2.主诉事项情况
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事项共有719件,累计金额42.04亿元。其中,已决诉讼616件,累计金额21.61亿元;未决诉讼103件,累计金额20.43亿元。按诉讼类别划分:建设工程施工/采购诉讼纠纷410件,金额33.72亿元;房地产买卖/租赁诉讼纠纷194件,金额1.58亿元;其他诉讼纠纷115件,金额6.74亿元。
四、2025年上半年涉及诉讼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6998件,累计金额298.24亿元。其中,已决诉讼4185件,累计金额85.03亿元;未决诉讼2813件,累计金额213.21亿元。
1.被诉事项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事项共有6496件,累计金额254.53亿元。其中,已决诉讼3961件,累计金额77.39亿元;未决诉讼2535件,累计金额177.14亿元。按诉讼类别划分:建设工程施工/采购诉讼纠纷3805件,金额109.08亿元;房地产买卖/租赁诉讼纠纷2109件,金额7.26亿元;其他诉讼纠纷582件,金额138.19亿元。
2.主诉事项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事项共有502件,累计金额43.71亿元。其中,已决诉讼224件,累计金额7.64亿元;未决诉讼278件,累计金额36.07亿元。按诉讼类别划分:建设工程施工/采购诉讼纠纷193件,金额36.94亿元;房地产买卖/租赁诉讼纠纷135件,金额1.56亿元;其他诉讼纠纷174件,金额5.21亿元。
五、相关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1.近年来,公司所处的房地产及基建行业进入深度调整期,在此背景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涉及的相关诉讼事项出现一定程度上升。对此,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并把诉讼化解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采取组建工作专班、实施领导包案、强化督办考核、完善重大诉讼化解机制等措施,全力予以推进。经过公司妥善处理,过往的诉讼事项,大部分处于已决状态。对于未决诉讼事项,公司也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予以妥善处理,进一步减小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影响,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此外,公司后续可能涉及的新增相关诉讼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022至2024年,公司已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在相应的年报中进行了会计处理及披露。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审理、判决、执行,其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仲裁生效判决/裁决为准。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整改措施
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诉讼信息披露管理,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为此,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落实以下措施:
1.准确统计。公司按监管要求及时统计发生的诉讼和仲裁事项,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完整。
2.及时披露。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对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以及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诉讼和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达到前述标准的,均及时进行临时公告予以披露,并在年度报告中予以汇总披露。
3.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重大内部信息管理制度,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子公司按照公司重大内部信息管理要求,密切关注、跟踪日常事务中与信息披露相关的事项,严格执行重大内部信息报告机制。
4.加强培训。持续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各部门、各子公司责任主体的披露意识,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06 证券简称:绿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6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2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黄埔区会馆街51号绿地外滩中心T3栋38F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2日
至2025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9月9日(星期二)上午9:00至下午16: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3、登记地点联系方式:电话:021-52383315,传真:021-52383305
4、登记地点交通:地铁2 号线、11号线江苏路站4 号出口,公交01、62、562、923、44、20、825、138、71、925 路
5、股东须持以下有关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①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
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③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
6、异地股东可以传真、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700号
(2)邮政编码:200023
(3)联系电话:021-63600606,23296400
(4)联系传真:021-53188660*6400
(5)电子邮件:ir@ldjt.com.cn
(6)联系人:吴先生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