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628)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
1.3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报告(A股/H股)的议案》,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董事长、执行董事蔡希良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执行董事利明光代为出席、表决并主持会议。
1.4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5 根据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本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按已发行股份28,264,705,000股计算,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238元(含税),共计约人民币67.27亿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1.6 本报告摘要中,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币种为人民币。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2.2.1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
1.投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不含受限资金等)、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定期存款、存出资本保证金、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等。
2.在计算“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基本与稀释)”和“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比率时考虑了基础数据的尾数因素。
3.资产负债比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2.3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本公司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数据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有关数据并无差异。
2.2.4合并财务报表中变动幅度超过30%的重要项目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3 截至报告期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
1.HKSCC Nominees Limited为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为代香港各股票行客户及其他香港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持有。因联交所有关规则并不要求上述人士申报所持股份是否有质押及冻结情况,因此HKSCC Nominees Limited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2.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均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3.截至本报告期末,除HKSCC Nominees Limited情况未知外,本公司上述其他股东不存在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情况。
第三节 重要事项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中保费数据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财会〔2006〕3号)及《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下相关数据。
3.1 业务综述
2025年上半年,公司坚持高质量发展主题,积极布局应对市场变化,大力推动变革转型,业务发展顺势而上,交出了稳中有进、进中提质、量质齐升、效速兼取的优异答卷。
业务指标保持领先,再迈新台阶。在保持经营大盘稳定的同时,公司各渠道奋力开拓,主要指标再创佳绩。本报告期内,公司总保费达5,250.88亿元,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同比增长7.3%,市场份额稳步提升。首年期交保费达812.49亿元,稳居行业榜首;长期竞争优势进一步凸显,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达303.05亿元,占首年期交保费比重为37.30%,其中,个险渠道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占个险渠道首年期交保费比重超45%。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销售人力64.1万人,销售队伍规模保持领先;持续推进营销体系改革,队伍质态稳步提高。
经营质效不断优化,再现新突破。公司将资产负债管理理念贯穿经营管理各环节,突出价值和效益导向,规模价值保持领先,经营质效持续提升。积极推进产品供给形态多元、期限多元、成本多元,本报告期内,公司人寿保险2、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新单保费比重分别为30.32%、32.01%、33.42%;大力推动业务结构转型,浮动收益型业务实现强劲增长,在首年期交保费中的占比较上年同期提升超45个百分点,业务结构转型实现突破。公司强化降本增效,积极落实“报行合一”,加强精细化管理,在多元化均衡发展策略下,新业务负债刚性成本进一步下降,费用投入产出效率显著提升。14个月保单持续率达92.10%,同比提升0.6个百分点,发展基础更加牢固。2025年上半年新业务价值实现快速增长,较2024年同期重述结果3同比提升20.3%,达285.46亿元,继续引领行业。2人寿保险包括终身寿险、定期寿险、两全保险。32024年同期结果使用2024年末内含价值评估经济假设重述。
综合实力持续提升,再上新高度。公司坚持高质量发展,综合实力持续增强,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投资资产双双突破7万亿元,分别为7.29万亿元和7.13万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达5,236.19亿元,同比增长2.7%;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190.94%,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达139.54%,持续保持较高水平;内含价值为1.48万亿元,稳居行业首位;公司拥有长险有效保单件数达3.27亿份。
公司持续深化资产负债联动,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9.31亿元,同比增长6.9%。
主要经营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
1. 2024年同期结果使用2024年末内含价值评估经济假设重述。
2.长期个人寿险保单持续率是寿险公司一项重要的经营指标,它衡量了一个保单群体经过特定时间后仍维持有效的比例。指在考察月前14/26个月生效的保单在考察月仍有效的件数占14/26个月前生效保单件数的比例。
3.退保率指长期险业务当期退保金占期初准备金与当期保费之和的比例,退保金、准备金、保费等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财会〔2006〕3号)及《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下相关数据。
3.2 保险业务分析
3.2.1 总保费数据
1.总保费业务分项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本表趸交业务包含短期险业务保费。
2.总保费渠道分项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
1.个险渠道总保费主要包括营销队伍保费、收展队伍保费等。
2.其他渠道总保费主要包括政策性健康险保费、网销业务保费等。
3.总保费前五家及其他分公司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本公司总保费主要来源于经济较发达或人口较多的省市。
3.2.2 业务分析
1.分渠道业务分析
个险渠道
个险渠道以高质量发展为根本遵循,始终坚持价值引领,在稳健经营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渠道转型升级,业务结构更加多元,改革增效成果稳步显现。本报告期内,个险渠道总保费为4,004.48亿元,同比增长2.6%,其中,续期保费为3,265.63亿元,同比增长10.4%。首年期交保费为640.85亿元,其中,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为302.80亿元,占首年期交保费比重超45%,业务可持续发展能力稳固。个险渠道大力推动浮动收益型产品发展,分红险实现快速增长,占个险渠道首年期交保费比重超50%,成为新单保费的重要支撑。个险渠道上半年新业务价值达243.37亿元,同比提升9.5%4。4基于使用2024年末内含价值评估经济假设重述的2024年同期结果计算。
2025年上半年,个险渠道持续推进营销体系改革,不断强化“客资建队伍”理念,坚持队伍常态运作,稳固队伍管理阵型,深耕“优增优育”,优化队伍结构,不断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截至本报告期末,个险销售人力为59.2万人,基本保持稳定,其中,营销队伍规模为37.6万人,收展队伍规模为21.6万人,队伍优增优育取得实效,优增人力同比提升27.6%。
银保渠道
银保渠道积极推动渠道转型,通过落实“报行合一”降本增效,实现保费规模、新业务价值双提升。持续拓宽银行合作,网点经营扩面提质。聚焦专业化建设,推动队伍提质增效。丰富银保产品体系,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本报告期内,银保渠道各项核心指标全面提升,总保费达724.44亿元,同比增长45.7%;新单保费达358.73亿元,同比增长111.1%;首年期交保费达170.32亿元,同比增长34.4%;续期保费达365.71亿元,同比增长11.7%,占渠道总保费的比重为50.48%。银保渠道客户经理为1.8万人,人均产能同比大幅提升51.8%。
团险渠道
团险渠道坚持以效益为中心,聚焦专业经营,加强精细管控,优化转型传统业务,推进短期险业务稳步发展。本报告期内,团险渠道总保费为144.37亿元;其中,短期险保费为131.62亿元。团险渠道短期险综合成本率显著下降,效益有效提升。截至本报告期末,团险渠道销售队伍规模为3.1万人,人均产能较上年同期增长6.7%,实现稳步提升。
其他渠道
本报告期内,其他渠道总保费达377.59亿元,同比增长8.1%。公司积极开展各类政策性健康保险业务,支持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截至本报告期末,参与承办200多个大病保险项目、70多个长期护理保险项目和140多个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项目。
互联网保险业务
公司持续推进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完善集中运营、统一管理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体系,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体验。2025年上半年,互联网保险业务总保费5达704.86亿元,同比大幅增长。5包括公司各销售渠道通过互联网开展的线上保险业务的保费。
2.保险产品分析
2025年上半年,公司坚守寿险主责主业,顺应行业经营逻辑演化,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积极推进产品供给创新突破,推出产品八十余款,持续打造形态丰富、与市场相适应的产品供给体系,以高质量产品供给更好地服务民生和实体经济发展。
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加强重点领域产品研发。公司坚决贯彻落实新“国十条”,积极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扩充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库,加大健康保险产品创新力度,扩大普惠保险覆盖范围。商业养老保险方面,围绕风险保障、财富管理等保障功能,结合备老人群、老年人群差异化的养老保障需求,不断丰富商保年金产品,满足客户多样化养老保障和跨期财务规划需求;健康保险方面,完善多元化、差异化健康保险产品体系,上半年推出个人长期失能收入损失产品等多款公司首推健康保险产品,紧跟医疗医药技术发展,将更多创新药械纳入健康保障责任。普惠保险方面,推动普惠保险扩面提质,聚焦“两新”“老年”“小微企业”“乡村”等普惠重点群体、特定区域保障需求,提供专属产品等个性化解决方案,公司推出老年专属旅游意外、家政人员意外和疾病、“一带一路”系列等保险产品。
聚焦客户需求,坚持多元化产品供给策略。公司大力开展客户需求调查研究,推进产品敏捷有效供应,为客户提供从摇篮到传承的保险保障,持续优化产品结构。一是提供全生命周期保险保障,结合不同生命周期保险保障需求特点,推出多系列产品。二是产品形态更加多元,坚持资产负债统筹管理,围绕不同客户差异化的风险偏好特征,结合适当性管理要求,构建涵盖不同产品种类、与市场环境相适应的浮动收益型产品体系,积极助力公司业务转型发展。
3.2.3 “保险+服务”生态建设
公司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大力推进“保险+服务”生态建设,赋能公司主业发展。通过与中国人寿集团成员单位开展综合金融业务,积极构建综合金融生态圈;基于建立差异化优势、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的发展战略,稳步推动大健康大养老生态建设。
综合金融生态圈
公司充分发挥中国人寿集团保险、投资、银行三大业务板块协同发展的优势,围绕“一个国寿、一生守护”经营理念,持续丰富综合金融产品服务体系,开展保险协同、保银协同、保投协同等业务,为客户提供保险保障、财富管理、健康养老等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优质金融保险服务。
2025年上半年,协同销售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业务保费125.84亿元,保单件数同比增长9.5%,推出“鑫安宝”“鑫骑宝”等寿险、财险综合保障计划,实现“一次录入、一键支付、组合出单、售后协同”;搭建“鑫续宝”“安鑫付”等保银协同服务场景,联合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开展“小小金融家”“广发开放日”“综金体验日”等客户经营活动,广发银行代理本公司银保首年期交保费13.02亿元;协同销售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规模88.76亿元;不断深化与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业务合作,立足保险和投资优势推动保投协同纵深发展。
大健康大养老生态建设
2025年上半年,公司在大健康与大养老服务领域不断探索创新,稳步推进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的健康养老服务生态。
在“保险+健康”方面,整合内外部资源,建设健康管理服务生态,上线在线问诊等普惠型服务及VIP增值服务,为客户提供多样化权益及便捷的就医健康服务通道,促进客户健康水平提升;持续研发推广健康保障与健康管理融合产品,探索推进健康管理服务在城市定制型商业健康保险项目中发挥更大价值;优化健康服务流程管理和关键环节管控,提升健康管理数智化支撑水平,为公司业务发展注入新动力。在“保险+养老”方面,秉持“让子女放心、让老人安心”的养老生态建设理念,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优势,稳步推进养老服务多方式供给,加快在重点战略区域的布局,着力构建国寿特色养老生态。积极推进CCRC养老社区、城心养老公寓、康养旅居三大养老产品线布局落地,截至本报告期末,已累计在15个城市布局19个机构养老项目,推出四款“随心居”旅居产品,研究探索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满足客户多元养老需求,赋能保险主业发展。
3.3 投资业务分析
2025年上半年,债券市场利率维持低位震荡,优质资产稀缺;股票市场总体波动向上,结构分化明显。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公司坚持资产负债匹配原则和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稳健投资理念,保持战略定力,把握市场机会做好跨周期投资布局,持续优化资产配置结构,稳定投资收益水平。固定收益方面,灵活调整配置节奏和品种策略,持续稳固配置底仓。权益投资方面,稳步推进中长期资金入市,积极布局新质生产力相关领域,加大优质高股息资产配置力度。另类投资方面,聚焦优质主体和核心资产,创新投资模式,稳定配置规模。公司资产配置保持稳健,资产质量整体优良。
3.3.1投资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
1.债权型金融产品包括债权投资计划、信托计划、资产支持计划、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专项资管计划、资产管理产品等。
2.其他固定到期日投资包含存出资本保证金、同业存单等。
3.基金含权益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等,其中货币市场基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余额为17.18亿元。
4.其他权益类投资包括私募股权基金、未上市股权、优先股、股权投资计划等。
5.现金及其他包括现金、银行活期存款、银行短期存款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投资资产达71,271.53亿元,较2024年底增长7.8%。债券、定期存款、债权型金融产品等品种配置比例基本保持稳定,股票和基金(不包含货币市场基金)配置比例由2024年底的12.18%上升至13.60%。
3.3.2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在计算投资收益率时,分母平均投资资产不含其他债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额,以反映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战略意图,同时仅对固定到期类资产的利息收入和投资性房地产的租金收入等进行年化,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利息收入/支出、股息收入、价差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均不年化。
2025年上半年,实现净投资收益960.67亿元,净投资收益率为2.78%;实现总投资收益1,275.06亿元,总投资收益率为3.29%。
本公司三年平均投资收益率情况如下:
注:三年平均投资收益率为根据最近三个完整年度投资收益率的算术平均数,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2024年投资收益率采用根据新会计准则编制的数据,2022年及2023年投资收益率采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号)等编制的数据。
3.3.3信用风险管理
公司信用资产投资主要包括信用债以及债权型金融产品,投向主要为银行、交通运输、非银金融、公用事业和能源等领域。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持仓信用债外评AAA级占比超过98%;债权型金融产品外评AAA级占比超过99%。总体上看,公司信用类投资资产质量良好,风险可控。
公司始终坚持稳健的投资理念,依托严谨科学的内部评级体系和多维度的风险限额管理机制,投前审慎把控标的信用资质和风险敞口集中度,投后持续跟踪,通过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有效管控信用风险。
3.3.4重大投资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达到须予披露标准的重大股权投资和重大非股权投资。
3.4 数智化运营服务
2025年上半年,公司立足数字经济发展新阶段,以客户为中心、以数据为驱动,全面推进数字金融走深走实,创新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推动运营服务效率更高、触点更广、体验更优,持续厚植“简捷、品质、温暖”的“国寿好服务”品牌底色,以高水平数智化运营服务赋能公司高质量发展。
数字基座持续夯实。通过全面深化技术自主掌控能力,持续推进数据中心智能化、极简化、分布式架构转型,实现算力基础设施更加弹性、安全、可靠。优化“技术+机制”双轮驱动的数据管理体系,数据管理能力行业领先,成功入选国家数据局2025年可信数据空间创新发展试点单位,彰显公司在数据管理领域的卓越实力与行业影响力。牵头制定金融行业标准《保险业信息系统分类与建设基本要求》,持续输出国寿经验与智慧。
数智赋能提质增效。紧抓人工智能发展机遇,以中国人寿寿险APP为核心,构建实时直达客户的数字化运营服务矩阵,推动AI大模型等新技术与业务场景深度融合。数字核保员带动核保智能审核率提升至95.8%,坐席智能助手助力95519人工接通率稳居高位,新版智能客服机器人应答准确率超95%。2025年上半年商业保险理赔案件超1,200万件,数智化服务赔案占比超75%,创新推出医保商保融合快赔服务,试点地区快赔服务案件无人工率达25%。
服务供给暖心多元。“线上一键直达、线下就在身边”的服务体系触点扩容、体验升级。试点上线官方企业微信客户服务,打造快捷、精准的新服务触点。中国人寿寿险APP全新改版,累计注册用户超1.6亿人。超760家柜面完成焕颜改造,空中客服一站式服务人次同比增长30.3%。通过线上线下触点提供暖心适老服务超1,011万人次。“国寿616客户节”“听名医 讲免疫”等多元增值服务活动覆盖客户超5,149万人次。
消保工作扎实有序。以“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守护人民美好生活”为己任,“大消保”工作格局持续深化。“消保+”金融教育宣传活动声量扩大,助力消费者识别防范“金融诈骗”“代理退保”等危害金融市场秩序的典型问题,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关活动触达消费者人次同比提升81.3%,荣获中国金融传媒2025金融消费者教育宣传优秀案例。人身保险服务质量指数连续两年排名行业第一,消保监管评价连续四年位居行业最高档,客户满意度高位提升。
3.5 专项分析
3.5.1保险服务收入
保险服务收入主要包括保险期间内确认的预计当期发生的保险服务费用、合同服务边际摊销、非金融风险调整变动、保险获取现金流量摊销、保费分配法分摊等。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5.2保险服务费用
保险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当期发生的赔款及相关费用、保险获取现金流量摊销、亏损部分的确认及转回等。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5.3 承保财务损益
承保财务损益为保险合同所产生的与货币时间价值及金融风险相关的影响计入当期损益的部分。其中,对于适用浮动收费法计量的合同,其金额为对应投资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5.4 保险合同负债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保险合同负债为62,851.32亿元,较2024年底增长7.9%,主要是受新增的保险业务、续期业务保险责任的累积以及市场利率变化等因素的综合影响。
保险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为7,547.30亿元,较2024年底增长1.6%,主要是受当期新增的保险业务的影响。当期初始确认签发的保险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为262.09亿元,同比下降31.0%,主要是受市场利率变化的影响。
3.5.5 现金流量分析
1.流动资金的来源
本公司的现金收入主要来自于收到的保费、利息及红利、投资资产出售及到期收回投资。这些现金流动性的风险主要是合同持有人和保户的退保,以及债务人违约、利率和其他市场波动风险。本公司密切监视并控制这些风险。
本公司的现金及银行存款为我们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现金支出需求。截至本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196.43亿元。此外,本公司绝大部分定期银行存款均可动用,但需缴纳罚息。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的定期存款为4,572.34亿元。
本公司的投资组合也为我们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无法预期的现金支出需求。由于本公司在其投资的某些市场上投资量很大,也存在流动性风险。某些情况下,本公司对所投资的某一证券的持有量有可能大到影响其市值的程度。该等因素将不利于以公平的价格出售投资,或可能无法出售。
2.流动资金的使用
本公司的主要现金支出涉及支付与各类人寿保险、年金、意外险和健康险产品之相关负债,营业支出以及所得税和向股东宣派的股息。源于保险业务的现金支出主要涉及保险产品的给付以及退保付款、提款和保户质押贷款。
本公司认为流动资金能够充分满足当前的现金需求。
3.合并现金流量
本公司建立了现金流测试制度,定期开展现金流测试,考虑多种情景下公司未来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情况,并根据现金流匹配情况对公司的资产配置进行调整,以确保公司的现金流充足。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5.6 偿付能力状况
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风险和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本。根据资本吸收损失的性质和能力,保险公司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是指核心资本与最低资本的比率,反映保险公司核心资本的充足状况。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是指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之和与最低资本的比率,反映保险公司总体资本的充足状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90.94%,较2024年底下降16.82个百分点;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39.54%,较2024年底下降13.80个百分点,持续保持较高水平。受权益类资产配置规模增长、市场利率波动等影响,偿付能力充足率较2024年底有所下降。
3.6 风险管理
本公司建立了由董事会负最终责任、管理层直接领导,以风险管理部门为依托,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设立了公司治理层面、总公司层面、省级分公司层面、地市级分公司层面、县级支公司层面相互联动的五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依托五级风险管控架构,设置了以风险管理为中心的三道防线,三道防线积极配合,统筹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公司高度重视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构建了以《全面风险管理规定》为总纲,以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七大类风险制度为抓手,以《风险偏好体系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业务实施细则为依托的“1+7+N”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体系。
公司搭建了以风险偏好陈述书为载体、以风险容忍度和限额指标为抓手的风险偏好管理体系,将风险偏好与经营管理各领域有机结合,不断深化对各类风险的监测、评估及管控,实现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的良性互动,切实推动资产端与负债端的高质量联动。公司每年开展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自评估,从制度健全性和遵循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估,推动风险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在行业SARMRA评估中得分稳居人身险公司前列,风险综合评级连续28个季度保持A类评级。
公司积极统筹发展与安全,着力优化高效严密的风险管理体系,扎实落实产品定价动态调整机制、营销体系改革、“报行合一”等监管新规要求,将风控合规举措深度融入业务场景,强化重点领域风险的精准防控,持续打造风险早期纠正机制。同时,积极推动风控数智化转型,强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风险防控中的运用,创新打造风险防控的集约化管理模式,推进覆盖多维、敏捷高效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发挥实效,推动风险的源头防控及穿透管理。
公司始终秉持高度责任感,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做好重要数据与个人信息保护,全力保障客户合法权益。通过优化数据管理长效机制,强化数据安全策略,提升网络安全能力,持续筑牢数字时代安全基石。面对更趋复杂严峻的内外部形势,公司将始终把风险防控作为永恒主题,坚守合规经营不动摇,对标合规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双认证,不断完善合规体系建设。同时,不断强化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的合规意识,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3.7 未来展望
3.7.1行业格局和趋势
今年以来,随着“报行合一”、产品定价动态调整机制、个人营销体制改革深入实施,以及万能险新规、规范保单分红、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措施落地,引导行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信号更加强烈。可以预见,今后一段时期,行业经营逻辑将加速从规模扩张向价值创造与效率提升转型,竞争焦点将全面转向客户长期价值经营、服务质量体验、风险定价能力和成本精细化管控。在此背景下,提升资产负债匹配管理能力、加快产品转型和康养生态布局将成为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而通过科技赋能运营实现降本增效,打造专业化、职业化销售队伍,深化基于客户全生命周期的综合服务将成为行业实现集约内涵式发展模式的关键路径。
3.7.2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
2025年下半年,公司将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加强资产负债联动管理,稳步推动销售渠道转型升级,加快建设康养生态体系,强化数字化赋能与应用,切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牢牢守住风险防控底线,进一步筑牢可持续竞争和发展能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3.7.3可能面对的风险
我国经济已展现出强大的活力与韧性,但还要继续经受风险挑战的洗礼,战略机遇与风险挑战并存。投资组合总体收益波动的压力仍存在。行业处于发展节奏转换期、转型升级攻坚期,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有待进一步巩固。
董事长:蔡希良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25-02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13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执行董事利明光、刘晖、阮琦,非执行董事王军辉、胡锦、胡容、牛凯龙,独立董事林志权现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翟海涛、陈洁、卢锋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董事长、执行董事蔡希良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执行董事利明光代为出席、表决并主持会议。本公司监事和管理层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执行董事利明光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内容包括: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和2025年中期偿付能力报告等相关内容。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报告(A股/H股)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请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充分讨论,董事会同意《公司章程》修订方案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内容。董事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公布。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关联方购买公司日常金融产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公司2025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修订〈公司固定资产审批权限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委托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指引中期修订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公司2025年-2027年资本规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具体议案内容请详见本公司另行公布的股东大会通知及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25-027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监事会主席曹伟清,监事谷海山、叶映兰、董海锋现场出席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伟清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充分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内容包括: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和2025年中期偿付能力报告等相关内容。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报告(A股/H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年中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5年中期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中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2025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25-02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3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本公司2025年上半年未经审计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09.31亿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870.70亿元。经董事会审议,建议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本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派发2025年中期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23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按已发行股份28,264,705,000股计算,2025年中期拟派发现金股利总计约人民币67.27亿元(含税)。
法定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和任意公积金计提将在年度进行统筹,本次中期利润分配不进行相应计提。本次股利分配后,本公司偿付能力仍保持充足水平,满足监管要求。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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