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101版)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修订后将全文“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规定,前述修订因所涉及条目众多,若原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仅涉及前述修订,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条款编号、引用条款所涉及条款编号变化、标点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实质性变更,不再逐条列示。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修订了部分治理制度,具体修订/制定制度情况如下:
上述修订或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全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08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定价发行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5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0.50元。截至2022年12月26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50,62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870.8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754.1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2)第332C000811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22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7,084.55万元。其中:支付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4,556.25万元,支付审计及验资费用1,679.25万元,支付律师费用849.06万元。
(2)支付募集资金专户结算手续费0.08万元。
(3)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募集资金余额43,540.37万元。
202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590.06万元和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05.17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11,895.23万元。
(2)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329.62万元。
(3)以募集资金支付上市费用481.13万元。其中上市服务费160.38万元,信息披露费320.75万元。
(4)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300.00万元。
(5)本期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合计213.98万元及支付募集资金专户结算手续费0.25万元。
(6)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募集资金余额21,748.12万元。其中购买定期存款及结构性存款20,000.0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748.12万元。(注:合计数差异原因是四舍五入所致)
2024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153.41万元。
(2)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300.00万元。
(3)本期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合计766.87万元及支付募集资金专户结算手续费0.25万元。
(4)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募集资金余额13,061.32万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075.04万元。
(2)本期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合计56.00万元及支付募集资金专户结算手续费0.10万元。
(3)截至2025年6月30日,实际募集资金余额12,042.18万元。
(注:合计数差异原因是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3年2月9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2年1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注:根据公司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未到付款状态的质保金等尾款和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4:30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9月15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9月15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9月15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9月15日 0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月8日(星期一)
7、 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欢路7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审议与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亦已获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议案1、2、3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 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13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欢路7号公司总部九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晴
联系电话:0769-22187143
联系传真:0769-22187699
电子邮箱:hongming@dghongming.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欢路7号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附件 1。
五、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1105”,投票简称为“鸿铭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5 年9月15日 0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________________作为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9月3日(星期三)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3日(星期三)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金健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曾晴女士,财务负责人成观耀先生,独立董事钟水东先生,保荐代表人吕晓曙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 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3日(星期三)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qKHlc1d5Fm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3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曾晴
电话:0769-22187143
传真:0769-22187699
邮箱:hongming@dghongming.com
五、 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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