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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11,875,78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所持6,356,700股之后的股本805,519,0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注:1 截至2025年6月30日收市后,公司股东总户数(未合并融资融券信用账户)为28,000户,股东总户数(合并融资融券信用账户)为29,877户。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的小家电行业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市场化程度较高。公司目前主要业务是西式小家电的出口销售,同时大力开拓国内自主品牌业务,实现海外营销和国内品牌均衡发展。现阶段行业主要特征体现为:

  1、全球西式小家电市场需求总体呈现稳定增长。欧美发达国家作为西式小家电的主要消费市场,小家电产品属于准快速消费品,品类众多,人均保有量高,使用频繁,更新周期短。包括中国在内的新兴市场,小家电产品普及率较低,随着国民经济增长和人们生活水平提升,需求将保持快速增长。

  2、中国是全球西式小家电重要的生产基地。中国凭借成本、技术和产业配套等方面的优势,承接了全球主要的小家电订单,发达国家和地区小家电产品高度依赖中国设计、制造,中国出口的高端精细化产品比重持续上升。

  3、行业加速洗牌,产业集中度逐步提升。国际采购商风险偏好降低,更乐意与行业龙头企业合作。同时,面对日益增大的竞争压力,综合实力较弱的制造商将逐步被市场淘汰。

  4、小家电产品创新性、个性化要求高。智能化、多样化、场景化、健康化、个性化将成为行业未来发展的主要趋势,新兴品类不断崛起。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国内较早从事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小家电产品的企业之一,公司始终专注主业发展,综合竞争能力日益提高,现已成为中国小家电行业出口龙头企业。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以OEM/ODM模式展开,从国际小家电产业链分工来看,海外品牌方主要负责品牌渠道的销售服务,而产品实现过程如研发、设计、制造等环节,主要由国内的相关企业去完成。公司作为行业龙头企业,多年的OEM/ODM经验积累形成了较强的规模优势,培养了产品策划、工业设计、技术创新、快速量产等服务能力,形成了较强的产品综合竞争优势。

  公司的主要产品有电热水壶、电热咖啡机、面包机、打蛋机、多士炉、搅拌机、果汁机、吸尘器、电烤箱、食物处理器、空气炸锅、电熨斗、空气清新机、电动牙刷、暖奶器、打奶机、净水器、加湿器、煮茶器、制冰机等电器产品,其中多个品类产品连续多年出口量名列前茅。

  公司于2024年设立了电器研究院,未来会扩展核心研究领域,为公司持续强化专业产品创新能力,推出更多符合市场需求的创新产品赋能,增加公司产品品类丰富度,在巩固提升现有厨房电器、家居电器等优势产品的基础上,向商用机领域、个人护理领域、宠物电器领域、高智能园林工具领域等产品品类拓展。

  公司目前产品主要分为如下三大类:厨房电器、家居电器、其他产品。

  1、厨房电器

  2、家居电器 3、其他产品

  针对国内市场,公司实施“一个平台,专业产品、专业品牌”策略,通过打造品牌矩阵的方式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公司目前运作的自主品牌主要有全域品牌Morphy Richards(摩飞)、Donlim(东菱)及专业品牌咖啡机品牌Barsetto(百胜图)、茶电器品牌鸣盏及个护美容电器品牌GEVILAN(歌岚)等。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年轻消费群体更加关注社交属性强、个性化的产品,社交电商模式在小家电行业内逐渐兴起。为更好地适应行业变化趋势,公司近年来,将国内品牌业务提升到与海外销售同等重要的战略地位,成立国内品牌事业部,各品牌的产品定义、营销推广由不同的专业销售团队运作,各品牌的品牌策划、产品研发设计、品质管控、物流等为资源共享平台。同时,公司利用自身长期积累的产品综合能力,采取“爆款产品+内容营销”的方法,建立“产品经理+内容经理”双轮驱动机制,在公司运作的Morphy Richards(摩飞)品牌业务取得积极成效的基础上,逐步把这种方法拓展到公司其他自主品牌业务。

  公司未来将利用自身产品技术服务平台优势,继续大力发展国内自主品牌业务,通过产品、渠道、营销方式等创新,不断提高国内市场销售份额。

  公司主要自主品牌:

  1、Morphy Richards(摩飞)

  2、Donlim(东菱)

  3、鸣盏

  4、Barsetto(百胜图)

  (三)主营业务分析

  2025年上半年,我国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国内生产总值(GDP)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3%。2025年上半年,据海关统计,我国货物贸易出口额同比增长7.2%,其中家用电器出口额同比增长1.4%。2025年上半年,国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5.0%。

  2025年上半年,面对复杂的宏观环境变化,公司积极开拓市场,总体保持了平稳发展,营业总收入实现780,235.54万元,同比增长1.03%,其中国外营业收入实现607,011.92万元,同比增长2.49%;国内营业收入实现173,223.63万元,同比下降3.77%。

  2025年上半年,公司持续通过技术创新、生产效率提升等降本增效措施,整体业绩实现稳步增长,综合竞争能力不断提升。同时公司加强了对金融衍生品投资的管理,受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影响,2025年上半年衍生品(主要为外汇期权合约)投资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同比减少约7,087.09万元,同时,财务费用中的汇兑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约3,383.85万元。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68,725.11万元,同比增长13.9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277.21万元,同比增长22.79%;基本每股收益为0.6717元/股,同比增长24.32%。

  2025年上半年,销售费用30,380.79万元,同比增长6.80%;管理费用40,419.36万元,同比下降3.27%;研发费用26,902.64万元,同比下降6.66%;财务费用-1,900.12万元,同比增长66.12%,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较多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息收入及汇兑收益减少。

  2025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11.98万元,同比增长27%。

  (四)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关于2025年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人民币8,000万元—10,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及回购股份全部以最高价22元/股回购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63.6364万股—454.545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4479%—0.5599%,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公司披露上述回购方案后收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同意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且不超过本次回购实际使用金额的90%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份数量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本次回购股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回购期间相关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截至2025年3月11日,本次回购方案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356,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830%,最高成交价为17.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77元/股,支付的回购总金额为99,982,579.04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22元/股(含本数)。至此,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目前相关方案尚未实施,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后的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5)041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已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书面通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应出席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8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8人。会议由董事长郭建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召开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二、 《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三、 《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及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草案及《<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五、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的制度如下:

  

  注:《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修订后的上述制度草案及《<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六、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董事并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七、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 《关于公司设立广州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设立广州分公司的公告》。

  九、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9月18日下午2点45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及监事会提交的提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十、 《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董事并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5)043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书面通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康杏庄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召开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二、 《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四、 《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 《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各项制度中尚存的涉及监事会和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后续,公司将按照新章程的要求,有序推进其他内部治理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确保公司治理体系的协调统一。

  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5)045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审议程序

  《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 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

  1、分配基准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2,772,117.76元(合并报表),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86,817,368.79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331,040,762.57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3,757,808,636.04元。按照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5年半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757,808,636.04元。

  2、盈余公积的提取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已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0%,法定公积金将在年度进行统筹,本次中期利润分配不进行相应计提。本次股利分配后,本公司偿付能力仍保持充足水平,满足监管要求。

  3、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为了加大对投资者回报力度,增强投资者获得感,进一步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拟定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11,875,78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所持6,356,700股之后的股本805,519,0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20,827,86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最新总股本为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

  公司本次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行业特点、公司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未来发展规划与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尚须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5)046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广州分公司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广州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州设立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设立分公司的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设立分公司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定名称: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研究中心;

  2、分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3、分公司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16号富力盈凯大厦2304房;

  4、分公司负责人:周荣生;

  5、经营范围:不超过公司的经营范围,具体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上述各项内容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二、设立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在广州设立研究中心,有利于公司及时获取前沿技术信息,顺应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实现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同时有利于公司技术人才的引进和管理,提升公司研发设计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次拟设立的分公司为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与公司合并核算,不会增加公司经营风险,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进一步规范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继续强化管理力度,对异地分公司实施有效管控。

  本次分公司设立尚需取得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公司将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5)050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黄伟标先生的书面辞去副总裁职务的报告。基于工作安排,黄伟标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黄伟标先生辞去副总裁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相关规定,黄伟标先生辞去副总裁职务的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伟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并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其辞去副总裁职务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黄伟标先生在任职副总裁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科学决策、研发创新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公司的经营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黄伟标先生在任职副总裁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备查文件

  黄伟标先生《关于辞去副总裁职务的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5)044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程序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83万元(不含税),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48万元(不含税,含合并及母公司单体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不含税)。

  公司将根据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并参考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包括内部控制审计),增减变动幅度预计在20%以内。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工作勤勉尽责,审计客观公正,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水平和职业操守,能够独立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项目组成员具备胜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

  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角度考虑,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并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将根据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并参考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包括内部控制审计等),增减变动幅度预计在20%以内。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5)047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现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837号)《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5,254,89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38.25元,共计募集人民币965,999,733.7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6,123,819.0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9,875,914.6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5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61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28,704,152.50元,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584,732.40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535,865,985.71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5,508,636.19元,募投项目结项累计转出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726.00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89,516,839.14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分别在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勒流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勒流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勒流支行四家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别用于存放和管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创意小家电建设项目”“品牌营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化管理升级项目”募集资金,并于2021年1月13日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及上述四家银行(或其上级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东菱智慧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菱智慧”)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大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压铸类小家电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并于2021年1月13日与公司、东莞证券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大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公告日,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号)。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企业信息化管理升级项目” 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0.17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余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转出到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同时将注销存放上述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账户。公司已于2024年11月13日办理完成上述转账(实际转出0.17万元)及销户事宜。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应银行共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金额为489,516,839.14元,公司共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1个)。根据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及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编制单位: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1: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创意小家电建设项目的建设完工期延长2年至2025年12月31日,除前述变更外,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地点等其他事项无任何变更。截至2025年6月30日,创意小家电建设项目仍处于建设期,故暂时无法计算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注2: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企业信息化管理升级项目的建设完工期延长1年至2024年12月31日,除前述变更外,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地点等其他事项无任何变更。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企业信息化管理升级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179.69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于2024年10月结项,节余的募集资金0.17万元转出到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注3:综合考虑品牌营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近两年外部环境变化及公司投资规划等因素,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暂未启动品牌营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的基建工程,并于2022年7月对该项目是否继续实施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项目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后续将继续实施该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市场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品牌营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完工期延长2年至2025年12月31日,除前述变更外,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地点等其他事项无任何变更。截至2025年6月30日,品牌营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同时该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故无法计算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注4: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压铸类小家电建设项目的建设完工期延长2年至2025年12月31日,除前述变更外,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地点等其他事项无任何变更。截至2025年6月30日,压铸类小家电建设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已实现部分效益,目前产能尚未充分释放。

  (二)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企业信息化管理升级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能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信息化管理能力支撑,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①智慧生产园区管理系统,是指公司将基于经营管理中的生产、仓储、物流等流程中对安防系统的应用需求,建立以视频监控、身份识别硬软件为核心的智慧园区管理信息系统,从而优化各园区之间的智慧管理。

  ②5G+工业互联网应用,是指公司利用5G与物联网技术,实现生产机器互联,实时采集生产数据,从而提高企业生产制造、物料配送智能化水平,实现订单管理个性化、物料配送智能化、应用数据可视化。

  ③供应链产业集群,是指以供应链协同互联技术为核心,借助行业影响力将上游的供应商信息协同互联,建立单独的订单管理系统,实现采购自动下单及智能送货功能,提高采购部门工作效率。

  ④品牌客户数据中心,是指通过建立品牌客户数据中心,搭建品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提升售前、售中、售后的精细化服务水平,强化公司与客户间的交互能力,为客户提供高效、精准、个性化的服务。

  (2)品牌营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拟建设品牌营销中心和品牌物流配送中心,该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增强品牌知名度,提升公司品牌运营管理能力,并提高公司品牌物流配送的效率与准确性。同时,通过产品追溯功能的载入,采集产品售后信息,以实现产品售后信息反馈与品质改善的闭环,从而提高客户服务能力。

  (三)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期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形。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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