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所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 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68人,注册会计师共35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0人。
3、 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6,893.2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7,281.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684.46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3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193.46万元。众华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众华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2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1案中判决众华所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4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所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5、 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 黄恺,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纪道希,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 龚立诚,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2025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9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广东省普宁市大坝镇陂乌村英歌山工业园区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特别提示:
1、以上提案的表决结果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广东省普宁市大坝镇陂乌村英歌山工业园区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楼)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广东省普宁市大坝镇陂乌村英歌山工业园区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楼);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515345;传真号码:0663-291801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的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普宁市大坝镇陂乌村英歌山工业园区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楼(515345)
(2)联系人:赵淑昂 电子邮箱:422547375@qq.com
(3)电 话:0663-2912816 传 真:0663-2918011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95。
2、投票简称:佳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人/本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本人意见对提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经营情况概述
(1)经营业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顺应市场变化主动调整经营思路,坚定以经济效益为目的,以利润、质量为前提,对外加强市场研判,科学应对,灵活营销,精准施策,不断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另一方面继续加强内部开源节流管理工作,扎实推进降本增效工作,强化成本管控,不断压降成本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063.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9%,利润总额1,089.1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3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1.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28%。
(2)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推进佳隆开平 “酱油”产品生产线的建设工作,初步完成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已组建相关人员班组,针对生产线全环节工艺要点及设备操作等开展初期培训工作,完成试产后将快速实现稳定量产。推进佳隆夏津“炸粉”等新品生产线的建设工作,协调专业人员的培训输送工作,确保厂区生产及品控等关键岗位人员逐步到位,同步完善提升生产效率与品控水平,为投产后稳定量产做准备。同时,公司加大研发投入,上半年已完成实惠鸡汁、松茸鲜(金装)、蜂蜜芥末酱、一味达调味料、港厨吉士粉等新产品的开发,金标酱油、银标酱油已在试产阶段,增加公司产品品类,优化公司产品结构,为公司在市场竞争中赢得更为坚实的品质优势,进一步巩固了公司的市场地位。
2、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林平涛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2025年8月26日,会议如期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林平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下午2:30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5年8月14日以现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青广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没有异议。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6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