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5-71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现将运营项目2025年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下属相关子公司合计完成发电量78,006.21万度,上网电量65,725.78万度,平均上网电价0.53元/度(不含税),累计完成已结算电量65,725.78万度,垃圾入库量222.74万吨(含生活、餐厨等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入库量204.50万吨)。餐厨第二季度共提取油脂量8,462.21吨。公司有14个项目同时进行供热,合计供热量为29.56万吨。
2025年1-6月,公司下属相关子公司合计完成发电量151,880.60万度,上网电量127,816.40万度,平均上网电价0.53元/度(不含税),累计完成已结算电量127,816.40万度,垃圾入库量450.67万吨(含生活、餐厨等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入库量414.98万吨)。餐厨1-6月共提取油脂量15,526.59吨。公司有14个项目同时进行供热,合计供热量为74.73万吨。
相关经营数据分区域统计如下: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5-68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半年度
2、2025年半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1,656,953.46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3,455,193,272.60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1,035,181,320.84元(2025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基于公司当前良好现金流状况,为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董事会提议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5年7月31日的总股本433,984,137股剔除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9,366,000股后的余额424,618,13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总额84,923,627.4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调整原则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或股份回购数量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派方案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系基于公司的发展阶段、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盈利水平、偿债能力、未来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实际情况做出,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并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和长期利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中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4年度及2023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0,000,000元和10,000,000元,占当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7%和0.07%,均低于50%。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5-69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修订及制定公司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及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监事会及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之日起取消及解除职位。
二、《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
1、将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2、删除原《公司章程》“第七章监事会”的内容。
3、删除“监事会”、“监事”表述或根据具体情况表述修订为“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4、统一将“股份的种类”、“同种类股份”、“同种类的每一股份”表述修改为“股份的类别”、“同一类别股份”、“同类别的每一股份”。
5、对其他无实质影响的个别表述进行了调整,对照表中不再逐条列示。
6、修订后,因新增或者减少条款导致序号变化的做相应调整;部分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序号变化的做相应调整。
7、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他主要修订情况对比如下:
(下转D144版)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