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7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
4、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投票系统和时间:
投票日期:2025年9月15日
投票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会或者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东海湾大厦-8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说明:
1、 议案11.00至19.00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议案1.00至10.00、议案20.00至22.00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其他文件。
2、 议案1.00至3.00、议案11.00至20.00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3、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4、 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进行逐项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时间:2025年9月12日(9:30-11:30,14:00-17:00)
2、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盖公章,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参会股东认真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连同以上相关资料在2025年9月12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1) 联系人:侯亚鹏
(2) 电话号码:0355-6010025
(3) 电子邮箱:912735398@qq.com
(4) 联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壶关经济开发区化工路1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累积投票提案请填写投票数):
注:1、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中文或英文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2、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您登记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委托人对议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回执
致: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 月 日下午交易结束,本人(本公司)持有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股,拟参加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4:30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股东账号:
出席人姓名:
股东签字(盖章):
注:
1.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中文或英文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本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拟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亲自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应于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7:00前或该日之前,将本回执以专人送递、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联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壶关经济开发区化工路1号壶化集团(邮编:047300),联系传真:0355-8778413(传真请注明:转证券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02
2、投票简称:壶化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议案21.00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6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议案22.00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4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6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4年5月17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和2024年5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7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005,044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7月18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6.43元/股。上述股份过户数量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2025年7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于2025年7月19日届满,可解锁的股票数量为2,005,044股,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100%,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情况
根据《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截至2025年8月12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2,005,044股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经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将在终止日后完成相关资产的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6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966号”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人民币8.22元,募集资金合计411,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的余额368,000,000.00元,已于2020年9月14日存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累计发生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70,400,964.78(不含税),上述募集资金扣除股票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0,599,035.22元,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9月14日“XYZH/2020BJGX0807”号报告审验。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2,740.10万元,系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用于支付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1. 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
(1)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扩能技改项目和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间差异原因
项目实施期间,通过优化工艺、生产线维修重复利用,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安全、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和管理,降低了项目总支出。
(2)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和电子雷管脚线、芯片模组、包装生产线项目及配套综合楼建设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间差异原因
公司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严格管控基础设施的建设成本支出,通过对生产设备进行选型优化、升级以及竞价谈判减少了设备采购投入。随着募投项目的持续开展,公司在项目实施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项目实施效率得到提升,公司通过合理调度各项资源,间接压缩了部分项目支出。另外,截至2025年6月30日,项目尚余部分用于支付项目尾款的募集资金还未实际投入。
电子雷管脚线、芯片模组、包装生产线项目及配套综合楼建设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与实际投资金额差异较大,除实施过程中成本节约及部分尾款尚未支付以外,由于2023年-2024年数码雷管芯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价格发生较大下滑,综合考虑风险及收益性,公司计划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该项目的第三期工程,未来若市场向好,公司将以自有资金继续实施三期工程。
(3)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和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智能化、信息化扩能改造和14000吨/年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改造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间差异原因
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间差异原因系项目终止,未实际开展投资,项目终止的具体原因详见“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智能化、信息化改造部分已完工,计划投资1,280.00万元,实际投资金额547.15万元,实际投资与承诺之间差异原因系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的风险控制下,加强了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成本费用控制,节约了项目总支出。
14000吨/年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改造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间差异原因系项目终止,未实际开展投资,项目终止的具体原因详见“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2.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2021年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终止情况:
202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终止“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智能化、信息化扩能改造和14,000吨/年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改造项目”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并于2021年10月13日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具体变更原因如下:
(1)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终止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募前承诺投资金额为4,984.00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14.63%。该募投项目主要变更原因系:1)根据工信部《关于推进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及2021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要求,到2022年,将全面淘汰普通工业雷管,全力推广使用数码电子雷管,《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对产品品种结构做出重大调整,数码电子雷管将取代普通电雷管、导爆管雷管等传统产品。基于上述原因对应的高强度高精度导爆管雷管自动装配生产线和高精度延期药研发及自动化生产设备的研究,对公司技术发展影响不大,不再需要对其深入研究和加大投入;2)利用原有建筑资源,合理配备研发条件。因《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全面推行实施,公司按照政策对工业雷管产能进行了调整,空闲出部分生产工房,该等工房原设计均为抗爆间室设计,本质安全性好,生产设备齐全,经过技术改造后可完全满足起爆药自动化生产线和军民融合产品的研发需求,做到充分利用资源、节省投资、满足科研需求的目的;3)因地制宜匹配资源,提升重点研发项目能力。公司主要进行设计研发,不需要大型试验场所。根据不同研发项目,充分利用外部合作方试验研发平台和经验,提升实际研发能力。
(2)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智能化、信息化扩能改造和14,000吨/年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改造项目终止
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智能化、信息化扩能改造和14,000吨/年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改造项目募前承诺投资金额为3,280.00万元,已投入金额为547.15万元,未投入部分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8.02%。该募投项目的主要变更原因系:1)壶化股份子公司阳城县诺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对阳城周边市场调研时,当地政府有意向新建年产12万方大型采石场,完全适用于现场混装爆破作业,炸药年用量预估计在6,500吨左右。此采石场项目后因国家环境保护部于2018年发布的《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将晋城市纳入“2+26”城市大气污染重点监管范围,迟迟未得到审批;2)当地政府原计划投资约20亿元,建设年产800万吨露天煤矿开采项目,预计年可用7,500 吨现场混装炸药,该露天煤炭开采项目后因土地权属和环境污染治理等诸多原因,未得到审批。
2021年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项目预定达到的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募前承诺投资金额为13,947.83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40.95%。该项目矿点于2013年由山西省国土厅批复,列入长治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矿业权方案。该矿点经壶关县自然资源、应急、环保、林业、水利、电力等部门和晋庄镇政府、北掌村委确认审核,经壶关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将该矿点列入出让计划。并请示长治市政府将“壶关县晋庄镇北掌村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列入“长治市矿业权公开出让计划”。因国家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批复未完成,导致项目进度延期。
2022年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终止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1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实施新项目及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并将所有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电子雷管脚线、芯片模组、包装生产线项目”。
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募前承诺投资金额为13,947.83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40.95%。该募投项目的主要变更原因系国家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相关政策的调整,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迟迟未完成批复。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和数码电子雷管全面推广应用的发展机遇,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经综合考虑,终止该项目。
2024年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
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为5,213.91 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15.31%。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分三期工程,一期工程 “一条电子雷管全自动生产线、配套成品转运设施”、二期工程 “一条电子雷管全自动生产线”已完成,三期工程“电子雷管辅助引火元件自动化生产线”已完成设备定制,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同一时期公司筹划的建设项目较多,导致整体计划延后,公司拟将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10月调整至2025年6月。
2025年1-6月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河北天宁化工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变更“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和“电子雷管脚线、芯片模组、包装生产线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和投资金额,除预留尚未支付的工程设备尾款1,937.41万元外,共计11,809.25万元用于收购河北天宁化工有限公司。
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为5,213.91万元,已投入金额为1,904.88万元,拟投入金额为1,539.47万元,未投入部分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5.20%;电子雷管脚线、芯片模组、包装生产线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为18,163.73万元,已投入金额为8,696.26万元,拟投入金额为87.96万元,未投入部分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27.54%。上述项目主要变更原因系适应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以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3.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4.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
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活期储蓄或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截至2025年6月30日,闲置募集资金累计实现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合计为17,023,960.33元。
5. 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634.67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4.80%。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原因系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和电子雷管脚线、芯片模组、包装生产线项目尚未结算完毕,预计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将支付上述募投项目的工程尾款。
6. 其他需说明事项
本公司无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1.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本公司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扩能技改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屯留县金辉化工有限公司实施,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为-60.95万元,低于承诺效益的20%,主要原因系膨化硝铵炸药近年来销售竞争加剧,销售价格偏低且毛利率较低。此外,近年来屯留县金辉化工有限公司的部分客户信用减值风险较高,导致信用减值损失增加。
四、 认购股份资产的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发行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关内容比较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六、 其他
本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0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王军作为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秦东提名为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R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王军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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