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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如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 现金管理额度: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华集团”)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如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本次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程中,资金分期进行投入,该过程中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现金管理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7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806,353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4.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9,999,198.5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026,232.4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2,972,966.10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9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080号《验资报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予以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项目“年产20亿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鉴于上述变更,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9)。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投资方式

  1、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

  2、收益分配: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和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如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4、实施方式和授权: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的现金管理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决议有效期限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执行事项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如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投资产品不能用于质押,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3、公司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7、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长华集团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2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6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环城北路707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6日

  至2025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披露。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顺利召开,公司将依据股东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及会务工作。为减少会前登记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以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自然人股东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股东账户卡、股东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方法:具有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直接到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或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三)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9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四)现场登记地点: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环城北路707号)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远瑛

  联系电话:0574-63333233

  电子邮箱:wyy@zjchanghua.com

  邮政编码:315324

  (二)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3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 2025年9月9日(星期二)15:00-16: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9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r1j9wH0pG0或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 说明会类型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9月9日(星期二)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9日(星期二)15:00-16:00

  2、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 参会人员

  出席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人员:

  1、副董事长、总经理:王庆先生

  2、独立董事:黄海波先生

  3、财务负责人:于春雷先生

  4、董事会秘书:章培嘉先生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9日(星期二)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r1j9wH0pG0或使用微信扫一扫以下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9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63333233

  联系邮箱:ir@zjchanghua.com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7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4人)。公司董事长王长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同时公司的《监事会议事规则》随之废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了制定、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制定及修订的内部管理制度中,其中1-10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制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制度全文。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8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永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9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7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806,353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4.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9,999,198.5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026,232.4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2,972,966.10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9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080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

  

  注:公司本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1,434.70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893.53万元,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承兑汇票支出541.1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3月24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周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根据协议约定使用募集资金,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予以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年产20亿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鉴于上述变更,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4年5月22日,公司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周巷支行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根据协议约定使用募集资金,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注: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20亿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和“汽车冲焊件(广清产业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已结项,上述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办理完毕注销手续。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660.7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187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的现金管理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现金管理期限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执行事项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5年1-6月,公司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产品,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赎回理财产品5,000万元,产生收益45万元。

  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予以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年产20亿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

  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20亿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汽车冲焊件(广清产业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已结项,为方便账户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完成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节余募集资金已转出至公司普通账户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入方式变更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前期以无息借款方式投向“汽车冲焊件(广清产业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实施主体广东长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由借款变更为增资,增资金额为10,0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3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4月12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3,880.57万元调减至6,071.77万元,并予以结项,将该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年产20亿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具体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8月27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表1: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报告期内,该项目尚处于产能爬坡阶段,刚性成本较高,未能发挥自动化大规模生产优势。

  注3:报告期内,该项目未能发挥自动化大规模生产优势,故尚无法达到预期效益。

  注4:报告期内,该项目未能发挥自动化大规模生产优势,故尚无法达到预期效益。

  注5:2024年3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4月12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3,880.57万元调减至6,071.77万元,并予以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年产20亿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详见《关于非公开发行“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公司代码:605018                                公司简称:长华集团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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