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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757                  公司简称:胜科纳米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s://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

  1.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5年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3,368,640.19元(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9,904,456.16元(未经审计)。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03,311,48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165,574.30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0.43%。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57        证券简称:胜科纳米         公告编号:2025-022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5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晓旻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四)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4.01 审议通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2 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3 审议通过《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4.02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4.02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舆情管理制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6)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57         证券简称:胜科纳米         公告编号:2025-027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借款抵押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近日变更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园区支行(以下简称“银团”)申请中长期贷款额度的抵押物。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原抵押物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1日、2022年1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银团贷款暨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土地使用权为抵押,为公司向银团申请总计本金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0,000万元的中长期贷款额度提供抵押担保,用于公司新建总部及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原抵押物情况如下:

  

  二、 抵押物变更情况

  目前公司新建总部及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已经建设竣工,根据办证流程,公司已将原抵押物(编号为“苏(2021)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权第0000183号”的不动产权证)送至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新证,目前已经换发为新的编号为“苏(2025)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权第0000086号”不动产权证。

  由于公司与银团签订的《公司“新建总部及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固定资产银团贷款抵押合同》约定,公司作为抵押人应在新建总部及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形成的房产取得不动产证后,及时与银团签署新的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手续。

  因此,本次公司拟重新与银团签署抵押合同,更新抵押物,并办理新的不动产证的抵押登记手续。

  变更后抵押物情况如下: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变更银团贷款项下抵押物,公司以自有土地、房屋等资产向银行抵押贷款,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整体融资安排,抵押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57        证券简称:胜科纳米         公告编号:2025-023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7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331,14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6,206,832.9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6,598,410.8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3月20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5]2110号)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6,869,777.52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9,947,243.60元(包括累计收到的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5年2月,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三、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31,534,794.4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前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0.00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28,000,000.00元。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9,659.84万元,低于《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29,659.84万元。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前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等额置换

  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存在需向境外供应商支付外币采购分析仪器、实验耗材,以及需支付海关进口增值税等税款的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外汇、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使用自有外汇、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前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外汇、自有资金的金额为11,198,002.00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没有对外转让或者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证券代码:688757        证券简称:胜科纳米        公告编号:2025-024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上市不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2025年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3,368,640.19元(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9,904,456.16元(未经审计)。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03,311,48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165,574.3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0.43%。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上市不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未来的资金需求、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57        证券简称:胜科纳米       公告编号:2025-028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胜科纳米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胜科”)。北京胜科系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科纳米”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拟为北京胜科7,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固定资产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北京胜科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本次尚未产生担保义务,实际担保余额根据后续执行的担保合同为准)。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胜科纳米全资子公司北京胜科为满足相关设备投资资金的需求,近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苏州分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申请人民币7,000万元固定资产借款,用于北京胜科集成电路分析测试平台项目,借款期限为5年。2025年8月26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苏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已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次担保金额在上述担保额度预计范围之内,无需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胜科纳米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4年7月5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济南路20号1幢101-2、101-3、131-136号

  4、法定代表人:李晓旻

  5、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整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胜科纳米持有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北京胜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1、授信申请人:胜科纳米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2、保证人: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4、担保金额:人民币柒仟万元整

  5、保证范围:《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

  6、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7、保证责任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主要是为满足北京胜科集成电路分析测试平台项目的相关设备投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在国内多点布局实验室的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在担保期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603.14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本次尚未产生担保义务,本次实际担保余额根据后续执行的担保合同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60%、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8%。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57        证券简称:胜科纳米        公告编号:2025-025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部分治理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新增制定了部分治理制度。

  二、新增的部分公司治理制度明细

  

  本次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次新增的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57        证券简称:胜科纳米        公告编号:2025-026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朝前路9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2日

  至2025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 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 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 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9月10日 9: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的,须在2025年9月10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朝前路9号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9月10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 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朝前路9号

  邮编:215123

  电话:0512-62800787

  传真:0512-62800007

  邮箱:IR@wintech-nano.com

  联系人:周秋月

  特此公告。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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