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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辰欣药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5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EM系统、微信、电话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杜振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认为可以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73,079,131.86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5年半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8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52,754,129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5,117,776.25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经审计)的比例为37.1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鉴于《公司法》已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全面修订,主要修订内容为:

  (1)明确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监事”等内容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2)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内容,强化股东权利,贯彻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并进一步明确各专门委员会的职权。

  (3)公司设立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4)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的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因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原《公司章程》的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5)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范要求作相应文字性修订,例如将“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等。

  (6)因删减、新增或合并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包括引用的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指定公司经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通过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治理相关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部分治理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相关新制度,具体明细如下表:

  

  上述表格中序号1-12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制定后的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管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所在行业发展状况,对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出具了评估报告,并编制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可以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拟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的议案》之日起解除职务。在解除职务之前,公司监事仍将依法继续履行监事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周二)下午13:3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股东大会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相关议案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9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欣药业”)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EM系统、公司OA系统、电话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恩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现场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方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73,079,131.86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5年半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8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52,754,129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5,117,776.25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经审计)的比例为37.1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已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关事宜,因此本次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拟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的议案》之日起解除职务。在解除职务之前,公司监事仍将依法继续履行监事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1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事项授权的要求,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73,079,131.86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5年半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8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52,754,129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5,117,776.25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经审计)的比例为37.1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大会的授权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本次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超出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提出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2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欣药业”或“公司”)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切实履行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为保障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旨在通过多种措施改善经营质量和盈利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提升投资价值。

  自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披露实施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并落实相关工作,在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对2024年度行动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明确2025年度行动方案目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强化经营发展质量

  公司主营业务为化药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涵盖大容量注射剂(包括非PVC软袋、塑瓶、直立袋、玻瓶)、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片剂、胶囊剂等5大剂型,主要产品涵盖大输液-玻瓶、大输液-非PVC软包、大输液-塑瓶、小容量注射剂、口服固体制剂、冻干粉针剂、滴剂、膏剂、冲洗剂等。一般项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

  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9.82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77%;2024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5.76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37%;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09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38%;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26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63%;基本每股收益为1.12元。

  2025年度,公司继续坚持“推陈出新,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同心同行、共创共赢,以对标学习为抓手,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公司发展的关键问题,加强品牌建设,推动数字化建设升级,以管理提升推动企业持续高效发展。

  二、重视研发投入,以科技推动发展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与合作创新相结合,在自主研发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各项合作,先后与美国佐治亚州立大学、英国利物浦大学、北京大学、军事医学科学院、中国药科大学、山东大学、沈阳药科大学、山东省医药工业研究所、广州医药工业研究院、天津药物研究院、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药明康德等开展科研合作,实现新产品开发或攻关关键技术,结合公司强大的产业化能力,通过内外合作实现资源优势互补,有效将科研成果转化成生产力。

  2024年度,年度研发总投入3.43亿元,在研项目100余项,产品方向围绕复杂注射剂、缓控释口服固体制剂、眼用制剂、外用制剂、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制剂国际化、临床重大需求新药等, 旨在临床营养、肿瘤、麻醉、精神、心血管、眼科、皮肤科等治疗领域构建优势互补的产品组合,为满足临床的重大需求提供更多选择。同时,紧紧围绕临床重大需求与临床治疗价值,针对尚未有良好治疗手段的疾病,如实体瘤、耐药性感染、自身免疫性、脱发疾病等作为公司创新药立项的重点方向。年度内,抗耐药结核菌1类新药已进入III期临床研究中,双靶点抗肿瘤1类新药在II期临床研究中,抗流感病毒1类新药完成II期临床研究,治疗自身免疫炎症与抗真菌1类新药均已完成I期临床总结报告并启动II期临床研究,三靶点抗肿瘤1类新药在II期临床研究中,急性胰腺炎1类新药在I期临床研究中,同时急性胰腺炎项目启动兽药研发。

  2025年,公司将持续实施降本增效措施,以应对国家集中采购以及全球经济下行带来的市场影响,并在保障公司运营持续的前提下,继续扩大研发投入,围绕科技人才与研发平台建设,积极构建 “引进、培养、使用、评价”的流程化人才管理体系和绩效激励制度,吸纳培养一批专业从事新药研发、具有较深学术造诣和实践经验的新药研发人才,以完善新技术的开发、新产品的优质化实现、工艺的改进创新、产品的性能检测等创新能力,从而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附加值,并打造一支以市场为驱动、以客户为中心、技术专业性更强、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

  三、与投资者保持沟通,提升资本市场认可度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持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建设,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2024年度,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交流,致力于搭建透明、高效的沟通桥梁。通过多种渠道,包括定期举办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及接待投资者来电沟通等方式,详细解读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深入阐释公司战略布局与行业前景,切实回应投资者的核心关切。年度内,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及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积极传递公司价值,进一步增强市场对公司的了解与信心。同时,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共披露121份公告,其中临时公告117份,定期报告4份, 附件及相关备案文件162份。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2025年,公司持续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充分听取投资者意见与建议,通过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优化内部决策流程,增强公司运营透明度,让投资者能清晰了解公司的发展动态和战略规划,从而提升市场对公司的信任度。公司将制定《市值管理制度》,明确市值管理原则、责任部门及预警机制,维护公司市值稳定,提升股东回报能力。同时,公司持续定期召开业绩说明会,组织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人员及时出席业绩说明会、股东会、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围绕投资者普遍关注的公司发展战略、重大项目进展、财务情况等议题进行深入解读。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通过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形式及时传递发展动态,使投资者精准把握公司价值脉络,夯实市场信任基础。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2024年度,公司持续强化“关键少数“履职责任,取得显著成效: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要求,规范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年度内未发生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减持股份,体现了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公司组织“关键少数”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及公司组织的合规培训4次,按时完成年度目标,有效提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持续优化激励机制和相关的薪酬制度,实现高管薪酬与经营业绩的紧密挂钩。

  2025年,公司坚持规范运作理念,不断深化公司治理体系建设,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相关制度体系,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群体,始终保持紧密沟通。公司将紧密关注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变化,提升“关键少数”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股东会、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与执行;未来公司将继续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持续优化管理层与股东利益共享机制,通过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五、强化股东回报,构建长效机制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综合考虑未来发展,同时,积极回馈全体股东利益,2024年度,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11月22日,公司实施了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时公司总股本452,754,12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9,605,908.38元。同时,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时公司总股本452,754,12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9,605,908.38元。

  综上,公司2024年半年度、2024年年度派发现金红利合计人民币199,211,816.76元, 占当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9.15%。

  2025年,公司将综合公司发展与全体股东回报,兼顾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通过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传递公司对未来盈利的信心。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确保全年分红比例不低于30%,稳定投资者预期。结合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盈利水平、未来发展规划、资金需求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科学、合理的2025年度中期(上半年度)分红及2025年年度(下半年度)分红预案。

  六、本次评估报告及方案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方案结合了公司所在行业发展状况,认为可以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七、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方案系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和外部环境所作出的方案,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相关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调整、行业竞争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3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60号文《关于核准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66元。截止2017年10月18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1,16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5,653,163.2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10,346,836.7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3-00045号的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88,4066,666.60元,均系投入承诺的投资项目。

  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26,775,616.20元,均系投入承诺投资项目;银行理财产品和存款利息收入377,823.73元,银行手续费支出680.00元。截止2025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910,842,282.8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4,322,300.67元,其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33,000,000.00元,活期存款账户余额11,322,300.67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公司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有关规定,2017年10月18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10月26日,根据经营需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2017年11月,公司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城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12月,本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因此公司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城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增设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分别在原基础上签署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上述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如下:

  1. 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

  

  “2.4亿瓶袋直立式软袋项目”募集资金存放专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账号56420188000006086于2024年9月20日注销。

  “国际CGMP固体制剂车间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存放专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城区支行,账号1608000129200038438于2024年10月9日注销。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账号11015023302005于2024年10月25日注销。

  2.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截止2025年0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10,842,282.80元, 2025年上半年新增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人民币26,775,616.20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7]第3-00197号),截至2017年11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93,125,428.41元。经审核后的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4.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付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2017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截至2025年06月30日,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累计人民币580,715,986.32元,其中,国际CGMP固体制剂车间建设项目等额置换人民币23,544,431.61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等额置换人民币2,199,866.74元,BFS‘吹灌封’一体化无菌灌装生产线项目等额置换人民币134,203,401.08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额置换人民币187,913,769.81元,2.4亿瓶袋直立式软袋项目等额置换人民币47,428,353.99元,CGMP固体制剂二期工程项目等额置换人民币185,426,163.09元。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2019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4,600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此次补充流动资金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之日起方可实施,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11月16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4,6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6.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2018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合计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相应募集资金仍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相应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相应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5,000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3,30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二、(三)2”.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8.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9.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25年6月30日,除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人民币33,000,000.00元外,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1,322,300.67元,存放于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10.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中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和营销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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