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4 证券简称:江南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05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43.63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5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403.8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296.8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3,107.0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5年3月14日出具容诚验字[2025]361Z000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储存管理,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2025年2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月湖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韩亚半导体材料(贵溪)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四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高新开发区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方为其上级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月湖支行。
注2: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经开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方为其上级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注3: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广场南路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方为其上级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除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外,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尚有协定存款,该部分资金系活期性质,随用随取,不存在资金划付或赎回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协定存款余额合计5,215.32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存放、使用、管理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表1: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4: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费用全部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扣除,扣除发行费用5,296.85万元及募集资金差额33.02万元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5,670.13万元。
公司代码:603124 公司简称:江南新材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24 证券简称:江南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0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22.67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05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43.63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5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403.8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296.8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3,107.0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5年3月14日出具容诚验字[2025]361Z0009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储存管理,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费用全部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扣除,扣除发行费用5,296.85万元及募集资金差额33.02万元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5,670.13万元。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进行投入,截至2025年3月1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为6,324.11万元(其中以票据背书到期支付的金额为685.30万元),拟用募集资金置换投入金额为6,324.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2025年3月1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各项发行费用金额为698.56万元(不含增值税),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698.56万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费用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22.6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8月26日出具了《关于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 361Z0495号),认为:后附的江南新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江南新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三)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24 证券简称:江南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8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徐上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进行编制。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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