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6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同济路16号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园区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6日
至2025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12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同济路16 号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以(2025 年9月12日下午16:30前送达至公司)登记时间内以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附“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请出席会议者于2025年9月16日 13:30前到达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照当日通知。
5、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孙 伟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同济路16号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37-2989906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367 公司简称:辰欣药业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8 元(含税),拟派发金额为85,117,776.25元(含税)。
截至2025年0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452,754,129股,以此为基数计算,2025年半年度派发现金红利合计人民币85,117,776.2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7.14%。
公司已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关事宜,因此本次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4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8月27日,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欣药业”)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cGMP 固体制剂车间二期工程项目”已经实施完毕并已结项,且项目结算周期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cGMP 固体制剂车间二期工程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60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11.6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6,0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相关发行费人民币55,653,163.2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10,346,836.79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3-0004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情况
2019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9年12月3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9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拟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补充)的议案》,因此公司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城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增加设立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分别在原基础上签署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cGMP 固体制剂车间二期工程项目”已结项情况
1、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提请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 “cGMP 固体制剂车间二期工程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余额4,302.88万元(为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累计投入及尚未支付尾款占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的100.01%。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10,303.37万元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支付项目尾款。待尾款支付完毕若仍有节余,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对该项目拟进行结项。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2、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三、“cGMP 固体制剂车间二期工程项目” 剩余尾款情况
截至2025年8月15日,“cGMP 固体制剂车间二期工程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附:“累计利息收入等”是指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四、“cGMP 固体制剂车间二期工程项目”尾款剩余的原因
1、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减少了相关投资支出;公司缩短了系统调试运行时间,减少了试运行期间的运行费用及其他费用;因此形成了募集资金节余。
2、公司在保证产能的前提下,结合实际需要和市场变化,对募投项目设备采购进行优化,整体节约了采购成本。一方面,在保证设备功能和性能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选用部分高性价比的国产设备替代了原计划采购的进口设备;另一方面,公司基于实际生产情况,采取对部分生产线采购计划进行整合、以工艺流程改造替代等措施,降低了部分设备采购支出,使公司合理降低了采购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而形成了募集资金节余。
3、由于施工期限未能满足公司要求,项目工程建设完成存在一定的延迟,公司审计部门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以及合同约定进行了项目工程延迟费用的扣除,故节约了一部分募集资金。
4、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cGMP 固体制剂车间二期工程项目”剩余尾款的使用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将对上述项目的剩余尾款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予以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相关银行及保荐人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账户前,账户情况如下:
六、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cGMP 固体制剂车间二期工程项目”已结项,截至2025年8月15日,剩余尾款为人民币8,729,584.74元。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的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公司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公司优化募集资金配置、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金额最终以注销银行账户时的金额为准。
七、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3、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客观情况做出的谨慎决策,有助于公司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该事项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报备文件
1、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6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暨
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29日(星期五)至9月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者通过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cxyy@cisenyy.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5年8月28日发布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9月2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暨现金分红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杜振新先生、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续新兵先生、独立董事王唯佳女士及证券部工作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9月2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半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29日(星期五)至9月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cxyy@cisenyy.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孙 伟
电话:0537-2989906
邮箱:cxyy@cisenyy.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司组织的2025年半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0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
修订、制定公司治理相关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欣药业”)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治理相关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前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的基本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拟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的议案》之日起解除职务。在解除职务之前,公司监事仍将依法继续履行监事职务。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主要修订内容为:
1、明确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监事”等内容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2、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内容,强化股东权利,贯彻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并进一步明确各专门委员会的职权。
3、公司设立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4、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的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因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原《公司章程》的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5、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范要求作相应文字性修订,将股东大会变更为股东会,例如将“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等。
6、因删减、新增或合并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包括引用的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指定公司经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通过的内容为准。
三、公司管理制度修订及制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公司章程指引》以及其他相关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同步修订和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修订、制定后的制度文件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章程(2025年8月)》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后附。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四、附件
附件: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转D2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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