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5-0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璞泰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2025年1-6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1,324.07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满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5年8月28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二) 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5年8月28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之情形,也不存在改变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5年8月28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5年8月28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将公司中文名称“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hanghai Putailai New Energy Technology Co., Ltd.”变更为“Shanghai Putailai New Energy Technology Group Co., Ltd.”,并拟对《公司章程》中对应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公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署的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文件及合同的效力。公司更名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更名后的公司承继。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对公司工商文件、相关规章制度、证照和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的文件,办理相应变更或登记备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5年8月28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和《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5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认为,追加2025年度对全资子公司广东卓高担保额度20,000万元,能够进一步满足子公司在日常经营和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追加2025年度对全资子公司广东卓高担保额度20,000万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担保期限均以相应融资担保协议为准。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5年8月28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2025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请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需由股东会审议批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5年8月28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5-065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将21,324.07万元的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2025年1-6月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2025年1-6月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总计为21,324.07万元,详见下表:
注:如上述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一) 信用减值损失
2025年1-6月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合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3,221.86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相关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二) 资产减值损失
2025年1-6月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和其他各项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18,102.22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损失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入2025年1-6月损益的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21,324.07万元,减少报告期内税前利润总额21,324.07万元,上述减值数据未经审计。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合理。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将21,324.07万元的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满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8日
公司代码:603659 公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5-066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32,632,415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1.53%,未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5-067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26号文《关于核准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706,79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90.55元/股,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59,149.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50.3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8,699.64万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11月25日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2020年11月25日出具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453494_B03号验资报告。
2、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当前余额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含利息净收入、理财收益)余额为15,561.67万元。
2025年1-6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7.69万元。其中:锂电池隔膜高速线研发项目使用197.69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5,537.61万元(含本年利息净收入)。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741号文《关于核准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1,787,554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23.16元/股,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82,059.9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46.9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1,513.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1月7日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审验,并于2023年11月8日出具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70036285_B01号验资报告。
2、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当前余额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含利息净收入、理财收益)余额为71,028.43万元。
2025年1-6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6,932.32万元。其中:年产10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建设项目使用14,004.25万元;年产9.6亿平方米基膜涂覆一体化建设项目使用2,928.08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5,472.46万元(含本年利息净收入、理财收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及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分别与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邛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开立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及保荐人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邛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开立的2022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注:上述账户余额包含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5年1-6月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2、2022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5年1-6月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其他异常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8,406.45万元人民币置换已预先投入相应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出具专项鉴证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原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已完成。
2、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2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45,045.06万元人民币置换已预先投入相应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出具专项鉴证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已完成。
除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不存在其他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对象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上述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
除上述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积极把握四川省在能源、用工、交通运输、产业政策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20日分别召开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年产5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四川紫宸;“年产249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锂电池隔膜高速线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四川卓勤,对应的实施地点均变更为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项目投资总额和投资内容均无实质性变化,不会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项目面临的风险与公司在《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中所提示的募投项目风险相同。
报告期内,公司无实质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二)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
公司不存在变更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5年1-6月
编制单位: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5年1-6月
编制单位: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5-069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2025年度对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关联担保:广东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卓高”)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关联担保。
●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对全资子公司新增的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74.11亿元人民币,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4.69%。本次被担保人广东卓高2025年6月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前次担保额度预计的基本情况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璞泰来”)于2024年12月17日、2025年1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的担保金额不超过550,000万元。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2025年1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二) 本次拟追加担保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满足广东卓高在涂覆隔膜领域产能扩建过程中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子公司追加2025年度对广东卓高新增的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在上述担保额度和有效期范围内,公司根据上述全资子公司自身资金需求情况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相应融资担保协议,担保期限以担保协议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被担保人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三) 本次追加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5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 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1、 广东卓高
注:上述系广东卓高2025年半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数据。
(二)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本次被担保人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限额,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其协议的具体内容和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追加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目的系为广东卓高在涂覆隔膜领域产能扩建过程中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整体发展战略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 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议认为,追加2025年度对全资子公司广东卓高担保额度20,000万元,将有利于满足子公司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有效支持子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认为,追加2025年度对全资子公司广东卓高担保额度20,000万元,能够进一步满足子公司在日常经营和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74.11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4.69%;本次追加担保额度后,公司2025年度拟新增担保额度为57.00亿元,占上市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1.00%,均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5-071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永华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近日,公司收到安永华明出具的《关于变更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签字会计师的函》,公司2025年度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发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刘翀先生作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赵璞先生作为签字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会计师赵璞先生工作发生变动,为按时完成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更好地配合公司202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经安永华明安排,指派王星瑜女士接替赵璞先生作为签字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合伙人为刘翀先生,签字会计师为刘翀先生和王星瑜女士。
二、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简历及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1.基本信息
签字会计师王星瑜女士,于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专职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
2.诚信记录
王星瑜女士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王星瑜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 其他事项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涉及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5-072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5年9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叠桥路456弄116号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5日
至2025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相关决议公告于2025年6月25日、2025年8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和投票,公司将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提醒服务,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顺利召开,公司依据股东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以及会务工作,为减少会前登记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以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登记方式以及方法具体如下: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至公司登记;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至公司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至公司登记;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至公司登记。
(二)具体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直接到会议指定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5年9月11日16点前公司收到的信件或电子邮件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时间和地点
2025年9月11日(9:30-11:30,13:30-16:00)
上海浦东新区叠桥路456弄116号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叠桥路456弄116号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1902930
联系人:张小全、周文森
邮箱:IR@putailai.com
邮政编码:201315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5-068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中文名称拟变更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英文名称拟变更为:Shanghai Putailai New Energy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鉴于公司各项业务均实现了良好发展,集团化发展架构已经形成,收入利润已逐步实现多元化,为进一步优化管理架构,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公司名称的情况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将公司中文名称“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hanghai Putailai New Energy Technology Co., Ltd.”变更为“Shanghai Putailai New Energy Technology Group Co., Ltd.”,并修订章程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对公司工商文件、相关规章制度、证照和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的文件,办理相应变更或登记备案。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理由
公司拟在名称中增加“集团”字样,将进一步体现公司多业务板块协同发展的综合实力,增强投资者与合作伙伴信心,有利于整合资源优势,优化管理架构,进一步拓展产业链,为客户与股东创造更大价值。本次公司名称变更基于公司定位和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本次公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署的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文件及合同的效力。公司更名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更名后的公司承继。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后,公司将对相关规章制度、证照和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的文件,一并进行相应变更或登记备案。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5-070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璞泰来”、“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拓智能”)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并公开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二、进展情况
2025年8月26日,嘉拓智能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编号为GP2025080009),内容如下:“嘉拓智能报送的挂牌申请文件已收悉,经审查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中受理的相关要求,现予受理”。
三、风险提示
本次挂牌尚需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审核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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