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326 公司简称:我乐家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NINA YANTI MIAO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5-037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2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水亭西路2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25年8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 特别决议议案:1、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五)登记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水亭西路218号公司三楼
(六)登记时间:2025年9月8日-2025年9月10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联系人:李盛春
联系电话:025-52718000
传真:025-52781102
邮箱:olozq@olo-home.com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一切费用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进入会场;
(三)凡参加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5-038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离任暨
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离任情况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王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王涛先生申请辞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研发院院长。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王涛先生离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和公司的正常经营。王涛先生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且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完成工作交接。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王涛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王涛先生任职期间所做工作予以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
二、职工董事选举情况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构成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民主选举方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详见附件)。方乐先生与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方乐先生当选职工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方乐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9年至2012年任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区域经理、大区经理;2012年至2015年任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大区总监;2015年至2018年任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总经理,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2019年至今担任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华东零售事业部总经理。
方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5-039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情况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二) 主营业务分渠道情况
单位:万元
二、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
单位:家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内部统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5-040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141.37万元(未经审计),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7.63%。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141.37万元将计入当期损益。上述政府补助最终对公司2025年损益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5-034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NINA YANTI MIAO(缪妍缇)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运营及长远发展规划得以落实的前提下,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估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4,787.65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上述方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独立董事刘家雍先生连续任职已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年限的有关规定,刘家雍先生已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在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担任的全部职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苏锡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在提名苏锡嘉先生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成为独立董事后,接替刘家雍先生在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相同。同时,调整审计委员会和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的成员,本次调整后,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成员黄奕鹏先生、李春先生、方乐先生,黄奕鹏先生为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成员李春先生、黄奕鹏先生、NINA YANTI MIAO(缪妍缇)女士,李春先生为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苏锡嘉先生、黄奕鹏先生、NINA YANTI MIAO(缪妍缇)女士,苏锡嘉先生为主任委员;
(4)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苏锡嘉先生、NINA YANTI MIAO(缪妍缇)女士、汪春俊先生、李春先生、黄奕鹏先生、吕云峰先生、方乐先生,苏锡嘉先生为主任委员。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并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经营范围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原经营范围进行修改,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如下:
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家具制造;家具零配件生产;家居用品制造;门窗制造加工;木材加工;建筑用石加工;皮革鞣制加工;制镜及类似品加工;日用玻璃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楼梯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居用品销售;软木制品销售;木材销售;人造板销售;门窗销售;楼梯销售;地板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表面功能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石棉制品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音响设备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风机、风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灯具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搪瓷制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竹制品销售;刀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物联网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网络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软件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品牌管理;企业形象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文艺创作;平面设计;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集成电路设计;工程管理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办公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之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7)。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苏锡嘉先生, 1954年9月出生,加拿大国籍(香港永久居民),会计博士。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系讲师、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荣誉退休教授,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和惠生清洁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苏锡嘉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5-035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 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21,227,208.58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2,798,985.62元。
为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在确保持续稳健运营及长远发展规划得以落实的前提下,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估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47,876,539.5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未经审计)的比例为51.8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董事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够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拟定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5-036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之相关的工商变更及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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