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79 公司简称:人福医药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5-103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事务所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9家网络成员所。大信事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大信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3945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大信事务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审计收费总额2.82亿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事务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农信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426.3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大信事务所近三年(即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9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9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人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向辉
向辉,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2025年度审计工作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洪
杨洪,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2023年度审计工作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等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仁勇
刘仁勇,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4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等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计52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0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等因素,拟不超过2024年度审计费用(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的大信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事务所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5-104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拟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招商局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外汇及其他金融服务,并约定本公司在招商局财务公司日终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招商局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授出的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结余不得超过人民币5亿元;协议期限三年。
● 招商局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大股东招商生命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生科”)的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与招商局财务公司发生其他交易。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关联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最高贷款余额(包括应付利息和手续费)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0.39亿元,贷款余额为14亿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及目的
为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拟与招商局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招商局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外汇及其他金融服务,并约定本公司在招商局财务公司日终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招商局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授出的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结余不得超过人民币5亿元;协议期限三年。
招商局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大股东招商生科的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招商局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审批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邓伟栋先生、黄晓华先生、常黎先生、许薇娜女士、周爱强先生已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次交易的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与招商局财务公司发生交易。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关联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最高贷款余额(包括应付利息和手续费)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0.39亿元,贷款余额为14亿元。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招商局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大股东招商生科的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招商局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交易时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2949XA
成立时间:2011年5月17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B栋15层1501号
法定代表人:吴泊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招商局财务公司业务范围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招商局财务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6月30日,招商局财务公司资产总额477.84亿元,所有者权益65.92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410.86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51亿元,净利润1.16亿元。
2、招商局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3、履约能力分析:本次交易时,招商局财务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商局财务公司是由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招商局财务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甲方:人福医药
乙方:招商局财务公司
(一)服务项目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存款服务;
2、结算服务;
3、信贷服务;
4、外汇服务;
5、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等)。
(二)交易的定价政策
1、关于存款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利率。
2、关于结算服务: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境内结算服务,跨境及境外结算费率将不高于国内及当地其它金融机构同类业务收费水平。
3、关于信贷服务: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不高于甲方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4、关于外汇服务:相关汇率将不逊于国内其它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采用的汇率。
5、关于其他金融服务:乙方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三)交易额上限
甲方在乙方的日终存款余额(不包括来自乙方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不得超过人民币2亿元。
乙方向甲方授出的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和手续费)不得超过人民币5亿元。
(四)期限及终止
1.生效条件
本协议应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1)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甲、乙双方分别按其《公司章程》及上市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3、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或者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和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本项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经审查,公司与招商局财务公司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邓伟栋先生、黄晓华先生、常黎先生、许薇娜女士、周爱强先生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以外,截至本次交易的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招商局财务公司未发生交易。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公告编号:2025-105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666号人福医药集团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2日
至2025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招商生命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招商生科投资发展(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粮信托-春泥1号破产重整服务信托、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666号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5。
3、登记时间:2025年9月5日至9月11日工作时间,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4、拟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办理预先登记手续,会议召开时必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27-87597232、87173805,电子邮箱:renfu.pr@renfu.com.cn;
2、联系人:阮女士、严女士;
3、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有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及签字样本)
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公司章程中载明的负责人;
2、内容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此证明书作为办理事项申请材料附件。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5-102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星期二)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6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四名,董事邓伟栋、常黎、许薇娜、周爱强、向海龙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邓伟栋董事长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服务。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计52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0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等因素,拟不超过2024年度审计费用(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邓伟栋、黄晓华、常黎、许薇娜、周爱强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4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邓伟栋、黄晓华、常黎、许薇娜、周爱强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4名董事参与了表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对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制定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邓伟栋、黄晓华、常黎、许薇娜、周爱强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4名董事参与了表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2:00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向全体股东发布会议通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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