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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5-05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7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姬自平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逐项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各涉密部门和机构履行了保密义务,不存在违反年报编制的保密规定的情形。公司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

  

  公司代码:605566                                公司简称:福莱蒽特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不进行半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5-056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3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李百春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方式逐项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规范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5-059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06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2.21元,共计募集资金107,388.14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1,888.1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483.0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7,405.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6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有关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四)之说明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钱塘新区支行(2024年4月8日已注销)、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江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杭州福莱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蒽特科技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杭州福莱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蒽特新材料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分别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降低财务成本。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6,000万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本次投资额度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且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净额为65,335.66万元。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以募集资金投资的相关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截至本报表日,大额存单的投资金额与募集资金余额差异系利息收入金额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对“分散染料中间体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5,442.38万元(含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和2025年6月26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八)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对研发用房进行装修改造,并购置相应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其他配套设备,开展课题研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十)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将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剩余募集资金余额5,909.66万元(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金额为准)将投入新增募投项目“年产3000吨(折干)高牢度绿色分散染料滤饼及300吨关键中间体清洁生产技改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具体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止6月30日,募投项目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用募集资金支付的金额为1,390.04万元,尚未支付的金额为15.17万元,未进行票据置换的金额为73.17万元,故而实际投入金额为1,478.39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5-060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1-6月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1-6月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增值税)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增值税)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增值税)

  

  四、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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