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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408                                          公司简称:中信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5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5-047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9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36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6,053,79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8.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1,289,994.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3,226,696.74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11月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1138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4年11月7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常州中信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宿松中信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准格尔旗信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陆家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陆家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陆家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50132001015575033、518381336416、512908638910000、2010020343908、30500188000163090、2010020344757、32250198644500002304、89070078801000003448、8112001013000836563。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因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宜,本公司及子公司宿松兹博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徽融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陆家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三个专项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陆家支行(账号32250198644500002425,江苏中信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陆家支行(账号32250198644500002445,宿松兹博)、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账号89070078801100003642,安徽融进)。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50132001015575033已于2024年度销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陆家支行518381336416已于2024年度销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512908638910000已于2024年度销户;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陆家支行2010020343908已于2024年度销户;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区支行30500188000163090已于2024年度销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陆家支行32250198644500002304于2025年5月20日销户。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 11 月 20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9,000.00万元,其余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该议案涉及两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一是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二是宿松中信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光伏配套产业园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单位: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注2:“西部跟踪支架生产及实证基地建设项目”于2022年规划确定。项目规划之初,公司基于国家能源改革的深入以及大基地项目的推进,以内蒙古为代表的西部地区光伏产业迎来新的发展热潮,预期光伏支架产品需求,尤其跟踪支架产品的需求有望得到快速增长。然而近年来,随着国内大型地面光伏电站建设中对跟踪支架系统的需求趋势不及预期,与该项目拟定之初的市场预测存在较大差异,该募投项目的市场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预计该项目的实施,将不能为公司带来投资收益,难以满足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及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拟终止该项目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注3: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募投项目之一“宿松中信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光伏配套产业园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上文及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5-048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

  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终止项目名称:“西部跟踪支架生产及实证基地建设项目”

  ● 拟投资新项目名称:“常州生产基地自动化升级项目”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截至2025年8月25日,“西部跟踪支架生产及实证基地建设项目”募投项目专户剩余资金22,955.00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其中6,820.00万元用于“常州生产基地自动化升级项目”,剩余16,135.00万元扣除原项目终止前待支付的其他费用后暂时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9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36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6,053,79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8.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1,289,994.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3,226,696.74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11月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1138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中信博证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2024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及剩余募集资金安排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运营情况,公司拟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之“西部跟踪支架生产及实证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原项目总投资额30,644.50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23,631.17万元。

  (一)原项目概况

  

  (二)原项目终止的具体原因

  原有的“西部跟踪支架生产及实证基地建设项目”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投项目之一,该项目于2022年规划确定。项目规划之初,公司基于国家能源改革的深入以及大基地项目的推进,以内蒙古为代表的西部地区光伏产业迎来新的发展热潮,预期光伏支架产品需求,尤其跟踪支架产品的需求有望得到快速增长。

  然而,近年来,随着国内大型地面光伏电站建设中对跟踪支架系统的需求趋势不及预期,与该项目拟定之初的市场预测存在较大差异,该募投项目的市场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预计该项目的实施,将不能为公司带来投资收益,难以满足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及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三)剩余募集资金安排

  截至2025年8月25日,原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904.23万元,募投项目专户剩余资金22,955.00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公司计划将其中6,820.00万元用于“常州生产基地自动化升级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剩余16,135.00万元扣除原项目终止前待支付的其他费用后暂时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未来公司将尽快寻找盈利能力较强且有发展前景的新项目,合理使用剩余的募集资金,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要求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新项目将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2、原项目专户转账新项目专户6,820万元后,剩余资金16,135万元暂时存放于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四、新增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新项目概况

  

  (二)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常州生产基地自动化升级项目总投资金额为7,519.15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6,820.00万元,主要用于设备投资,项目投资构成具体如下:

  

  (三)投资新募投项目的原因

  常州生产基地是公司满足国内外跟踪支架产能需求的主要产能基地,其地理位置优越,周边供应链配套完善,产品主要满足海外市场跟踪支架订单的需求,为公司海外市场开拓提供了强有力的供应链支撑。

  “常州生产基地自动化升级项目”系公司结合国际化市场开拓的实际需求及前瞻性战略方向推进的新募投项目。公司基于市场新技术发展方向和市场需求对现有产线进行重新布局,在项目实施后,有助于提升产品生产质量,提高生产能力和供应链交付能力。

  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光伏行业技术发展方向,有利于推动公司光伏支架产品及光伏行业进一步实现“降本增效”,助推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发展夯实基础,增强公司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助力我国光伏行业进一步深化发展与提质升级。

  (四)投资新募投项目的必要性

  1、降低前端结构件的生产、安装成本,提升公司光伏跟踪支架市场竞争力

  光伏跟踪支架主要由结构系统、驱动系统以及控制系统组成。其中,檩条组合件与主轴内衬连接件均是光伏结构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檩条组合件与主檩条共同组成光伏支架的主要支撑构建系统,能够为光伏跟踪支架连续运行提供稳固、合适的支撑点,主轴内衬连接件则具备减摩降阻、隔离防护等重要功能。作为全球领先的光伏跟踪支架厂商,公司充分利用我国完备的工业体系及制造业纵深发展优势,采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的经营模式,重视产业链的一体化布局,目前已经具备檩条组合件、主轴内衬连接件的自主生产能力,但仍存在较大的成本效益提升空间。

  本项目通过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引进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并结合设备及工艺进一步优化产线布局,实现工艺贯通与工序衔接的最优化。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降低光伏支架产品的综合成本,增强公司光伏支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在光伏支架领域的市场地位。

  2、增强公司在产业链层面的自主可控能力,提升上游结构件产品生产技术

  公司作为全球领先的光伏跟踪支架厂商,经过长年的经营积累,已在跟踪支架、固定支架、柔性支架等系统核心产品的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领域积累了大量的技术研发成果和自主生产经验,在产业链层面具备较强的自主可控能力。然而,随着光伏新增装机量的不断增长以及跟踪支架在行业内的不断渗透,行业市场竞争强度不断提升,为保障公司业务的稳步发展,提高产业链内核心技术实力的需求愈发迫切。

  本项目产品为光伏支架产品上游的檩条组合件和主轴内衬连接件产品,在公司跟踪支架出货量有望持续增长,柔性跟踪系统“天柔”、塔式光热双轴跟踪系统“天聚”、双排联动平单轴跟踪系统“天籁”等新一代产品不断推出与发展的背景下,公司通过新工艺、新技术,对檩条组合件产品产能进行全面升级,新增主轴内衬连接件生产能力以替代外包工序,进一步增强公司在产业链层面的自主可控能力,并在有效提升对公司现有光伏跟踪支架产品配套能力的同时,为公司新一代支架产品配套进行产业链上游技术升级,从而为公司未来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发展夯实优质产能基础。

  3、提升生产制造效率及品质,满足光伏产业“降本增效”需求

  光伏发电作为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降本增效”是产业永恒的发展主题与核心使命。光伏跟踪支架的应用能够使得组件根据光照状态进行调整,具有明显的发电增益效果,是光伏产业“降本增效”的重要手段,因此其生产成本的控制及产品品质的提升亦对光伏产业的“降本增效”具有重要影响。

  作为全球光伏跟踪支架领域内的领先企业,公司已经具备成熟的生产工艺管理经验与一定的生产制造规模效应。本项目将顺应光伏产业“降本增效”趋势,通过引进先进的自动化设备,进一步提升公司檩条组合件、主轴内衬连接件产品的生产效率及制造工艺水平,提高自主把控产品质量、产能调度的能力,降低檩条组合件、主轴内衬连接件生产成本,符合光伏行业技术发展方向,有利于推动公司光伏支架产品以及光伏行业进一步实现“降本增效”,助力我国光伏行业进一步深化发展与提质升级。

  (五)投资新募投项目的可行性

  1、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为本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产业环境

  光伏产业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是应对气候变化、履行我国国际承诺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双碳”战略的主要手段,其行业发展受到国家重视。本项目拟生产的产品为光伏跟踪支架檩条组合件和主轴内衬连接件产品,在跟踪支架中起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陆续发布多项光伏产业发展支持政策,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公司在光伏跟踪系统领域的深厚积累,为本项目提供坚实的实施基础

  本项目拟进行生产的檩条组合件、主轴内衬连接件主要用于配套公司光伏跟踪支架产品,公司通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已经成长为全球光伏跟踪支架领域的领先企业之一,全球出货量处于第一梯队,在光伏跟踪支架产品的研发及应用推广方面具备丰富的经验积累。

  公司通过多年在跟踪支架领域深厚的技术储备及行业经验,在光伏支架智能生产装备开发、生产工艺方案设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一套智能制造核心技术体系,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实施基础。

  3、丰富的技术及优质客户积累,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重要支持

  在技术方面,公司秉承创新驱动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光伏支架及其产业链内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是光伏行业内唯一自建风洞实验室的中国企业,是光伏行业首家实现自主研究“复杂地形下光伏电站数值风洞CFD分析”的光伏企业。截至目前,公司积累了多点平行同步驱动技术、人工智能跟踪控制技术、光伏电站自动勘察及排布技术、风工程技术、数值风洞CFD技术、BIM+GIS技术、双面组件跟踪物联网传感网络等技术,是集算法、控制研究、结构研究、驱动研究为一体的科研成果,能够为本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在客户资源方面,凭借上述技术积累以及优异的产品品质,以及Intertek、美国UL、T?V南德、欧盟CE、美国B&V可融资性等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认证,公司跟踪产品已实现在全球范围内销售,积累了丰富的优质客户资源,能够为本项目的实施后下游光伏支架产品提供重要客户资源基础。

  (六)投资新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政策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光伏行业属于目前国家重点支持和鼓励发展的行业,近年来国家及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产业支持政策,有效推动了行业的快速发展,但若未来国家对上述相关产业政策进行调整以及相关能源改革推进产能波动,进而导致光伏产业的终端市场需求增速放缓或行业增长出现波动性,可能导致公司预期收入增长速度放缓并造成一定的经营波动性,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及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和深入学习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各项政策法规,充分利用目前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大自身发展力度,建立竞争优势;深挖产品市场未来发展需求,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高公司光伏支架技术水平,进一步丰富公司光伏支架产品组合,从而进一步夯实公司在光伏支架行业内的市场地位,满足行业和国家战略需求,积极应对各类行业政策风险。

  2、市场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1)原材料供应风险

  本项目拟生产的产品为檩条组合件和主轴内衬连接件产品,主要涉及的原材料包括钢材和部分外购部件等。上述原材料成本主要受大宗商品价格、市场供求关系、国家宏观调控以及国际贸易形势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如果上述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将直接导致公司产品成本出现波动,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通过建立战略合作供应商、不断加大关键零部件的自主配套能力、实施严格的供应商管理体系等方式,降低原材料供应风险。

  (2)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光伏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如果公司不能持续顺应下游领域发展需求,不断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品质,丰富产品组合,充分利用积累的技术和客户优势,则有可能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丧失优势,从而对本项目檩条组合件和主轴内衬连接件的产能消化造成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加大技术开发投入,提高产品附加值、降本增效、提升客户粘性等方式增强公司在市场中的综合竞争能力,降低市场竞争给项目实施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

  3、管理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随着公司整体规模的不断扩大,对公司的管理模式、人力资源、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研究开发、内部控制等各方面均提出更高要求,从而形成一定的管理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不断完善企业管理制度,通过股权激励等方式对核心人员进行了绑定,积极维持核心管理层及技术管理人员的稳定性,降低公司管理风险,不断提升公司内控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4、技术研发风险及控制措施

  近年来,光伏行业新技术不断涌现,从而对配套的光伏支架产业技术要求不断提升。如果公司研发方向未能符合未来技术发展方向,或研发过程中关键技术及其指标未能实现预期突破以致无法满足市场需求,会存在无法投入商业使用或在投入商业使用过程中缺乏竞争力的风险,导致公司前期高额研发投入难以收回、预期收益难以达到的风险,进而不利于公司未来经营业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一方面将持续研发投入、积极培养研发梯队,提升研发团队的整体实力,积极参与行业前沿论坛、技术交流会等,深入了解行业内市场需求变化,为公司未来研发方向及业务拓展方向提供支持。

  5、人力资源风险及控制措施

  公司所处行业具有较高的行业技术壁垒,且技术创新是推动行业发展的关键驱动因素之一。高素质的研发、技术人才和专业的管理人才对公司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长期发展的核心基石。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及管理人才的争夺也日趋激烈,对公司造成关键人员流失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一方面,公司采取多种方式使得关键技术得以保留和传承,降低对特定人员的依赖程度。另一方面,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人才聘用及管理、激励制度、培训制度,从而降低人力资源风险。

  (七)募集资金管理计划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项存储投入的募集资金。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八)项目审批情况

  待本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新增募投项目相关的备案、审批等手续。

  五、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自身经营战略所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地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事项系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以及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5-049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2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2日

  至2025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分别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邮箱、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5年9月8日17时之前将登记文件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a)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陆家镇华阳路190号,中信博公司

  b)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c)联系人:张文霞

  d)联系电话:0512-57286818

  e)联系邮箱:investor.list@arctechsolar.com

  2、本次股东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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