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等。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职务相应解除。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时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3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02,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71,132,000股变更为170,730,000股,注册资本由171,132,000元变更170,730,000元。
本次章程修订的主要条款包括股本及注册资本变更、全文删除监事会和监事章节及相关内容、监事会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股东大会”整体更名为“股东会”,并规范了部分条款表述。主要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公司章程》主要内容修订对照表。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章程修订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制定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及修订了部分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修订及新制定的治理制度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三、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公司章程》主要内容修订对照表
(下转D5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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