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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5-036号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话、邮件、微信送达方式发出通知。

  3、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整体经营及年度审计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已编制完成《中珠医疗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8号)。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公开招标,董事会审议通过,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用为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号)。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上午10:00在珠海市情侣南路1号仁恒滨海中心5座8层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0号)。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5-038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的规定,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5年9月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2015年10月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26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向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96,071,607股股份、向深圳市一体正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28,020,843股股份、向深圳市金益信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6,671,485股股份购买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医疗”)100%股权。同时,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4,413,279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根据发行结果,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实际非公开增发普通股(A 股)74,370,70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299,999,975.84元,扣除承销保荐27,500,000.00元(其中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1,556,603.77元)后的金额为1,272,499,975.84元,已于2016年7月25日汇入本公司在浙商银行广州分行开立的账号为5810000010120100064253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扣除其他直接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264,515,605.13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74,370,708.00元,增加资本公积1,192,153,446.42元(其中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2,008,549.29元)。

  截止2016年7月25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16]第71184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设立了专用账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及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与浙商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南湾支行、深圳南山宝生村镇银行龙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南湾支行、北京农商银行丰台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分别签订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12月,本公司及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忠诚肿瘤医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与北京农商银行丰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成都中珠健联基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本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11016856838004,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551.24元。

  2、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南湾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44358301040024853,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11,640,937.46元。

  3、本公司在深圳南山宝生村镇银行龙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680210020000009566,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364.05元。

  4、本公司在浙商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5810000010120100064253,该账户已于2021年8月18日销户。

  5、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深圳景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44250100008600000349,该账户已于2019年9月29日销户。

  6、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11016863715009,该账户已于2019年9月9日销户。

  7、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337130100100269581,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3,647.21元。

  8、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南湾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44358301040033987,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7,949.74元。

  9、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忠诚肿瘤医院有限公司在北京农商银行丰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0208070103000000217,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1,094.34元。

  10、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成都中珠健联基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15000102361592,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137.98元。

  三、 2025年半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25年6月30日,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50,0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收购桂南医院60%股权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8,000,000.00元、增资收购中珠俊天85%股权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0,000,000.00元、新设肿瘤诊疗中心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383,583.76元、北京忠诚肿瘤医院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1,742,763.44元、临床肿瘤基因组学产业化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599,425.32元。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北京忠诚肿瘤医院项目使用募集资金0元、临床肿瘤基因组学产业化项目使用募集资金0元。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止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止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止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8、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止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一)第一次变更

  2018年8月,本公司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原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终止项目情况如下:

  (1)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肿瘤诊疗中心投资项目

  2016年3月,中央军委印发《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正式启动。《通知》指出,中央军委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分步骤停止军队和武警部队一切有偿服务活动;根据中央军委《通知》精神,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也发出《关于全面彻底清理医疗合作项目的通知》。

  原“标的公司已开业肿瘤诊疗中心的新增投资”的肿瘤中心26家中有24家为军队和武警医院,截至2017年底,已全部终止合作;原“标的公司新增肿瘤诊疗中心的投资”计划投入的武警北京市总队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四九医院属于军队和武警医院,受军改政策性因素的影响,已不可能继续实施,于2017年底全部终止合作。

  (2)“肿么办”——肿瘤垂直门户平台项目

  原募投项目“肿么办——肿瘤垂直门户平台项目”是全资子公司一体医疗以“专注肿瘤、关爱生命”为理念搭建的一个互联网咨询服务平台。该平台是针对肿瘤患者、家属、医生三个不同群体,以分享、互助、传播正能量为核心的肿瘤垂直门户。该项目的建设目的为辅助肿瘤诊疗中心与医院的营销推广,前期已初步搭建基础平台,处于内部测试阶段。鉴于中央军委《通知》精神和医改的快速推进,一体医疗原有的肿瘤诊疗中心项目已发生较大调整,肿瘤垂直门户平台已无法实现建设的目的;同时“肿么办”项目周期较长,实际经济效益较难体现。因此公司决定终止“肿么办”项目的投资建设,在保持公司投资主营业务的前提下,拟将募集资金变更投入到医院、肿瘤诊疗中心等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且未来发展前景较好的项目。

  截止2018年7月31日,第一次变更前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第一次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第二次变更

  2019年10月,本公司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原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如下:

  鉴于部分原募投项目因设备配置、机房场地变化等原因已无法继续实施,为了更好的集中资源,贯彻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拟终止原募投项目“新设肿瘤诊疗中心投资项目”中的“兰溪瑞康医院有限公司”项目和“嘉鱼康泰医院”项目,并在保持公司投资主营业务不变的前提下,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于“北京忠诚肿瘤医院项目”、“临床肿瘤基因组学产业化项目”。

  截止2019年9月30日,第二次变更前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2025年6月30日,第二次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止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已按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董事会于2025年8月27日批准报出。

  附表: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5-040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5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珠海市情侣南路1号仁恒滨海中心5座8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5日

  至2025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的披露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8月27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8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琛

  电话:0728-6402068

  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登记时间:2025年9月1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地址:珠海市情侣南路1号仁恒滨海中心5座8层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所有费用自理。

  2、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568                                              公司简称:ST中珠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无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5-041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被告方违约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和解金额:307,361,757.28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未按照《民事调解书》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已启动司法追偿程序,暂时无法确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收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香洲区法院”)出具的《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以下简称“《民事调解书》”)六份,因公司与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集团”)、阳江市浩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江浩晖”)、郴州高视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视伟业”)、珠海西海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海矿业”)、铜川市鸿润丰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润丰煤业”)合同纠纷案,香洲区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相关被告方均承诺履行还款义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相关被告方未按照《民事调解书》的约定付清相关款项,已全面违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调解的执行情况

  1、本次诉讼调解的主要内容

  2025年8月14日,香洲区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六份,经香洲区法院主持调解,公司与中珠集团、阳江浩晖、高视伟业、西海矿业、鸿润丰煤业(以下统称“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达成和解协议,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承诺于2025年8月25日前向原告中珠医疗付清相关款项。若相关被告方依时足额履行了约定的还款义务,则本案纠纷彻底了结,否则视为全面违约,原告中珠医疗可立即向香洲区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号)。

  2、本次诉讼调解的执行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未按照《民事调解书》的约定足额履行还款义务。按照《民事调解书》的约定,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已全面违约。

  3、公司应对本次违约的措施

  根据《民事调解书》的约定,若相关被告未依时足额履行了约定的还款义务,视为全面违约,原告中珠医疗可立即向香洲区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除继续与中珠集团保持沟通,积极督促中珠集团履行还款义务外,已启动向香洲区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的工作,通过司法途径追偿相关款项。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未按照《民事调解书》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已启动司法追偿程序,暂时无法确认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除公司已披露的诉讼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5-037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话、邮件、微信送达方式发出通知。

  3、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4、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5年修订)》等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议案后认为: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信息披露及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8号)。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审计经验以及充分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充分,审计费用的决策程序合法,支付的报酬水平公允、合理,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将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号)。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5-039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国际”)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依据招投标有关规定开展了2025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开招标工作,德皓国际中标成为公司2025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德皓国际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大华所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执业资质:截止2024年12月31日,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43,506.21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29,244.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2,572.37万元。审计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5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2次(其中21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均不在本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俊,2012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及新三板审计报告超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邓晓湄,2023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及新三板审计报告1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蔡斌,2007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8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1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拟聘任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德皓国际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等情况协商确定2025年度费用。

  公司2025年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如公司审计范围、内容发生变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审计范围和内容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本次聘请公司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5年。此期间大华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2024年大华所为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依据招投标有关规定开展了2025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开招标工作,德皓国际中标成为公司2025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德皓国际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决定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所及德皓国际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认为:德皓国际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符合有关规定,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优质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德皓国际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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