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231 公司简称:隆达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制定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46,857,143股,以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5,310,798股后的241,546,345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478,342.1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因此,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浦益龙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票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票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7)。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8,0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6.6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的科技创新债券,具体品种为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拟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以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增年产1万吨航空级高温合金的技术改造项目”和“新建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由2025年12月延长至2027年12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八)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与无锡御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其持有的位于无锡市锡山区东兴路69号的部分物业,用于扩充公司员工宿舍及活动中心。租赁面积为5,643.52平方米,租赁期为五年(含免租期六个月),自御源实业将房屋实际交付公司且公司实际占有房屋之日起计算,房屋租金为1.06元/㎡/日(含税),租赁期间租金含税总金额为982.57万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票3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9月12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4)。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达股份”或“公司”)拟与无锡御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源实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本次租赁物业位于无锡市锡山区东兴路69号,租赁面积为5,643.52平方米,租赁期为五年(含免租期六个月),自御源实业将房屋实际交付公司且公司实际占有房屋之日起计算;房屋租金为1.06元/㎡/日(含税),租赁期间租金含税总金额为982.57万元。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浦益龙先生、浦迅瑜女士、陈义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满足企业经营发展需求,增强对高精尖科创人才的吸引力,改善员工整体住宿条件,提升员工幸福感及稳定性,公司拟与御源实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其持有的位于无锡市锡山区东兴路69号的部分物业,用于扩充公司员工宿舍及活动中心。租赁面积为5,643.52平方米,租赁期为五年(含免租期六个月),自御源实业将房屋实际交付公司且公司实际占有房屋之日起计算,房屋租金为1.06元/㎡/日(含税),租赁期间租金含税总金额为982.57万元。
由于御源实业和隆达股份实际控制人均为浦益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含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关系说明
由于御源实业和隆达股份实际控制人均为浦益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御源实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无锡御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浦锦瑜
成立日期:2004年7月21日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吼山南路15号一号楼6楼606B室
股东信息:浦益龙持股比例为99%;浦锦瑜持股比例为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制造;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酒店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金属材料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7,843.21万,净资产1,614.00万;2024年全年营业收入581.20万;净利润-1,044.98万(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无锡御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履约能力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标的为御源实业持有的位于无锡市锡山区东兴路69号的部分物业,不动产号为:苏(2019)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168083号。本次交易类别为租入资产,具体如下:
(二)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标的位置:无锡市锡山区东兴路69号
标的面积:5,643.52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人:无锡御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权属情况说明:截至目前,御源实业在本次租赁标的房屋产权设定了抵押,其保证该抵押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对此标的的正常租赁使用,除上述情形外,租赁标的不存在其他第三人权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租赁价格是参照江苏铭诚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出具的《房地产租金咨询报告》(估价报告编号:铭诚评报[2025](锡)(房)字第1192号),再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租赁协议主体
出租方(甲方):无锡御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租赁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兴路69号
3、租赁面积:5,643.52平方米
4、租赁期限:五年(含免租期六个月)
5、租赁期限:自甲方将房屋实际交付乙方且乙方实际占有房屋之日起计算,房屋交付时,双方应办理交付手续。
6、甲方保证:在租赁房屋交付给乙方之日,租赁房屋现有的租赁关系将全部解除(如适用),无任何实际经营行为,不存在其它第三方对租赁标的的占用,乙方对租赁物享有独家的、排他的租赁权利,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鉴于本次租赁物业存在抵押,在房屋租赁期限内,如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本合同自甲方收到抵押权人通知之日起解除,但乙方自行装修的部分不属于抵押物,甲方应补偿乙方因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造成的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相应的装修等费用)。
8、租金:房屋租金 1.06 元/㎡/日(含税),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租赁期间年租金含税金额为:218.35万元 (大写:贰佰壹拾捌万叁仟伍佰元整);租赁期间租金含税总金额为:982.57万元(大写:玖佰捌拾贰万伍仟柒佰元整)。
9、关于物业服务费的特别约定:应由乙方支付的物业服务费已计算在房屋租金中,乙方无需再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由甲方承担。
10、付款方式:半年付,第一次租金在本合同签订后,免租期到期前10日内支付,之后的租金在每期租金到期且乙方收到甲方开具的符合乙方要求的发票之日起30日内支付完毕。
11、水、电等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2、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交付租赁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一承担违约金,租赁期限相应顺延;乙方逾期支付房屋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一承担违约金;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确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予以赔偿。
13、生效条件: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 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本次交易的交易各方均正常经营,均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关联交易协议中已就协议双方的违约责任做出明确规定,公司与交易关联方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公司对员工的需求也日益增多,近三年在职员工的复合年增长率约为6.70%。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拥有在职员工772人,其中外地户籍员工520人,占在职员工总人数的67.36%。
鉴于目前的员工宿舍已无法满足企业当前及未来的用人需求,本次拟租赁用于扩充公司员工宿舍及活动中心的地段位于公司新、老厂区之间,一方面可以有效解决两地生产给公司人员统一管理带来的不便;另一方面也可以妥善处理公司员工日益增加所带来的住宿需要,为将公司打造成为国际一流高温合金研发制造基地奠定人才基础。
本次关联租赁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交易公平原则,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结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浦益龙先生、浦迅瑜女士、陈义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次交易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租赁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求情况,本次交易价格参照第三方出具的《房地产租金咨询报告》,符合交易公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8月26日,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斌先生召集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7)。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阶段性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修订说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公司本次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科技创新债券,可以有效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资金来源结构,提升公司资金流动性管理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拟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七)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实施的客观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能够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八)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租赁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求情况,本次交易价格参照第三方出具的《房地产租金咨询报告》,符合交易公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 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翔云路18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2日
至2025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8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浦益龙、虞建芬、浦迅瑜、无锡云上印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锡云上逐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锡云上初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有关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和持股 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 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证;如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应持本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 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非自然人的,还应持非自然人 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依 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投资者,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时,除现场出示上述 登记材料原件外,还需另行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股东本 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会议登记时间:登记时间:2025年 9 月 10 日及11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14:00。
(三)会议登记地点: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翔云路18号,隆达股份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本次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0-88532566
电子邮箱:stocks@wxlongda.com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达股份”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4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171.428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411,794,296.88元,扣除总发行费用210,522,712.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01,271,584.4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7月15日出具了“中汇验字【2022】号第6002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5,851.30万元,其中支付发行费用21,052.27万元,投入募投项目金额44,330.57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0,000万元,超募资金回购股份10,468.46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821.9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差异说明:
截至2025年06月30日,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0,000万元,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10,468.46万元,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60,000万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244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收益2,651.3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安镇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6月30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江苏隆达超合金航材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厚桥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06月30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累计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4,330.5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的募集资金为7,244万元。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 年 8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证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类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和定期存款,截至2025 年6月30日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共计人民币60,000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均可提前赎回。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且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6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6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8亿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3.31%。
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流已从募集资金账户全部转出,其中归还银行贷款83,322.88万元,支付货款16,677.12万元。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其他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之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上表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合计金额差异原因为:公司因“新增年产1万吨航空级高温合金的技术改造项目”中的变形高温合金原设计产能建设规模由6,000吨调整为3,000吨,对应投资金额由85,546.05万元调整为65,706.88万元,影响投资金额19,839.17万元。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4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171.428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411,794,296.88元,扣除总发行费用210,522,712.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01,271,584.4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7月15日出具了“中汇验字[2022]号第6002号”《验资报告》。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已于2025年8月18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截至2025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24年9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暨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年产1万吨航空级高温合金的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的变形高温合金原设计产能建设规模由6,000吨调整为3,000吨,对应投资金额由85,546.05万元调整为65,706.88万元,影响投资金额19,839.17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暨出售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公司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阶段性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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