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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ST太和              公告编号:2025-06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95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43.30元/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5,649,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49,542,266.89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796,106,733.11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于2021年02月0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78,109,447.6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第230Z0022号)验证。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账户已销户,转出剩余募集资金(募集项目投入资金产生的利息等)40.9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8,301.90万元(包含利息收入)。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是四舍五入造成的,后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21年02月03日会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在使用募集资金过程中,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截至2025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04月0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324.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1290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06月30日,“补充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之一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账户已销户,转出剩余募集资金40.95万元(募集项目投入资金产生的利息等)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表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1: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公司代码:605081                                公司简称:*ST太和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ST太和       公告编号:2025-060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披露累计涉案的金额:22,061.70万元。作为原告/申请人累计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21,545.66万元,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累计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 516.04万元。

  ● 上市公司所处诉讼/仲裁地位: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部分案件尚未作出最终判决,目前尚无法判断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积极跟进诉讼及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累计诉讼、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太和水”)及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内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外,累计新增诉讼涉及金额为22,061.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69%。其中,作为原告/申请人累计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21,545.66万元,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累计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516.04万元。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主要诉讼/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1、2019年02月18日,原告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承包人与发包人被告一昆明滇池湖泊治理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湖泊公司”)、项目业主方被告二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滇池投资公司”)就池草海生态修复示范项目--河口水质改善区及清水产流区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签订了《合同书》。《合同书》约定了合同暂估价、进度款支付方式、关于收付款的说明、缺陷责任期、违约、索赔和争议解决方式。

  2023年12月29日,被告一昆明湖泊公司向太和水发送《昆明滇池湖泊治理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滇池草海生态修复示范项目--河口水质改善区及清水产流区示范项目支付计划》(以下简称《支付计划》),确认项目于2020年06月已完成竣工验收,2022年01月完成管护移交,2022年05月项目完成结算,结算金额为人民币2,510.22万元,承诺将按计划支付相应款项。后虽经太和水多次催要,但被告一昆明湖泊公司未按《支付计划》支付款项。

  截至起诉之日,昆明湖泊公司尚欠太和水工程款人民币1,081.25万元、违约金暂计人民币109.94万元,合计金额人民币1,191.19万元。被告二滇池投资公司作为项目业主方,系被告一昆明湖泊公司的唯一股东,作为《合同书》签订主体,为合同约定的案涉项目的被开票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9修订)》相关规定及《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应对昆明湖泊公司的合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06月10日受理本案诉前保全,2025年07月29日出具了保全结果回执,冻结昆明湖泊公司账户金额9,900余元,轮候查封昆明湖泊公司6部车辆。本案目前正在排期开庭。

  2、2022年08月02日,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栾丹丹等20人(以下简称“被申请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6,600万元收购黑龙江海赫饮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赫饮品”)股权。协议规定:若海赫饮品未达成承诺业绩,或出让方违反陈述与保证义务,则海赫饮品股权对价下调至5,000万元,且太和水无需支付额外款项。海赫饮品及其关联公司需合法合规经营,持有全部必要证照,且无重大不利变化。若存在隐瞒或违约,被申请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太和水依约支付5,000万元股权对价款。

  2022年至2024年期间,因栾丹丹未按承诺约定办理房产证、海赫饮品发生劳务合同纠纷、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导致行政罚款等问题,被太和水认定违反《股权转让协议》等承诺事项。太和水遂向北京仲裁委申请仲裁:确认已付清5,000万元对价并拒付剩余1,600万元、索赔损失及逾期利息,共计人民币3,528.91万元。

  2025年06月23日,北京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了本案。本案目前正在等待北京仲裁委排期开庭。

  3、2024年09月04日,原告上海微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微瑆”)与被告上海嘉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嘉唐”)与就采购人工智能高性能算力服务器而签订《<2024高性能算力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采购人工智能高性能算力服务器,数量为126台,总价为34,272万元,付款方式为整机组装完成并运送至指定地点郑州空港后3个工作日支付全款,逾期付款的,每延迟一日,按照总价日千分一标准计收违约金。原告于2024年10月14日已按照合同约定向上海嘉唐履行了全部供货义务并完成验收。截止原告起诉之日,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总计为22,408万元,余款11,864万元未支付。同时,上海嘉唐系一人公司,股东为上海嘉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上海嘉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不能举证证明其财产等于公司没有混同的情形下应对公司对外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基于以上事实和规定,原告向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提起上述二被告(即主张欠付的货款、逾期付款违约金、保全保险费等共计14,269.47万元),我方申请采取保全措施。2025年04月23日,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目前,本案具体开庭时间尚需法院排期确定。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和仲裁事项中部分案件存在尚未审理、调解、判决和执行等情况,相关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实际影响以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最终判决或裁决为准。

  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ST太和       公告编号:2025-062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因何鑫先生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良好运作,经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欣欣炫灿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孙薇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简历

  孙薇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出生,毕业于加拿大皇后大学商学院,硕士学历。历任中投长春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孙薇女士与公司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薇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ST太和       公告编号:2025-063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吴靖先生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何雨霏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何雨霏女士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职业品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白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65661627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899弄兰韵文化中心16楼

  电子邮箱:dongmiban@shtaihe.net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简历

  1、何雨霏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北京华清飞扬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雨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何雨霏女士与公司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雨霏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ST太和       公告编号:2025-064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项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中的财务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本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孙薇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雨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ST太和        公告编号:2025-065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2日  10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899弄兰韵文化中心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2日

  至2025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办法:

  (1)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件登记;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持有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及出席人个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采用传真、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9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会议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899弄兰韵文化中心16楼。

  4、以上文件报送以2025年9月11日17:00前收到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者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899弄兰韵文化中心16楼

  邮政编码:201702

  电话:021-65661627

  传真:021-65661626-8002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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