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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053                   公司简称:思科瑞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5-035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增资实施股权激励

  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醒: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科瑞”)的全资子公司海南国星飞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星飞测”)的注册资本拟由6,000万元增加至7058.8236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或“本次交易”)。国星飞测本次拟增加的注册资本将由海南国星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星科技”)出资认缴,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国星飞测的持股比例将下降至85%,国星飞测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 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优化全资子公司国星飞测的资本结构,同时建立健全国星飞测的长效激励机制,提升国星飞测的运营及管理效率、可持续发展能力及核心竞争力,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各方利益结合在一起,实现价值共创、利益共享,促进员工与国星飞测的共同成长及发展,国星飞测拟通过增资形式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海南国星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合伙)。

  本次国星科技拟出资1058.8236万元,认购国星飞测新增注册资本1058.8236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国星科技持有国星飞测15%的股权。

  公司拟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国星飞测的持股比例下降至85%。国星飞测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二) 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吴常念女士为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同时为国星科技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国星科技构成公司关联方,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上述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情况,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方及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海南国星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ETG3HL47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常念

  出资额:1058.823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5年8月19日

  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滨湾路177号文昌国际航天城产业服务中心A区307-HTCT-YHR-48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

  吴常念女士为国星科技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为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其他有限合伙人为公司的核心员工,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星科技尚未开展实质性经营、投资活动,暂无相关财务数据。国星科技本次拟向国星飞测增资的资金为合伙人缴纳的实缴出资,属于国星科技的自有或自筹资金,公司、国星飞测及其他子公司未向国星科技及其合伙人提供借款、担保等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除上述情形外,该合伙企业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联关系。

  三、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 国星飞测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海南国星飞测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CYGH396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常念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3,30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3年9月22日

  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滨湾路177号航天城产业服务中心众创空间A区三楼307-GXFC-00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仪器仪表修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计量技术服务;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 本次增资前后,国星飞测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三) 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增资前,国星飞测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股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说明

  本次增资扩股的目的为股权激励,以进一步提升国星飞测竞争力,因此公司放弃行使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国星飞测的持股比例将由100%下降至85%,其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国星飞测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本次增资的定价情况及合理性分析

  根据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海南国星飞测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25〕第0869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国星飞测的所有者权益评估价值为3157.15万元人民币。

  结合国星飞测的评估报告,综合考虑国星飞测未来发展前景及激励对象对国星飞测未来发展的重要意义等因素,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本次增资的价格为1元/出资额,定价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协议主体

  标的公司:海南国星飞测科技有限公司

  增资方:海南国星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合伙)

  (二) 协议主要内容

  1. 本次增资

  双方同意,增资方将以人民币1,058.8236万元(以下简称“增资认购款”)认购国星飞测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058.8236万元,增资认购款中的人民币1,058.8236万元将全部计入国星飞测实收资本。

  本次增资完成后,国星飞测的注册资本将增至人民币7,058.8236万元,国星飞测股权结构将变更为如下:

  

  2.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国星飞测应于本协议签署且国星飞测股东会已审议通过本次增资后,尽快完成与本次增资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该等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完成之日起,增资方即根据适用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3. 陈述与保证

  本协议双方向另一方作出陈述与保证如下:

  (1) 该方是合法成立并且有效存续的企业,其具有完整的权力和权限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2) 该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会导致其1)违反任何适用法律或法规或违反任何法院、政府机关作出的其为其中一方当事人或者受其约束的任何命令、判决或法令;2)违反其作为一方并受其约束的合同或其它安排项下的义务;3)违反其章程或合伙协议。

  六、子公司股权激励的基本情况

  ( 一) 激励对象

  本次国星飞测股权激励对象为对国星飞测经营和持续发展有重要影响的经营管理层、核心骨干员工,均为公司、国星飞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员工,人员数量为3名。

  (二) 数量及来源

  国星科技作为本次股权激励的持股平台认购国星飞测1058.8236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占国星飞测增资完成后的股权比例为15%。

  (三) 实施方式

  本次股权激励将采用间接持股的方式进行,激励对象将通过认购国星科技出资份额而间接持有国星飞测一定比例的股权和享有相应股权权益。

  本次股权激励预留部分激励份额,预留激励份额在国星科技持股平台层面,暂登记于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常念女士名下,后续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和实施预留激励份额的股权激励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激励人员的具体名单及份额、持股平台的管理规则等事项。

  (四) 认购价格

  参照国星飞测的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本次股权激励的授予价格为1元/出资额。

  (五) 认购资金来源

  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额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且确保来源合法,不存在代持或委托他人代持激励股权的情形,均采用货币方式出资。公司、国星飞测及其他子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激励对象提供垫资、借贷等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七、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优化全资子公司国星飞测的资本结构,同时建立健全国星飞测的长效激励机制,提升其运营及管理效率、可持续发展能力及核心竞争力,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各方利益结合在一起,实现价值共创、利益共享,促进员工与国星飞测的共同成长及发展,国星飞测拟通过增资形式引入国星科技员工持股平台以实施股权激励,符合公司及国星飞测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

  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或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本次增资的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 一) 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增资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林干、徐锐敏和杨记军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星飞测本次通过增资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是为了进一步落实公司及国星飞测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国星飞测的资本结构,同时建立健全国星飞测的长效激励机制,提升国星飞测的运营和管理效率、可持续发展能力及核心竞争力,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各方利益结合在一起,实现价值共创、利益共享,并促进员工与国星飞测的共同成长及发展,本次交易具有必要性,定价具有合理性。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增资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海南国星飞测科技有限公司拟通过增资形式引入海南国星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合伙)以实施股权激励,符合公司及海南国星飞测科技有限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全资子公司通过增资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四)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银河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全资子公司通过增资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综上,银河证券对公司本次全资子公司通过增资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0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5-036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8月26日16时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施明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度报告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3)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增资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海南国星飞测科技有限公司拟通过增资形式引入海南国星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合伙)以实施股权激励,符合公司及海南国星飞测科技有限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全资子公司通过增资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增资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5-033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5月3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15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5.53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825.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11,306.00万元(含税)后,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共计人民币127,519.00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813.9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5,250.6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2年7月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589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10,931.35万元,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27,086.04万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4,668.23万元,2025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083.15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64,503.8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8个募集资金专户、8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58,8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000.00万元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2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回购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情况。

  (七) 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部分建设内容及内部投资结构、延期的议案》,同意对“无锡检测试验基地建设项目”的部分建设内容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本次调整项目总投资额不变,减少该项目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筛选设备及晶圆测试设备方面的投入6,497.90万元、增加环境可靠性试验设备的投入6,497.90万元,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2024年9月延期至2026年9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半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2: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5-034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二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5 年二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625.83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 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 信用减值损失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2025年第二季度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56.44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401.21万元,应收票据坏账损失73.7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8.47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2025年第二季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69.39万元,其中存货跌价损失169.39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625.83万元,对公司 2025 年第二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625.83万元。

  四、其他说明

  公司 2025 年第二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本次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的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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