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020                                公司简称:方邦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2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苏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0,206.00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092.45万元,投入进度为49.95%。该项目已于2022年12月达到可使用状态,相关研发项目持续推进,较好促进了公司屏蔽膜、挠性覆铜板、超薄铜箔等产品的开发及迭代,增强了公司研发创新实力,达到了项目设计目的,现拟进行结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珠海达创电子有限公司就其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6、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首次授予第一个可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相应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2.9万份股票期权应由公司注销。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关联董事苏陟、胡云连、李冬梅、高强回避表决。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1)。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经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本项目募集资金预计剩余金额 12,702.77 万元,将继续存放于原募投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按照监管部门、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将积极挖掘具有较强盈利能力、未来发展前景较好且能够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项目,待审慎研究讨论确定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后实施新项目投资;在实施新项目投资之前,公司将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0,206.00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092.45万元,投入进度为49.95%。该项目已于2022年12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处于研发项目实施阶段,截至目前,主要研发项目如无胶挠性覆铜板、高频信号传输用柔性基板等项目已实现量产,FCCL产品持续迭代提升;可剥离的极薄电解铜箔项目(带载体可剥离超薄铜箔)已通过相关下游及终端测试认证,持续获得小批量订单,后续订单上量进度有望加快。其他研发项目如液晶体聚合物基板、导电胶膜、自由接地膜等项目因市场空间较为有限、客户需求发生变化等原因,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减少了资金投入。综上,本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相关研发项目持续推进,较好促进了公司屏蔽膜、挠性覆铜板、超薄铜箔等产品的开发及迭代,增强了公司研发创新实力,达到了项目设计目的,现拟进行结项。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本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原募投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按照监管部门、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将积极挖掘具有较强盈利能力、未来发展前景较好且能够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项目,待审慎研究讨论确定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后实施新项目投资;在实施新项目投资之前,公司将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21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3.88元,共计募集资金107,76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7,776.6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9,983.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79.4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7,903.9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7-65号)。

  二、募投项目投入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5年6月30日,主要项目如无胶挠性覆铜板、高频信号传输用柔性基板等项目已实现量产,FCCL产品持续迭代提升;可剥离的极薄电解铜箔项目(带载体可剥离超薄铜箔)已通过相关下游及终端测试认证,持续获得小批量订单,后续订单上量进度有望加快。其他项目如液晶体聚合物基板、导电胶膜、自由接地膜等项目因市场空间较为有限、客户需求发生变化等原因,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减少了资金投入或为继续追加资金投入。综上,本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较好促进了公司屏蔽膜、挠性覆铜板、超薄铜箔等产品的开发及迭代,增强了公司研发创新实力,达到了项目设计目的,现拟进行结项。

  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最终募集资金预计剩余金额以项目结项当日金额为准;

  2、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是公司根据已经签署的有关合同和协议将在后续进行支付的款项。

  四、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及后续使用计划

  (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合理、有效、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同时,本项目的导电胶膜、自由接地膜等部分研发方向因市场空间较为有限、客户需求发生变化等原因,公司未继续追加资金投入;再者,本项目原计划购置的超高频溅射机、高温精密涂布机以及金属激光烧结系统为国外设备,价格较高,近年来在国家提倡科技自主可控及国内相关设备制造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的大背景下,公司通过自研设备和采购国内设备的方式予以解决。以上措施均一定程度降低了本项目资金支出。

  2、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收益。

  (二)结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结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原募投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按照监管部门、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

  后续公司将积极挖掘具有较强盈利能力、未来发展前景较好且能够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项目,待审慎研究讨论确定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后实施新项目投资。

  在实施新项目投资之前,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时更好的满足公司运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将使用该部分结余募集资金不超过12,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使用本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不超过12,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9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可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相应22.9万份股票期权应由公司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5月28日至2022年6月6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6月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6月13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2年8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实际向6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92万份,行权价格为34元/份,期权简称为方邦股份期权,期权代码为1000000188、1000000189。

  6、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权益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可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并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本次实际可行权期为2023年7月14日-2025年7月10日,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85.4万份。截至2025年7月11日,部分激励对象未在行权有效日期内完成行权,公司将依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注销相应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2.9万份股票期权。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事项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合计注销22.9万份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上述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因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可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而注销22.9万份股票期权,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注销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公司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报备文件

  1、《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2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东枝路2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2日

  至2025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上述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25年9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作凯、赵璇

  联系电话:020-82512686

  邮箱:dm@fbflex.com

  传真:020-32203005

  联系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东枝路28号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24日以电子邮件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喻建国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其中,监事崔成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其业务发展需求后作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提供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对《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无异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监事会取消后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修订《公司章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有利于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监事会同意《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5、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因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可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而注销22.9万份股票期权,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珠海达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达创”)就其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条款以届时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按照对外提供担保的方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因此,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代理人在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如有)

  

  注:均采用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数据计算。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内容及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总额度。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达创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珠海达创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融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新增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