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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272           证券简称:英华特          公告编号:2025-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华特”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9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东南街道银通路5号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股东会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名册及编码如下表:

  

  2、 审议与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2、3.01、3.0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3的各项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9月10日17:00点前送达、发送邮件或传真至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9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东南街道银通路5号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人:田婷

  电话:0512-52905993

  传真:0512-52905996

  联系电子邮箱:ir@invotech.cn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东南街道银通路5号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五)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72

  2.投票简称:英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累积投票提案,请在相应位置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票数;非累积投票提案,请根据投票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附件三: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301272      证券简称:英华特     公告编号:2025-049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2、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原聘任的天健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需要,经审慎评估及友好沟通,公司拟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天健进行了充分沟通,天健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日期: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从业人员:截至2024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6,000人,其中合伙人239人,注册会计师1,35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45人。

  营业收入:2024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1次。6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钟乐,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纪文凤,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童登书,199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87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定价等原则,结合公司2025年实际业务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天健已连续七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发表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天健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天健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天健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需要,经审慎评估及友好沟通,公司拟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事先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和衔接工作。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造成影响。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慎评估,致同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有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需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变更理由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3、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1272          证券简称:英华特          公告编号:2025-050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贯彻落实《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更好地适应公司的发展规划和管理需要,进一步优化组织架构,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及运营效率,增强高效决策能力及快速协同能力,实现组织效能持续释放,公司决定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和优化,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的持续优化等相关事宜。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英华特组织架构图

  

  

  证券代码:301272                证券简称:英华特                公告编号:2025-053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R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301272           证券简称:英华特           公告编号:2025-046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华特”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毅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并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定价等原则,结合公司2025年实际业务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章程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深入贯彻落实《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本次章程修订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均不再适用。董事会同意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具体办理章程备案等工商登记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五)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5.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5.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5.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5.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5.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5.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5.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5.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5.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5.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5.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分、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5.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5.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5.2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5.2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5.2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5.2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5.2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及制度。

  (六)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贯彻落实《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本次组织架构的调整有助于进一步优化组织架构,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及运营效率,增强高效决策能力及快速协同能力,实现组织效能持续释放。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和优化,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组织架构调整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的持续优化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1272            证券简称:英华特          公告编号:2025-047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华特”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虞海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并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章程修订系顺应公司治理环境和国家法律法规修订变化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章程修订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均不再适用。监事会同意公司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三、备查文件

  1、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1272          证券简称:英华特         公告编号:2025-048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49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6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1.39元,共计募集资金75,183.57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588.5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8,595.0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剩余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50.3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5,644.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5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包含募集资金银行账户期末余额916.88万元、购买理财产品期末余额36,200.00万元。

  [注2]差异系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发行费用442.45万元、发行相关印花税16.42万元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费用2.76万元。

  [注3]数据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06月30日,公司5个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其下级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注2]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其下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注3]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其下级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东南开发区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注4]除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外,截至2025年0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华西证券理财产品3,000.00万元,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余额为33,200.00万元,明细详见“三、(一)、4.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主体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募投项目“新建年产50万台涡旋压缩机项目”实施地点:常熟高新区黄浦江路以北、银通路以西。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新建涡旋压缩机及配套零部件的研发、信息化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常熟高新区东南大道以南、银辉路以东变更为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黄浦江路以南,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兴盛路以南。

  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由英华特环境变更为公司。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183.7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42.45万元置换已从自有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上述预先投入事项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8873号)。

  4.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4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0日。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即任意时点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并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本期购买及赎回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如下:

  

  5.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644.73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12,778.73万元。

  2023年7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8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人民币3,8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流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74%,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2024年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600万元超募资金购买位于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黄浦江路以南,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兴盛路以南的土地使用权。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截至2025年06月30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800.00万元;已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金额为1,713.83万元;已使用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金额为2,017.71万元(含交易费用)。

  6.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有序用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半年度

  编制单位: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投项目投入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系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2]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入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系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3]2024年8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截至2025年4月7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成交总金额为2,017.71万元(含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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