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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09号)核准,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4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5,9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5,763,773.5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0,186,226.42元。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1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于2020年12月22日出具了《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164号)。

  (二) 已使用金额、本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年半年度,公司投入募集资金4,113,911.47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585,123,152.42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131,573.26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按照相关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2020年12月30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南湾支行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与招商证券签署了终止保荐协议,并与中金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并于  2023年1月17日公司与中金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南湾支行、中国银行机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三方监管协议要求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结合市场情况于2022年3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并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实施地点的议案》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实施地点进行了变更,公司对上述变更情况及时进行了披露。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公司先行投入自筹资金5,054.47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21年3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4748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实际置换金额为5,054.47万元。

  2025年半年度,本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13.16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存储于经批准的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中。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7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4,71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期初累计额为84,413,045.83元,已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本次不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2,977,463.8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1,511,152.35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766,548,511.57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710,822,551.98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5年半年度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710,822,551.98元。

  3、公司拟定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4,71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2,170.67万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68.89%,具体派发金额以实际结果为准。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调整原则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因股票期权行权、股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三、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投资回报等因素而制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8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越南投资建设生产基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就拟租赁的土地使用权与任何交易对方签署正式协议。该土地使用权的获取须严格遵守越南当地现行法律法规,通过“招拍挂”等公开方式进行,最终能否成功取得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在越南设立有振邦智能科技(越南)有限公司(越南公司名称:生产经营所用房屋均为租赁。近年来,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快速发展,越南子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为更好地把握市场机遇,提升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强化越南生产基地,越南子公司拟通过公开方式租赁土地使用权,自建生产经营用房,实施生产基地的改扩建项目。

  2.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越南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并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越南投资建设生产基地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经营管理层授权人员全权办理越南公司生产基地建设有关的全部事宜。上述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对外投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投资主体:

  1、 投资标的名称: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 投资金额:不超过2,050万美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3、 项目地址:越南胡志明

  5、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土地使用权、建造厂房、购置机器设备等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优化全球战略布局,拓展海外市场

  在越南建设生产基地有助于大幅提升海外产品供应能力,加快推进公司全球化战略步伐,为持续扩大国际市场份额提供坚实的产能支撑。此举不仅顺应全球产业链重构趋势,也是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全面提升国际竞争力的战略举措。

  2、 构建多元化供应链体系,有效应对贸易环境变化

  通过越南生产基地的建设,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全球产能布局,增强供应链韧性和市场响应能力,借助越南优越的贸易环境与税收政策,有助于规避潜在贸易壁垒,降低关税成本,提升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价格竞争力。

  3、 提升产能稳定性与经营抗风险能力

  目前越南生产基地采用租赁模式运营,未来有可能面临租约到期或出租方提前解约的风险,有可能影响生产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同时,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客户需求,自建生产基地将有效缓解产能瓶颈问题,为业务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投资属于境外投资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影响因素较多,因此,整个项目的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署任何土地使用权租赁正式协议。土地使用权的获取须通过公开“招拍挂”程序,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3、越南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国际政治形势复杂、国际贸易争端的发展存在不确定性,越南生产基地在设立及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管理、运营和市场风险,本次对外投资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积极关注该投资项目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9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 业务规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5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7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3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6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任晓英,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绿联科技、太辰光、三态股份、中顺洁柔、振邦智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海曼,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绿联科技、太辰光、三态股份、中顺洁柔、振邦智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曾琼,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德方纳米、振邦智能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陶亮,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任晓英,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海曼、曾琼,项目质量复核人陶亮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需要,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审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审计费用。

  (三)其他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审计委员会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0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数量为50,980份,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的0.035%。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在第三个可行权期内(2024年7月5日至2025年7月4日)未行权数量为50,980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等规定,在行权期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董事会同意将第三个行权期届满尚未行权的50,98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涉及9名激励对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5%。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1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1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5月6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1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1年6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对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1年6月1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1年6月1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1年7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1年7月2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

  2021年7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09,600,000.00股增加至111,002,880.00股。

  2022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2年5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2年6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部分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6名激励对象,合计3.9万股;注销的股票期权涉及1名激励对象,合计1万份。

  2022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激励计划的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及行权期的解除限售及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2年7月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2年7月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2年7月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3年1月12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时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定期)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定期)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6名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及160名未达到解除限售\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106,716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98,564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10,364股,回购价格为22.56元/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8,200股,回购价格为22.64元/股。

  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3年5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1年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3年7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2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8,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调整2021年激励计划2023年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指标,并相应修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3年9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并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4年4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1年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4年5月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年5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行权期的解除限售及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4年7月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2024年7月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定期)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2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4,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以及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11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及170名未达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509,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定期)会议,并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拟回购注销的514,000股限制性股票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送红股3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时,公司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5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了514,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2025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在第三个可行权期内(2024年7月5日至2025年7月4日)未行权数量为50,980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激励计划》等规定,在行权期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公司将对第三个行权期届满尚未行权的50,98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涉及9名激励对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5%。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不会影响公司股本的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存在不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发展、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中介机构意见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行权期届满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年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尚需就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不会导致公司股本的变动,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3、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1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印尼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印尼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孙公司PT HOMEWOOD CONTROL SOLUTIONS(以下简称“印尼孙公司”)提供额度为人民币4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指定人员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

  二、 被担保人及反担保受益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印尼孙公司

  印尼名称:PT HOMEWOOD CONTROL SOLUTIONS

  成立日期:2025年7月4日

  法定代表人:黄晓霞

  注册资本:200亿印尼盾

  注册地址:Jalan Ahmad Yani, Panbil industrial Estate Factory Block F Lot 07 dan 08 ,Desa/Kelurahan Muka Kuning, Kec. Sei Beduk, Kota Batam, ProvinsiKepulauan Riau

  经营范围:电子零部件批发贸易;其他电器设备业;其他计算机编程活动;家用电器行业;半导体及其他电子元件行业。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振邦智能科技(香港)有限公司、HOMEWOOD CONTROL PTE.LTD.(新加坡子公司)分别持有印尼孙公司30%、70%的股权。

  失信情况:经核查,印尼孙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印尼孙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最终以公司及全资孙公司与供应商及其他相关机构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印尼孙公司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担保类型为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协议、担保期限、担保主体等,在不超过本次授权的担保总额的前提下,最终以公司及全资孙公司与供应商及其他相关机构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孙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偿债能力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进行其他担保事项,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2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越南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的全资孙公司振邦智能科技(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邦智能(越南)”,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越南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孙公司振邦智能(越南)提供额度为人民币6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最高额保证担保,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振邦智能(越南)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为85.8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全资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该担保事项。

  二、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振邦智能科技(越南)有限公司

  越南名称: 

  成立日期:2021年1月25日

  法定代表人:侯新军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振邦智能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持有振邦智能(越南)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失信情况:经核查,振邦智能(越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担保类型为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协议、担保期限、担保主体等,在不超过本次授权的担保总额的前提下,最终以公司及全资孙公司与供应商及其他相关机构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旨在支持越南孙公司的持续发展,基于对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及整体风险状况的综合分析,为确保其稳健运营并促进战略目标实现而采取的必要措施。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孙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偿债能力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进行其他担保事项,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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