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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2025-09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工钢构”)下属所控制企业长江精工(上海)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建科”)、经营所需,公司拟为其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担保已于2025年8月27日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担保的办理,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全资子公司精工建科因经营所需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授信5,000万元,公司为精工建科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目前尚未确定具体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内容,具体借款金额、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精工建科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便于高效办理综合授信、筹措资金等相关业务。上述担保的审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被担保方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五、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同意公司应所控制企业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8月27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424,877.70万元人民币,其中为关联公司担保共计19,500万元人民币(关联担保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加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新增担保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外融资担保金额合计429,877.7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8.08%。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5-098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转债代码:11008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此类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8月27日,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孙关富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召开了专门委员会议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同意公司与北京城建精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开展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该事项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和类别

  因部分工程项目的业务需要,公司拟向关联方北京城建精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城建精工”)采购商品或劳务,预计2025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67%。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城建精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武兵

  3、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4、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5层B512

  5、成立日期:2004年8月13日

  6、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勘察;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勘察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城建精工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持有该公司49%股权且公司董事同时在北京城建精工担任董事,公司与北京城建精工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有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

  北京城建精工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在日常交易中均能按照协议履约,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关联人北京城建精工采购商品或劳务。

  (二)定价原则和依据

  本次交易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产品价格遵循市场定价方式,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合同中予以明确。

  (三)交易的数量与价格

  公司与关联方在预计交易金额范围内开展业务,交易双方待交易发生时,签订协议约定实际交易数量和价格,计算交易金额。

  (四)交易价款结算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协议具体约定执行。

  (五)协议及合同生效条件

  在本次关联交易授权的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具体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交易协议,以及关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生效。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可能产生,并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的原则进行,是业务发展与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也是正常、合理的、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

  2、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严格遵守平等、公平、公允的市场交易原则,合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及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公司亦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公司代码:600496             公司简称:精工钢构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5-096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转债代码:11008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

  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孙关富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五、审议通过《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5-099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转债代码:11008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控股”)于近日解押1,000万股公司股份。

  ● 截至公告日,精工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40,922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69.23%,占公司总股本的20.56%。

  一、 本次股份质押解除的具体情况

  近日,精工控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解除手续,累计解押公司股份1,000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二、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单位:股

  

  注:本公告涉及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精工投资系精工控股全资子公司精工控股集团(浙江)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的解押、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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