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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传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遗漏。综上,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综上,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1)。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5-052)。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2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半年度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及《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为持续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了《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现将2025年上半年行动方案的主要进展及成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变革,做强做优主业,提升经营管理质量和经营业绩

  2025年上半年,公司持续深化变革,不断夯实两海战略,经营质量得到持续性改善;公司通过国内国际业务协同发力,市场开拓不断取得突破,在手储备订单充足。

  国内业务:公司通过前沿技术的突破和平台化创新,从性能、成本、质量等各个维度构建核心竞争力,成功推出适配不同场景的标杆机型;同时,为实现全产业链降本增效目标,公司从各层面实施平台化、精细化成本管控,形成覆盖海陆场景的梯度化产品矩阵,以“性能-质量-成本”黄金三角持续巩固行业领跑地位。

  国际业务:公司持续开拓海外市场,订单结构持续优化,覆盖欧洲、亚太及中东北非等区域;海上风电机组尤其是漂浮式意向订单受到客户重点关注,展现出公司在风电装备领域的全球竞争力,海外属地化持续推进。

  战略业务:公司通过与重点国际客户推进绿色燃料长期协议签订,联合国际国内战略合作伙伴在重点区域规划“风光储氢燃”、海洋能源与绿色化工项目等,完善“风光储氢燃”一体化布局,以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带动增量市场突破。公司自主研发的全球首台30MW级纯氢燃气轮机“木星一号”完成整机全速空载测试,并于2025年7月成功发运交付。

  二、持续深化全方位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巩固核心竞争力

  公司在“智慧风电场运营管理”模块成功应用TARS分布式架构和AI机理融合预测技术,构建了覆盖集中监控、评估预测、健康管理、智能决策等核心功能的智能化运营体系,实现了风力发电机组全息感知、智能控制与辅助决策的协同联动,有效解决了传统风场在数据利用、故障预判、智能控制和运维决策等维度的行业痛点,显著降低了风场故障率,提升了风力发电机组的发电效率。同时,公司也在积极探索AI在风功率预测、电力交易、设备检修辅助的场景化应用。

  公司坚持技术创新的发展理念,通过技术先进性与产品可靠性的深度融合,持续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风电创新解决方案。依托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实现机组大型化创新突破,公司将不断丰富漂浮式风机的技术储备,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作为全球清洁能源领域的创新推动者和技术引领者,公司将持续推动风电技术创新浪潮,不断延拓风电开发边界,为全球绿色发展提供可持续、全方位的支持。

  三、坚持规范运作,筑牢合规根基,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根据最新《公司法》和《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相关规定,公司全面梳理了现行的公司内部治理体系,并将持续推进相关制度的修订、精简和优化,完成新《公司法》体系下的治理体系的过渡。

  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公司章程》以及内部治理制度,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规范运作,公司持续强化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支持,切实维护公司的治理秩序,有效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重视投资者回报,稳定利润分配,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严格按照利润分配政策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实施稳健、可持续的分红策略。2025年7月4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即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4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53,929,561.16元(含税)。

  为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合法权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提醒服务,确保投资者及时获知股东会召开信息,为中小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提供便利。

  五、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建立多维度、多元化投资者沟通渠道

  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召开了2024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总经理)、独立董事、首席财务官和董事会秘书等经营层出席会议,围绕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开展深入交流,持续提升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此外,公司通过投资者交流活动、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等方式,充分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回应投资者关切,传递公司的竞争优势和发展前景,持续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

  六、加强专项培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互动沟通,持续优化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体系,积极组织并支持独立董事参加上市协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各类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为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行提供充分的配合和条件支持。

  2025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落实,广泛听取投资者、治理层和经营层等相关方对行动方案的意见与建议,并依法依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通过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以保障投资者权益,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稳步实现公司价值的增长。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3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计提2025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客观地反映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有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共计-6,918.72万元(损失以“-”号列示,下同),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依据及构成

  (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应收票据及合同资产等减值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之外,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坏账准备。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的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上述标准,本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发生额为-5,984.49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发生额为-1,091.81万元、其他流动资产坏账损失发生额为420.67万元、应收票据坏账损失发生额为71.76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额为-364.03万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额为-268.11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定依据和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根据上述标准,本报告期内存货跌价损失发生额为297.29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为-6,918.72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利润总额6,918.72万元。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遵循了谨慎性的原则,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以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0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王利民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综上,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1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16号《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3,916,713股,每股发行价格14.02元。截至2020年10月26日,公司实收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80,311.2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106.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77,204.7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39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79,554.73万元,尚未使用金额为97,650.00万元。

  (三)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61,595.00万元。经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鉴于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募投项目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其截至2024年11月末节余募集资金23,472.05万元全部用于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据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部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2024-100)。

  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已完成并结项,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为38,122.95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38,122.95万元。

  2、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明阳智能海上风电产业园工程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149,951.41万元。经公司2024年8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以及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4-073)。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明阳智能海上风电产业园工程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9,111.20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1)公司全资子公司玉门市明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明阳玉门市新民堡1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和(2)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口察北区蕴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据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已变更,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为60,840.21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60,840.21万元。

  3、北京洁源山东菏泽市单县东沟河一期(50MW)风电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7,065.53万元,该项目已建成、结项并转让。

  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7,065.53万元。

  4、平乐白蔑风电场工程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38,983.98万元,该项目已建成、结项。

  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38,983.98万元。

  5、明阳新县七龙山风电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32,868.31万元,该项目已建成、结项并转让。

  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32,868.31万元。

  6、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58,330.96万元,该项目已建成、结项并转让,节余募集资金2,052.81万元全部用于新县红柳100MW风电项目,剩余未到期的质保金及工程尾款由项目受让方承接。

  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为56,278.15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56,278.15万元。

  7、新县红柳100MW风电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58,132.07万元,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052.81万元全部用于本项目,该项目已建成、结项并转让。

  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为60,184.88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60,184.88万元。

  8、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39,704.91万元,经公司2023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及2023年9月2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7,125.22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信阳潢明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潢川100MW风电项目。

  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已变更,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为2,579.69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2,579.69万元。

  9、募集资金拟偿还银行贷款金额130,572.56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130,572.56万元,已全部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10、信阳潢明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潢川100MW风电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37,125.22万元,该项目已建成、结项并转让。

  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37,125.22万元。

  11、玉门市明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明阳玉门市新民堡1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20,111.20万元,该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

  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17,595.10万元,尚未使用2,516.10万元。

  12、张家口察北区蕴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据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92,472.05万元,该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

  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29,545.23万元,尚未使用62,926.82万元。

  综上,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511,761.81万元,尚未使用金额为65,442.9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6,003.37万元,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829.01万元,已扣除手续费2.42万元。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二)结余募集资金

  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募投项目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节余募集资金为23,472.05万元,主要为:(1)按合同条款约定尚未到付款时点;(2)根据采购合同的支付条款,通过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项目款项;(3)通过自有资金电汇支付项目款项。

  为了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鉴于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募投项目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其截至2024年11月末节余募集资金23,472.05万元全部用于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据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后续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时点完成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的尾款支付。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部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2024-100)。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

  经公司2023年7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及2023年9月2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7,125.22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信阳潢明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潢川100MW风电项目。

  经公司2024年8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明阳智能海上风电产业园工程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9,111.20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1)公司全资子公司玉门市明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明阳玉门市新民堡1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和(2)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口察北区蕴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据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一)对外转让或置换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收益情况

  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明阳新县七龙山风电项目、新县红柳100MW风电项目、北京洁源山东菏泽市单县东沟河一期(50MW)风电项目已于2021年建成投运,明阳潢川100MW风电项目已于2024年建成投运。

  基于公司推进风电场滚动开发的整体战略,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2021年,公司转让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并对项目做结项处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新县红柳100MW风电项目;2022年,公司转让明阳新县七龙山风电项目、新县红柳100MW风电项目,并对项目做结项处理;2023年,公司转让北京洁源山东菏泽市单县东沟河一期(50MW)风电项目,并对项目做结项处理。2024年,公司转让明阳潢川100MW风电项目,并对项目做结项处理。

  对于上述五个项目,公司通过出售项目公司的形式完成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已分别出售:(1)青铜峡市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的项目公司)100%的股权给湖北御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约定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3,194.00万元,2021年12月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收取股权转让款12,534.30万元;(2)单县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北京洁源山东菏泽市单县东沟河一期50MW风电项目的项目公司)100%的股权给电投绿动融和新能源湖北有限公司,合同约定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2,500.00万元,2023年6月2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收取股权转让款12,500.00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已分别出售:(1)全资子公司信阳智润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新县七龙山风电项目的项目公司)100%的股权给中电投新农创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约定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3,360.00万元,2022年9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收取股权转让款12,692.00万元;(2)全资子公司信阳红柳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县红柳100MW风电项目的项目公司)100%的股权给中电投新农创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约定交易对价为人民币28,280.00万元,2022年9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收取股权转让款26,866.00万元。(3)信阳潢明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潢川100MW风电项目的项目公司)100%的股权给国电电力河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约定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9,100.00万元,2024年7月2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收取股权转让款16,864.00万元。

  六、其他发行事项

  (一)全球存托凭证(以下简称“GDR”)发行情况

  2022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并于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

  2022年7月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2]1427号《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核准,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简称“GDR”)所对应的新增A股基础股票不超过168,302,500股,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公司本次GDR发行数量不超过33,660,500份。

  (二)GDR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70,687.05万美元,扣除承销相关费用后实际到账70,087.73万美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50,545.48万美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折合美元为23,872.27万元(其中:利息收入4,330.04万美元,已扣除手续费0.02万美元)。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表1: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2025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2024年10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募投项目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据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因此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为92,472.05万元。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4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9月10日 (星期三) 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9月03日 (星期三) 至09月09日 (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myse@mywind.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28日发布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9月10日 (星期三) 15:00-16:0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9月10日 (星期三) 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张传卫先生

  首席财务官:房猛先生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成奎先生

  独立董事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朱滔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公司可能会对参会人员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9月10日 (星期三)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9月03日 (星期三) 至09月09日 (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myse@mywind.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箱:myse@mywind.com.cn

  电话:0760-2813 8459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5年8月28日

  

  公司代码:601615                                公司简称:明阳智能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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