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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5-06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来建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6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自有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2025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积极措施“提质增效重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公司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2025年上半年具体举措实施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以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95,708股)为102,094,00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0.47万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1.52%。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以现场表决加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5-061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6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3.89元,共计募集资金69,813.40万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5,550.17万元(其中,不含增值税金额5,236.01万元属于发行费用、增值税314.16万元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64,263.2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不含增值税)2,548.64万元后,并加回坐扣承销及保荐费中增值税314.16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2,028.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60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尾差系折合万元列示导致,下同。

  (二)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0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0.9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3.77元,共计募集资金21,106.0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17.2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0,588.7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3.9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0,474.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83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置换的印花税及股票发行登记费为5.4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一)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平海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及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杭州智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浙江景融核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结余募集资金9,372.8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972.80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8,40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和附件2。

  (2)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理财产品共计46,700.00万元,累计收益360.00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8,400.00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3)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2,374.89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2,480.23万元,差额系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导致。

  202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高端核技术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954.86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尚未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研发类项目,无单独的销售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该项目的实施为公司进一步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夯实基础,促进公司销售收入和营业利润的持续增长,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补充流动资金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投入金额包含该部分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注2]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投入金额包含该部分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附件2

  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合计数系明细项金额汇总后折合万元列示,存在尾差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5-063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 本次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本次分红预案涉及差异化分红。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5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57.78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情况,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95,708股)为102,094,00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0.47万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1.52%。

  本次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经营情况、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充分考虑了现金流状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5-064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9月12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乳泉路925号杭州景业智能科技园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2日

  至2025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9月11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30

  (二)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乳泉路925号杭州景业智能科技园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通过现场办理登记或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非现场登记的,参会手续文件须在2025年9月11日下午17: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参会手续文件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艳秋

  联系电话:0571-86637176

  电子邮箱:zqb@boomy.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乳泉路925号杭州景业智能科技园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88290                                              公司简称:景业智能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5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57.78万元。经董事会决议通过的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95,708股)为102,094,00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0.47万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1.52%。本次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5-062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公司拟使用投资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人民币4.5亿元),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相关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分别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人民币4.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现将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拟使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产品类型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自有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确保现金管理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财务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审议程序

  (一)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授权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提交该议案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授权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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