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5-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5,000,000.00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前提下,适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5,000,000.00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投资产品收益及兑付难以准确精准预估,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此次现金管理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
2、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3、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规范运行,公司财务部门的相关人员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检查。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5,000,000.00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5,000,000.00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5-037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股票数量为59,632股,上述股份已于2025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归属登记,并已于2025年3月18日上市流通。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5,158,439股增加至115,218,071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15,218,071元。
公司结合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情况,对《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鉴于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修订后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5-039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徐景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5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26)。
4、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8)。
5、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5月20日,以35.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67名激励对象授予142.1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4月27日,以45.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4名激励对象授予17.9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4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徐景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5月2日至2024年5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5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31)。
4、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3)。
5、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5月20日,以17.1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40名激励对象授予3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10月30日,以17.0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05名激励对象授予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0783号),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首次授予部分对应的归属比例为40%不得归属,预留授予部分对应的归属比例为50%不得归属。因此,作废已授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46,320股。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由于1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4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而不具备激励对象条件,作废处理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85,790股。
2、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0783号),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未达到《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首次授予部分对应的归属比例为40%不得归属,预留授予部分对应的归属比例为40%不得归属。因此,作废已授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85,684股。
综上,本次共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71,474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本身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认为: 公司已就本次作废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四)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公司代码:688369 公司简称:致远互联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eeyon.com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5-034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徐石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5,000,000.00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该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赵晨希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0783号),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首次授予部分对应的归属比例为40%不得归属,预留授予部分对应的归属比例为50%不得归属。因此,作废已授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46,320股。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由于1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4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而不具备激励对象条件,作废处理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85,790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0783号),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未达到《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首次授予部分对应的归属比例为40%不得归属,预留授予部分对应的归属比例为40%不得归属。因此,作废已授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85,684股。因此,作废已授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771,474股。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董事严洁联女士为2022年及2024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6票,其中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其中,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其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信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商业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押汇、代付、保理等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在综合授信额度内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董事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根据实际需要向上述银行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5-035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通过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瑞华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5,000,000.00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5-040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5年半年度科创板软件行业
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9月11日(星期四)15: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09月04日(星期四)至9月1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seeyon.com)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08月28日发布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将于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15:00-17:00参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2025年半年度科创板软件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9月11日(星期四)15: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四)投资者可于2025年09月04日(星期四)至09月1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seeyon.com)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公司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徐石先生
财务负责人:孟长安先生
独立董事:徐景峰先生
董事会秘书:段芳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部
电 话:010-8885 0901
电子邮箱:ir@seeyon.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5-038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李昂女士因内部工作调整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调整后其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李昂女士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赵晨希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赵晨希女士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并完成测试,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88850901
电子邮箱:ir@seeyon.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甲25号静芯园M座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
赵晨希女士简历
赵晨希女士,199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历任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专员、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晨希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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