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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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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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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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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仲裁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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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81 证券简称:华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股东宁波华秦万生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罗发、白红艳、王均芳、李湛、武腾飞保证向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参与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秦科技”或“公司”)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为宁波华秦万生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秦万生”)、罗发、白红艳、王均芳、李湛、武腾飞(以上股东合并简称“出让方”);
●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11,665,941股,占华秦科技总股本的比例为4.28%;
●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截至2025年8月27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华秦科技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注①:罗发总计持有公司20,046,145股,其中20,033,944股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2,201股来源于二级市场增持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注②:王均芳总计持有公司5,118,540股,其中5,110,700股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7,840股来源于二级市场增持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注③:武腾飞总计持有公司2,463,524股,其中2,453,136股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0,388股来源于二级市场增持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华秦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华秦万生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华秦万生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折生阳,折生阳通过华秦万生控制公司8.06%的表决权。公司董事长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折生阳,高管兼核心技术人员李鹏、豆永青、姜丹,高管徐剑盛,核心技术人员王婕、阮兴翠、段士昌通过华秦万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长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通过华秦万生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股东大会,取消监事会组织架构;监事会成员孙纪洲、刘夏云、翟影履职至2025年5月15日止。监事(离任)刘夏云、核心技术人员兼职工代表监事(离任)翟影通过华秦万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次不参与出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罗发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白红艳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王均芳、武腾飞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湛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副总工程师,非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前述三人各自持有公司股份不足5%,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出让方关于拟转让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不违反相关规则及其作出的承诺的声明
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所持股份均已经解除限售,权属清晰。
出让方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3月修订)》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情形。出让方启动、实施及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时间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2025年3月修订)》第六条规定的窗口期。出让方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3月修订)》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情形。
出让方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四)出让方关于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的承诺
出让方承诺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
二、本次询价转让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11,665,9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28%,转让原因均为自身资金需求。
(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出让方与中信建投证券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8月27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华秦科技股票交易均价的70%。
本次询价认购的报价结束后,中信建投证券将对有效认购进行累计统计,依次按照“认购价格优先、认购数量优先、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转让价格。
具体方式为:
1、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总股数等于或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询价转让价格、认购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按认购数量由大到小进行排序累计;
(3)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报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以中信建投证券收到《认购报价表》的时间(以本次询价转让中信建投证券指定邮箱收到《认购报价表》的系统时间为准)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
当全部有效认购总股数等于或首次超过11,665,941股时,累计有效认购的最低认购价格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2、如果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总股数少于11,665,941股,则全部有效认购中的最低认购价格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三)接受委托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的证券公司为中信建投证券
联系部门:中信建投证券股权资本市场部
项目专用邮箱:ecm@csc.com.cn
联系及咨询电话:010-56051633、010-56051626
(四)参与转让的投资者条件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等,包括:
1.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条件的机构投资者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含其管理的产品),即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2.除前款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外,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的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且其管理的拟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产品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三、公司是否存在经营风险、控制权变更及其他重大事项
(一)华秦科技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八章第二节规定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经营风险;
(二)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可能导致华秦科技控制权变更的情形(如华秦万生本次按计划转让华秦科技股份3,428,685股,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董事长折生阳将通过华秦万生控制华秦科技6.80%的表决权,加上其本人直接持有的华秦科技22.57%股份,折生阳合计控制华秦科技的表决权将由原来的30.63%降低至29.37%,但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三)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实施存在因出让方在《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披露后出现突然情况导致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而影响本次询价转让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中止实施的风险。
五、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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