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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811         公司简称:新华文轩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总股本123,384.10万股为基数,向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9元(含税),共计支付现金股利23,442.98万元(含税)。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需经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5-018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暨

  关于贯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

  专项行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9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建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建议方案内容

  为落实《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进行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2025年半年度(未经审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8.57亿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0.52亿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建议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9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23,384.1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442.98万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7.37%。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建议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建议方案。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本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建议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5-016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文轩”“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成都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青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以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编制了《新华文轩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该报告已于2025年8月25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及公司治理相关规则的议案》

  依据《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规定,以及《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及公司治理相关规则情况进行了检讨,有关检讨情况已载于《新华文轩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该议案已于2025年8月25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编制了《新华文轩2025年半年度报告》(A股)及其摘要、《新华文轩2025年中期报告》(H股)及《新华文轩2025年中期业绩公告》(H股)。该等报告已于2025年8月25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以及披露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新华文轩2025年中期报告》及《新华文轩2025年中期业绩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的议案》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未经审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8.57亿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0.52亿元。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如下: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23,384.10万股为基数,按每股人民币0.19元(含税)派发现金股息,合计约人民币23,442.98万元(含税)。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暨关于贯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则以及公司《A股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公司形成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对“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评估,编制了《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关于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新华文轩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为及时审议本公司的相关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建议在成都召开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秘书按上市地监管规定,组织印制和刊载召开股东大会须发布的通知、通函、通告等文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将另行披露《新华文轩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5-021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

  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并披露了“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现将行动方案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提升经营质效

  2024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落实党中央和四川省委关于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聚焦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不断巩固已有的产业优势,推动主业做强做优做大,经营业绩实现了稳健和可持续增长,社会效益也得到了显著提升。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3.29亿元,同比增长3.88%;利润总额17.09亿元,同比增长9.32%;扣非归母净利润16.58亿元,同比增长2.10%;总资产228.99亿元,同比增长5.10%;净资产150.07亿元,同比增长11.87%。

  出版业务方面,公司坚持出精品、出效益相统一,加强内容规划、优化出版结构、增强出版发行的协同性,推动“一社一策”特色发展。实施三星堆、三苏、蜀道、冷门绝学、长篇文学精品等重大出版工程,全年出版图书6000余种,实现了出版传媒质量效益的双提升。公司策划出版的《家园》《万桥赋》等40余种图书入选国家级奖项及规划,其中《苹果花开》《寻找甘宇》入选2024年度“中国好书”。公司持续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推动中外文化交流互鉴,全年引进和输出各类版权600余项,获评2024年度中国版权影响力企业,下属9家出版社全部入选“中国图书海外馆藏影响力出版100强”。

  阅读服务方面,公司持续推进阅读服务融合发展,优化互联网渠道布局,持续提升线上线下全渠道运营能力,满足用户多元化文化消费需求。一是推进实体书店升级改造和转型发展,融入在地文化打造主题场景,加快云店、快闪店等建设,依托熊猫书店等原创IP以及与IP方联合开发等方式打造文创爆品,西南书城获评“中国最美书店”。二是优化“产品+活动+服务”模式,主动融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拓展政企业务,开展阅读文化活动6000余场,创新举办2024天府书展,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三是加强电商渠道精细化经营,构建“自播+达播+社群”内容电商矩阵,完善全媒介布局、多场景联动的“全网连锁发行”模式,巩固图书电商的领先优势。

  教育服务方面,公司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推进渠道创新、机制创新和业务创新,构建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高质量教育服务体系。主动适应国家教育改革和教育政策变化,调整销售策略,优化品种结构,提高产品质量,以专业化、差异化、特色化、品牌化策略提升教育服务水平。持续优化和升级“文轩优学”线上服务平台,覆盖学校超6,000所,服务学生超475万人。积极拓展研学等业务,劳动与实践教育业务服务中小学生44.76万人次。组织并落地教师培训项目467个,服务教师10.91万余人次。

  二、坚持改革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公司坚持改革增效、创新赋能、管理提质,以数字化资源为支撑,以专业化人才为保障,积极探索科技与出版融合发展的新路径,加快发展出版新质生产力,持续推动内容、业态、渠道、运营管理等创新,厚植公司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一是持续深化改革,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公司注重增强改革系统性,“一企一策”制定业务机构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推动各项改革措施相互衔接、一体落实。制定公司职能部门、平台部门“三定”方案,优化总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完成岗位职级、薪酬制度改革,实施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激励措施,搭建职务职级“双通道”,施行人才培养“双导师”制,激发干部员工干事创业活力。将4家传媒类子公司分别整合进四川画报社、四川文艺出版社,推动传媒资源整合和结构优化。

  二是推进融合发展,持续丰富出版业态。公司密切关注技术创新、用户需求、使用场景和消费习惯的变化,积极稳妥推进出版融合发展。2024年,公司下属出版单位基于纸书内容先后推出电子书、有声书、广播剧、数字藏品、现代纸书、元宇宙图书、文创等融合新品1,291种,荣获10余项国家(省)级融合出版奖项。公司顺应“教育数字化”及教材教辅市场多媒介融合趋势,将传统纸质出版与数字出版、线下线上教育进行深度融合,依托PC端、小程序、公众号等打造数字化服务矩阵,同时与国内知名教育机构合作推出直达C端用户的融媒体教辅,构建了“纸质教辅+数字产品”的立体化教育服务体系。

  三是强化科技创新,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公司成立了科技创新中心,加强数字化转型整体谋划,推进AI应用平台、数字化营销平台、数字机器人等重点项目建设,强化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在内容生产、渠道建设、运营管理方面的创新应用,推动内容数字化、编校智能化、生产自动化、传播网络化,提升公司数字化水平。公司电商平台立足所积累的超5000万用户资源,通过大数据敏锐捕捉文化消费热点,与出版内容资源精准匹配、策划选题、设计产品,为读者和用户提供个性化服务。公司基于互联网思维搭建了出版物协同交易平台,赋能行业上游出版社、出版工作室以及下游书店、图书馆配供应商,为行业提供涵盖数据整合、营销协作、供应链管理等多方面专业服务。

  三、持续稳定分红,积极增强股东回报

  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指引,坚守“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始终把维护投资者利益放在突出位置,多措并举推动提高分红比例。新“国九条”实施以来,公司积极响应政策,增加分红频次、提高分红水平。2024年,公司实施两次现金分红,年度分红率提高到47.92%,每10股派发的现金红利增长至6元。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注重股东回报,积极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增强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让广大投资者切实分享到公司发展成果。

  四、规范信息披露,有效传递企业价值

  公司始终把规范做好信息披露作为传递公司价值、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充分考虑投资者需要,切实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决策相关性。积极通过公告、“上证e互动”、分析师会议、热线电话、微信、投资者关系邮箱等多种渠道,保持与投资者的及时高效沟通,充分了解投资者诉求、解答投资者疑问,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受邀参加上交所联手央视财经推出的“我是股东”走进沪市上市公司专题节目——《一起调研吧》、上交所“高分红重回报”2024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全面真实传递公司价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搭建与公司经营管理相适应的ESG管治架构,履行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连续9年高质量披露ESG报告。2024年,公司再次荣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最高等级“A”级,为连续第7年获评,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2024)”案例,荣获第十六届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天马奖“投资者关系管理优秀团队奖”。

  五、健全治理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024年,公司全面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按照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则持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7项制度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管理层相关会议,充分发挥外部董事占多数、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制度的积极作用,确保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等多层级多维度监督体系的有效运行;高度重视董监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与“关键少数”始终保持紧密沟通,并为其履职提供了有效支持,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评估报告不构成业绩承诺,未来可能受市场环境、政策法规等因素变化影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5-017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文轩”“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成都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明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出席监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新华文轩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已于2025年8月27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新华文轩2025年半年度报告》(A股)及其摘要、《新华文轩2025年中期报告》(H股)及《新华文轩2025年中期业绩公告》(H股)已于2025年8月27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新华文轩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新华文轩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载材料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以及披露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的《新华文轩2025年中期报告》及《新华文轩2025年中期业绩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于2025年8月27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本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暨关于贯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于2025年8月27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认为: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5-019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文轩”“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44号)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7月27日以每股人民币7.12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98,71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自律监管决定书[2016]203号)于2016年8月8日起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2,815,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57,640,101.9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5,175,098.0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8月2日全部到账,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6)第0778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41,289,664.25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1,758,821.98元),本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8,835.49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5,827,040.63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人民币3,739.56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已制定《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A股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A股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及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证券”)于2016年8月31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成都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银行”)高新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4年11月18日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人民出版社”)、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成都新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其中,“零售门店升级拓展项目”由本公司具体实施。截至2022年5月27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成都川大南苑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19892955988的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于当日完成销户。

  “教育云服务平台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文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轩教育科技公司”)具体实施。2016年10月25日,本公司在华夏银行成都分行开立的原专项账户11350000000606313在文轩教育科技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启用后销户。2016年12月5日,文轩教育科技公司与本公司、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银行华夏银行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19年6月2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1350000000624424的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于2019年10月16日完成销户。

  “ERP建设升级项目”由本公司具体实施。截至2024年11月13日,本公司在成都银行芳草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001300000496601的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于当日完成销户。

  “西部物流网络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文传物流有限公司(2022年11月更名为“四川新华文轩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轩物流”)具体实施。2016年10月21日,本公司在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开立的原专项账户697921507在文轩物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启用后销户。2016年12月5日,文轩物流与本公司、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银行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698547028的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于2025年4月17日完成销户。

  “中华文化复兴出版工程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人民出版社具体实施。2024年11月18日,四川人民出版社与本公司、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新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前述协议的内容均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A股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表: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人民币元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人民币元

  

  注1:“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指募集资金到账后“2025年半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注2:“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指公司原计划各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注3: 截至本期末,公司未对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进行调整。

  注4:“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5-020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一号——新闻出版》的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半年度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数据概况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业务板块说明:

  出版业务涵盖了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及数字产品等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服务及物资供应等业务。

  发行业务涵盖了向学校及师生提供教学用书、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及教育装备业务;出版物零售、分销及互联网销售业务等。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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