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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73        证券简称:安邦护卫        公告编号:2025-03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吕玉炜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73        证券简称:安邦护卫        公告编号:2025-038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人民币(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护卫”或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9,495,304.7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中期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07,526,88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505,376.40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8.0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73        证券简称:安邦护卫        公告编号:2025-036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谢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并通过《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9。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9月12日14:3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须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0。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73        证券简称:安邦护卫        公告编号:2025-039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89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881,721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10元,共计募集资金51,344.08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4,220.2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123.85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2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03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680.84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159.36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31,364.2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池华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众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4年1月15日,公司及安邦护卫(浙江)公共安全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池华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5年6月末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应结余额为人民币308,826,129.13元,与实际余额人民币313,642,859.96元存在差异金额人民币4,816,730.83元。差异原因系本期发生的尚未在报告期内进行置换的补充流动资金等额置换费用人民币4,816,730.83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0.00万元。

  2025年上半年,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项目整体尚未完工,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拟对“集团数字化升级发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浙江公共安全服务中心(一期)项目”中区域现金服务中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档案信息化管理中心三个子项目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衢州安邦护卫有限公司以及浙江温州安邦护卫有限公司实施。本次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议案已经2025年7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公司拟与控股子公司衢州安邦及温州安邦签订借款协议,使用募集资金向其提供9,100.00万元的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借款的年利率为2%,按月计息,少数股东对借款承担对应股权比例的担保责任。控股子公司借款使用需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借款将存放于经董事会同意后衢州安邦与温州安邦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专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373       证券简称:安邦护卫       公告编号:2025-040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枫桦路六号之江财富中心E8楼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2日

  至2025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9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枫桦路六号之江财富中心E8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或有效股权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或有效股权凭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股东帐户卡或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股东帐户卡或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四)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邮件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邮件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邮件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秘书:周黎隽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557906

  公司传真:0571-87557906

  公司邮箱:zqb@zjabhw.com

  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枫桦路六号之江财富中心E8楼

  特此公告。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373                                公司简称:安邦护卫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07,526,88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505,376.40元(含税)。该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实际分派的金额以公司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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