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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注销控股子公司苏州德睿联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睿联自动化”);

  ● 本次注销控股子公司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注销控股子公司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事项概述

  根据公司整体经营规划,为优化企业组织架构,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注销控股子公司德睿联自动化,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本次控股子公司注销的相关事宜。本次注销控股子公司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控股子公司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拟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德睿联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雷水德

  3、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4年4月2日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0940814965

  7、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金山东路107号1幢腾宇产业园383-6室

  8、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工业自动化设备及配件,相关机电零部件、仪器仪表;研发、销售:软件,并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提供自动化系统集成和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房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持股70%;雷水德持股20%;高宜江持股10%。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本次拟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原因

  根据公司整体经营规划,为优化企业组织架构,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德睿联自动化进行注销。

  四、本次拟注销控股子公司的风险及影响

  本次注销控股子公司是基于对公司经营规划的整体考虑,有利于优化企业组织架构,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本次注销控股子公司事项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注销完成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相应发生变化,但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为其提供担保、委托理财,以及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营口市西市区新港大街95号公司三楼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李义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同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义升、杨延回避表决。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9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通金诺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金诺”)拟向关联人格润智能光伏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润智能”)租赁位于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海悦路1号的厂房,租赁厂房面积19,925.06平方米,租赁期为3年,自2025年9月16日起至2028年9月15日止;月租金18.00元/平方米,变电所维护费17,500元/年,预计3年租赁期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12,963,938.88元;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义升先生和杨延女士通过辽宁通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辽宁通益”)持有格润智能100%的股权,与公司为同一控制下关联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义升先生、杨延女士回避表决;

  ● ?历史关联交易: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格润智能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4,331,246.14元。过去12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涉及金额未达到3,000万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故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不存在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通金诺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拟与关联人格润智能发生如下关联交易: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通金诺拟与格润智能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厂房面积19,925.06平方米,租赁期为3年,月租金18.00元/平方米,变电所维护费17,500元/年,预计3年租赁期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12,963,938.88元。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义升先生和杨延女士通过辽宁通益持有格润智能100%的股权,与公司为同一控制下关联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义升先生、杨延女士回避表决。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涉及金额未达到3,000万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故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李义升先生直接持有辽宁通益75%的股权且担任辽宁通益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延女士直接持有辽宁通益25%的股权,辽宁通益持有格润智能100%的股权。即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义升先生和杨延女士通过辽宁通益持有格润智能100%的股权,与公司为同一控制下关联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格润智能光伏南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1MA1NMC0A4T

  住所: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海悦路1号

  法定代表人:杨桂芝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3月24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股权结构:辽宁通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0%

  经营范围:研究、设计、开发、生产太阳能组件、材料及发电系统;销售太阳能材料硅料、硅片、电池、组件、发电系统产品及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自营和代理上述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涉及生产的另设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务债权、人员等方面与格润智能保持独立,格润智能资信状况良好。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格润智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自愿、有偿的市场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南通金诺拟与格润智能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格润智能为出租方,南通金诺为承租方。

  2、租赁标的

  (1)位于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海悦路1号的厂房;

  (2)许可用途: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3、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

  (1)租赁费用:租赁厂房面积19,925.06平方米,租赁期为3年,自2025年9月16日起至2028年9月15日止;月租金18.00元/平方米,变电所维护费17,500元/年,租赁费用三年合计为12,963,938.88元;

  (2)支付方式:三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采取先付租赁费用后使用的原则。租赁期开始前,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三个月的房租,以后每三个月支付一次,租赁费用应在到期前10日内支付。如延迟支付,则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加收延期费用。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双方合作情况良好,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依赖,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格润智能发生关联交易的总额为4,331,246.14元。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金诺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与格润智能光伏南通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行为,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化原则,价格公允,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阶段性需求,属于正常商业行为,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金诺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与关联人格润智能光伏南通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义升先生、杨延女士均已回避表决。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承租关联人格润智能光伏南通有限公司的厂房是基于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相关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均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目前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 报备文件

  1、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单笔投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一、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2025年2月26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5年第023期”产品。近日,上述理财产品已到期,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总体情况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10,000万元(不含本公告披露收回的募集资金9,000万元)。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97号)《关于核准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发行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89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47元。截至2017年10月12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89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7,788,3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实际募集资金340,288,3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8,755,281.1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393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855号)《关于同意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准,由公司向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朱蜀秦、UBS AG、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优财鑫鑫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魏巍、杭虹、郭伟松、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527,596股,每股发行价格44.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86.44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0,170,308.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9,829,677.5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110Z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以下简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表中数据计算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购买的“中国建设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5年第023期”产品,不涉及从专户划转资金的情形,对报告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不构成影响。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7年10月12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丰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9年12月5日,公司聘请拟发行可转债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承接原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2020年1月8日,公司及兴业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搬运机器人和智能物料传输仓储系统”项目和“光伏电池片生产自动化系统”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到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该新开立账户仅用于2019年12月变更后新项目“年产40台(套)隧穿氧化硅钝化接触高效太阳电池用平板式PECVD设备”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与此同时,公司及兴业证券与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丰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年12月11日,公司聘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承接原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2021年3月8日,公司与国金证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3月11日,公司与国金证券及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丰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2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南通金诺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金诺”)作为“年产40台(套)隧穿氧化硅钝化接触高效太阳电池用平板式PECVD设备项目”的实施主体。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3年4月10日,公司与南通金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指定下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苏锡通园区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4年1月31日,公司、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金辰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表中数据计算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8.39万元。

  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36.45万元。

  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42,796,636.58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专字[2017]5357号)。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4,413.2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110Z0031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2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本次增加40,000万元现金管理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上述额度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单笔投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025年1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单笔投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营业收入金额

  [注2]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辰研发中心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7,134,573.34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注3]2024年2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40台(套)隧穿氧化硅钝化接触高效太阳电池用平板式PECVD设备项目”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伏异质结(HJT)高效电池片用PECVD设备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498.80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净额人民币2,286.03万元,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年产40台(套)隧穿氧化硅钝化接触高效太阳电池用平板式PECVD设备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432.50万元)。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附表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受行业整体竞争环境、公司自身战略布局等因素影响,公司拟将“金辰智能制造华东基地项目”进行延期,并将“高效电池片PVD设备产业化项目”进行部分变更。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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