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建勲先生召集及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共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3人),均参与表决,共收到有效表决票7张,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议案并表决后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正草案)>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上述修订事项的登记及变更备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司章程》《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对《公司章程》及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配套部分治理制度相应条款作了修订并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对部分治理制度同步进行修订。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治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估值提升计划。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公告编号“2025-029”)。
五、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联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开展实质经营,继续存续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及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该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授权人员办理后续相关注销事宜。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六、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1”)。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5-030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注销子公司名称:深圳市联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注销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概述
(一)基本情况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联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开展实质经营,继续存续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为优化资源配置及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现拟注销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联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本次注销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授权人员办理后续相关注销事宜。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注销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深圳市联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C8RW0Q
(三)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四)成立日期:2018年10月25日
(五)法定代表人:黄建勲
(六)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竹林社区紫竹六道3号联泰大厦2602
(七)经营范围:河道治理工程;流域治理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土壤修复等生态保护工程;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项目的投资;环境治理技术研发、技术转让、环境治理技术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八)财务状况:
各方股东出资均未实缴,深圳市联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及经营期间未产生债务或盈余,未有资产投入。
(九)股权结构:
三、本次注销子公司的原因
深圳市联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开展实质经营,继续存续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公司拟注销该控股子公司为优化资源配置及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
四、风险提示
本次拟注销控股子公司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和长远利益,总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控股子公司不涉及人员安置,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将相应发生变化,但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5-031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决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时公告及相关附件。公司也将在股东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披露本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请投资者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9月9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登记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
(三)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5年9月9日下午16:30)。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
联系人:李启亮
电话:0754-89650738
传真:0754-89650738
邮编:515041
(二)其他: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797 公司简称:联泰环保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应收账款大幅增加,主要原因系公司污水处理项目应收服务费政府客户支付出现困难,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5-028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对《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见公告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上述修正事项的登记及变更备案。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说明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5-029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将围绕生产经营、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公司股票价格自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处于低位波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即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4月28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15元),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6月30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4年经审计每股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46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估值提升计划。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强化污水处理核心优势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在地方政府所授权的特许经营区域和特许经营期内,提供污水收集、输送和/或终端污水处理服务。公司坚持“聚焦主业、精细运营”的策略,通过处置非核心资产、强化技术创新、优化资本结构,持续提升城乡污水处理业务的盈利能力和区域渗透率。同时,注重平衡扩张速度与财务健康,防范股东超高比例质押等潜在风险,保障长期稳健发展。
(二)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致力于通过持续、合理比例的现金分红来回报股东,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自上市以来,每年实施现金分红来回馈全体股东,积极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在《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中,明确规定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自上市以来已累计分红达4亿元,其中最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约1.01亿元(含股份回购),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的比例为44.59%。
2021年,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草案)>的议案》。2022年10月,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7,885,3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交易的总金额为5,004.0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并拟将回购的股份注销。
(三)加强投资者沟通,提升价值传递效率
公司将不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过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渠道积极回复投资者的提问和诉求;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直接与投资者对话、走进上市公司现场参观、投资者电话、上证e互动等方式,进一步增进外界对公司的了解和信任;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机制,制定与投资者交流的计划安排,定期举行业绩说明会,围绕公司定期报告、战略规划、经营状况及重大项目等资本市场关注议题,与投资者开展深入交流,合理引导市场预期。
(四)聚焦市场关注,强化信息披露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断优化和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从投资者的需求出发,切实加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及时性。积极采取说明会、图文简报等可视化形式,对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进行解读,展示公司经营情况、产品情况、资讯情况,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内容的可读性,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加强舆情监测,对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股价的市场传闻,及时通过澄清公告、官方声明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综上,公司将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核心理念,认真落实估值提升计划,立足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健康的高质量发展,强化责任担当,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三、估值提升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财务状况、发展阶段、投资需求、市场环境等因素,注重长期价值创造和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成长,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
四、评估安排
若公司处于长期破净状态,每年将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若公司所在会计年度日平均市净率低于环保行业平均值,公司将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五、风险提示
1、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波动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本估值提升计划中的相关措施,系基于公司对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预期所制定。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则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或者终止。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5-032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2025年6月23日,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公司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等用途,如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国九条”)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方面的要求,以实际行动积极回报投资者,增强投资者信心,考虑到上述回购股份存续期内公司未使用回购股份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且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存续时间即将期满三年,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股份7,885,396股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实际减资数额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核准数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预计将由人民币584,490,586元减少7,885,396元至576,605,190元。
二、 需债权人知悉的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10月11日(工作日8:30-18:00)。
2、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ltep@lt-hbgf.com
现场递交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5041
电话:0754-89650738
3、其他
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电子邮箱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邮件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此外,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请致电联系人进行确认。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5-033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5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二、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三、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
(1)预期信用减值损失的确定方法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本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选择不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企业确定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也不一定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那么该金融工具可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4)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当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主要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编制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5)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选择采用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将导致公司2025年上半年利润总额减少66,108,253.22元(未经审计)。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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