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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佑刚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武汉新锐合金工具有限公司实施不超过4,000万元的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及新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经审慎评估及友好沟通,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7,000万美元,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签署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有效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

  

  公司代码:688257                                        公司简称:新锐股份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252,408,50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612,219股后的股本为251,796,285股,以此计算预计共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10,071,851.40 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原指定王启超先生、张扬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因原保荐代表人工作变动,民生证券指定由保荐代表人杜慧敏女士接替张扬先生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近日,公司收到民生证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张扬先生因工作变动,不能继续担任持续督导期的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民生证券指定由保荐代表人杜慧敏女士(简历见附件)接替张扬先生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王启超先生和杜慧敏女士。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杜慧敏简历

  杜慧敏:女,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曾主持或参与力诺特玻(30118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新锐股份(688257)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五方光电(00296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孚信息(300659)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及非公开发行项目等项目,同时负责了多家拟上市公司的改制辅导工作,具有扎实的投资银行实务功底和丰富的执行经验。杜慧敏女士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何洪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五) 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武汉新锐合金工具有限公司实施不超过4,000万元的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及新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经审慎评估及友好沟通,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七)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7,000万美元,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签署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对行动方案进行半年度评估,旨在通过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优化生产和管理流程、拓宽市场渠道、提高投资者回报等措施,全面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和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锐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2759号)核准,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2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62.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45,36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93,836,738.89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1,523,261.11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99,635,361.1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于2021年10月21日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21]B096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先后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因前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建设项目待置换等,在报告期尚未实施,预计2025年下半年实施补流。

  注2:上述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存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6,036.24万元,购买固定收益凭证以及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余额30,200万元。

  注3:本专项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换算成万元并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合计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规定,本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于2021年10月22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本公司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中支行(账号:20669010010014614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账号:8904007880120000265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姑苏支行(账号:811200101350062215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新支行(账号:512902760110860)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统称“专户”)。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新锐合金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新锐”)是本公司募投项目“硬质合金制品建设项目”、 “牙轮钻头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武汉新锐增资26,000万元用于前述募投项目实施。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本公司、武汉新锐、民生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于2021年11月4日签订了监管协议。武汉新锐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姑苏支行(账号:811200101320062841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新支行(账号:127910251010606)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统称“专户”)。

  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并于2022年9月14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427.75万元开展“精密零件建设项目”,使用超募资金7,270.80万元开展“潜孔钻具、扩孔器建设项目”,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武汉新锐合金工具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武汉新锐”)实施不超过20,000万元的增资(其中预计12,000万元为超募资金)用于“牙轮钻头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前述新项目实施。本公司、武汉新锐、民生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沌口支行于2023年12月27日签订了监管协议。武汉新锐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沌口支行(账号:70060078801000001651)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统称“专户”)。

  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合适时机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开立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资金账号:11798591)。

  截止到2022年3月,公司已按规定将“补充流动资金”、“支付待付发行费用”、“置换预付保荐费用”对应的共计人民币254,244,286.06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支付待付发行费用及置换预付保荐费用,以满足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为方便管理,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将开立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中支行(银行账号206690100100146140)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予以注销,并将结余利息收入27,086.38元转至公司一般户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行使相应的权利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任何违法违规情形。

  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明细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抓住市场机遇,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要,通过银行借款、自有资金等方式筹集资金支付相关投资款项。截至2021年10月27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08,552,978.67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1]E1429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2021年11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08,552,978.6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21年度,公司完成了募集资金置换工作。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90,000万元人民币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2023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七天通知存款等)。该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报告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取得收益179.79万元,截止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未到期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为69,963.54万元,公司先后于2021年11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约为28.59%,该事项公司已于2021年实施。

  公司先后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约为14.29%,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支出。该事项公司已于2023年5月实施。

  公司先后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及超募资金新项目结项的议案》、《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超募资金新项目(精密零件建设项目、潜孔钻具、扩孔器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剩余超募资金15,274.63万元(在现有银行余额基础上扣除已用银行承兑支付待置换资金得出,具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际金额为准)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1.83%。截止报告期末因前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建设项目待置换,在报告期尚未实施,预计2025年下半年实施补流。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建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年12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并增资株洲韦凯切削工具有限公司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1,080万元超募资金收购并增资株洲韦凯,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约为15.84%。该事项公司已于2022年1月实施完毕。

  2022年7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贵州惠沣众一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控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113.68万元收购贵州惠沣众一机械制造有限公司51.0005%的股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约为3.02%。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公司已于2022年11月实施完毕。

  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2022年9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427.75万元开展精密零件建设项目,使用超募资金7,270.80万元开展潜孔钻具、扩孔器建设项目,共计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8.15%。两个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4月与牙轮钻头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并开始建设。

  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合适时机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4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8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实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4 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回购股份资金 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3,4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800万元(含)”调整为 “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800万元(含)”。该事项已于2024年8月实施完毕。

  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及超募资金新项目结项的议案》、《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超募资金新项目(精密零件建设项目、潜孔钻具、扩孔器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剩余超募资金15,274.63万元(在现有银行余额基础上扣除已用银行承兑支付待置换资金得出,具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际金额为准)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1.83%。目前新项目已结项,资金还未转出,超募资金专户待资金转出后进行注销。

  7、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8、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及超募资金新项目结项的议案》、《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2025年1月13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公司拟将“牙轮钻头建设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6,845.78 万元(最终金额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继续保存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硬质合金制品建设项目投入进度100.18%,超过100%的原因:公司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理财,理财到期后产生的收益回归到该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专户所产生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一并用于项目投资。

  注2:项目预计达产后产能1,600吨,2024年全年实际产量1,404.3吨(含内外部销售),仍未能达到预期产能;2025年上半年实际产量814吨,全年预计可能达到1,600吨产量。

  注3:贵州惠沣众一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更名为贵州新锐惠沣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注4:项目预计达产后产能184吨,预计新增收入1.5亿元,T3年达到产能的80%即147.2吨、收入11,923.20万元;2025年上半年实际实现产量28.22吨,收入2,890.60万元(含内外部),未能达到预期。

  注5:项目预计达产后新增收入1.8亿元,T3年达到产能的70%,收入目标12,600.84万元;2025年上半年实际收入1,680.62万元,未能达到预期。

  注6:经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牙轮钻头项目终止,此事项已于2025年1月13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7: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所有数值均换算成万元并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合计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进行,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826,422.22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50,765,752.29元,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74,923,789.07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52,408,50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612,219股后的股本为251,796,285股,以此计算预计共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10,071,851.4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99%。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资本性支出计划和投资者利益等多方面因素,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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