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281版)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具体包括: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条款及描述,“总经理”统一修改为“总裁”,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序号调整等,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前述修订不再逐项列示。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人员全权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三、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以下制度进行系统性的修订及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拟修订和制定的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制度需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待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后同步实施。修订后的部分治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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