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691 公司简称:灿芯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6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91 证券简称:灿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目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数量少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和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补选邵春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王泽霞女士(召集人)、张鹏岗先生及邵春阳先生组成。
特此公告。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91 证券简称:灿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月1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6号)批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0万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9,5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2,129.49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4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00Z0016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灿芯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芯苏州”)已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25年1-6月,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下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以及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本公司及灿芯苏州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6月30日,监管协议履行正常。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上述协议,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2,434.96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投入5,119.7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72.4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48.85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保荐人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专字[2024]200Z0340号《关于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上述置换事项已于2024年9月实施完毕。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人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9,50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业互联网与智慧城市的定制化芯片平台”的实施主体灿芯苏州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02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次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3、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确保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88691 证券简称:灿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8月27日,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商业银行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月1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6号)批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0万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9,5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2,129.49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4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00Z0016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灿芯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目前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2、投资额度和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商业银行保本型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4、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5、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7、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且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该类投资产品仍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或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审议程序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商业银行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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