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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5-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19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38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84.2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840.4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743.7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4年1月8日已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4]230Z0001号验资报告。

  (二)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7,366.95万元,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960.22万元,具体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分别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屯溪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繁华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4年1月25日、2024年1月26日分别与前述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有关规则执行。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以上数据为四舍五入所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公司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0000293272366600000165)资金已使用完毕,于2025年5月23日完成注销。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1,564,822.0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8,252,386.82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针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30Z0541号)。同时,中信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对本次事项无异议。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针对此事项,中信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对本次事项无异议。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9,546.29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425.94万元、尚未置换的票据金额743.53万元),其中8,546.29万元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1,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鉴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已按规范要求使用完毕,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办理了该项目的银行账户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表: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1: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超过 100%部分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5-053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7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3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6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勇,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精达股份(600577)、鸿日达(301285)、众源新材(603527)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崔健,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润禾材料(300727)、巨一科技(688162)、美邦股份(605033)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其梅,202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雪祺电气(001387)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吴萃柿,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勇、崔健、张其梅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萃柿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处分,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是结合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依据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5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及市场水平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的表现进行了评估,并对其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其有关资格证照、相关基本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因此,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2025年具体审计费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 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5-054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000股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为7.17元/股。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1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前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以内部张贴方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年1月1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1月2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其他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2025年 1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3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公司向119名激励对象授予525.0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29 元/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5年3月7日。

  6、2025年8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核实并同意,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依据、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中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被公司辞退、被公司裁员、与公司协商一致等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到期终止而离职,自离职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要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000股。

  (二)回购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为:公司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83,038,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5 年6月30日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中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派息事项发生时具体调整如下: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规定,调整后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为P=7.29-0.12=7.17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金额、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57,360元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考虑其他事项,公司总股本将由183,038,400股减少至183,030,40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000股,及调整回购价格。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及调整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系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同时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000股,并将回购价格调整为7.17元/股,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及调整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准确,限制性股票数量无误、价格准确,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及本次调整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本次调整取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申请手续,以及就本次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事宜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调整情况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合法、有效。”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5-055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

  2025年8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拟回购注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000股限制性股票,该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83,038,400股减少至183,030,4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二、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公司8,000股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83,038,400股减少至183,030,4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3,038,400元变更为人民币183,030,400元。

  三、 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基于前述变化情况,《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变动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四、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等具体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以上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登记、备案内容为准。

  五、 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5-056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4:00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

  7、 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36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 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有关内容。

  3、 提案1.00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提案2.00、3.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 上述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的,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2)、《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12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369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51-63893033

  联系传真:0551-63893033

  电子邮箱:IR@snowkye.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369号

  5、 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附件1。

  五、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1387”,投票简称为“雪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1、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每项提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普通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5-049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注:本报告期内确认股份支付费用9,345,423.50元,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339,996.2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2,639,305.4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42%。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4年3月28日、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陆续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 “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追溯调整“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等报表科目。

  除上述说明外,公司不涉及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不影响上表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具体事项详见《2025年半年度报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5-050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顾维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张华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上半年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及市场水平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公司已完成2024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000股,并调整回购价格为7.17元/股。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4)。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力学、徐园生、付磊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股本和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董事会同意变更注册资本,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等具体事宜。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及《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5-051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6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允艳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上半年的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9)。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5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开立专户进行存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2)。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监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及调整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准确,限制性股票数量无误、价格准确,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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