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28 证券简称:世纪恒通 公告编号:2025-049
2025年8月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注 1】、【注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中披露的当期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均为0.43元/股,本报告披露的上年同期上述两项指标均为0.4255元/股,该列示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不涉及数据变更。本报告“第八节 财务报告” 之 “二、财务报表” 之“3、合并利润表”及“4、母公司利润表”中涉及的每股收益列示亦同此情况。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R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1、2024年5月28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2、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严格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3、截至2025年3月1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68,3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14%,最高成交价32.09元/股,最低成交价23.14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人民币25,885,851.24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二、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98,666,66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2025年3月18日的股份数968,317股后的97,698,350股为股本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9,769,835.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三、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事项
1、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的机构股东深圳市熔岩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熔岩稳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达孜熔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平潭熔岩新浪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东方熔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截至本报告期末,该股东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2025年3月14日、2025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2、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的机构股东北京君盛泰石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截至本报告期末,该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并触及1%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3、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告”)。公司股东深圳市熔岩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熔岩稳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达孜熔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平潭熔岩新浪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熔岩新机遇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熔岩新机遇”)、深圳市熔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熔岩新时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熔岩新时代”)、深圳市东方熔岩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有一致行动人关系,为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其中股东熔岩新机遇、熔岩新时代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截至本报告期末,该股东减持计划尚在实施中且减持计划期限尚未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2025年6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4、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告”)。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陶正林及监事会主席胡海荣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股东尚未减持公司股份且减持计划期限尚未届满。
四、小额快速融资事项
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五、变更募集资金实施地点及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实施地点及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根据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建设规划,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为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和项目的顺利推进,同意变更募投项目“车主服务支撑平台开发及技术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及调整募投项目“车主服务支撑平台开发及技术升级项目”“世纪恒通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大客户开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实施地点及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六、变更保荐代表人
公司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杜元灿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招商证券委派吴文嘉女士自2025年1月3日起接替杜元灿先生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剩余督导期的保荐工作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公司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王宇琦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招商证券委派刘宪广先生自2025年1月24日起接替王宇琦先生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剩余督导期的保荐工作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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