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股份”、“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当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914.54万元,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5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减值准备-66.88万元,应收账款减值准备-1,866.78万元,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112.64万元。
(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5年半年度公司合同资产减值准备43.67万元。
(三)存货跌价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将存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以及发出商品等明细项目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5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8.09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5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各类减值准备合计-1,914.54万元,增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914.54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计提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公司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3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50,857,215.6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7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82,056,06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436,074.22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24%。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大会授权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中期分红方案并实施。
本次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超出上述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董事会认为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中期分红授权范围内,同意本次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股东利益及公司持续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宏股份”)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28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641,46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78元,募集资金人民币250,773,478.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计4,816,649.74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5,956,829.06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月16日全部到位,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于2025年1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5)第371C000028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2025年1月,公司、保荐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投项目的资金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704.6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5)第371A009823号)。保荐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上半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确定,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倪立营先生、倪奉尧先生、孔智勇先生、寻金龙先生回避了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倪立营先生、倪奉尧先生回避了表决。本次增加预计额度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以上超额情况未达到董事会审批权限,基于经营的需要,由公司管理层确定执行,现提请董事会对2025年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确认。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曲阜美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图建筑”)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段井文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年4月27日
股东情况:曲阜市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小雪街道东宏路7号205室
主营业务: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管道工程(不含压力管道)、亮化工程施工;房屋及小区设施维修,机电设备安装;建筑工程作业分包,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土地整理、园林绿化、物业服务、家政服务、装饰装修;建筑材料、钢材、五金机电、电缆电线、装饰材料、办公设备、文具、日用百货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美图建筑为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宏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二级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美图建筑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美图建筑资产总额为324.58万元,负债总额为-0.54万元,净资产为325.13万元,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为201.53万元,净利润为-68.39万元。
2、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道集团”)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为民
注册资本:63225.9万元
成立时间:1985年4月4日
股东情况: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住所:天津市和平区赤峰道91号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勘察;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筑劳务分包;电气安装服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特种设备出租;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防洪除涝设施管理;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热力生产和供应;塑料制品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对外承包工程;特种设备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金属材料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塑料制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过去12个月内,管道集团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关联自然人刘晓露女士在该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2025年5月公司将持有的管道集团7.296%股权全部转让给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管道集团股权,刘晓露女士不再担任任何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管道集团仍认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管道集团资产总额为759,286.98万元,负债总额为705,851.22万元,净资产为53,453.76万元,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为103,434.61万元,净利润为-1,060.16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业务,发生的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如国家有定价的,按照国家定价执行,国家没有定价的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确定,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预计增加2025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是依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作出、未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上述关联交易已由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制度,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相关决议合法、有效。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
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下转D32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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