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5-049
债券代码:127109 债券简称:电化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总经理辞职的事项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龙绍飞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龙绍飞先生因调任湘潭电化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及子公司相关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龙绍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龙绍飞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龙绍飞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龙绍飞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担任总经理期间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关于选举副董事长、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选举龙绍飞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聘任成希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邝灿先生、谢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旭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是基于工作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1、龙绍飞先生简历
龙绍飞先生,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电气工程师。1997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成品分厂副厂长、厂长、生产部部长、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湘潭电化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南液态阳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昆仑本征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上述任职单位中,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参股的公司,湖南昆仑本征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参股的公司,湖南液态阳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关联方投资参股的公司。龙绍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成希军先生简历
成希军先生,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1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公司成品分厂厂长、物资采购调度中心主任兼贸易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湘潭电化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湘潭楠木冲锰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成希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邝灿先生简历
邝灿先生,1988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电化学工程师。2010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公司工程技术中心研发人员、副主任,成品分厂副厂长、厂长,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成品分厂厂长、技术部部长、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公司营销总监、运营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广西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湘潭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邝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谢奇先生简历
谢奇先生,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8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电解分厂工段长、副厂长,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电解分厂厂长、副总经理,公司鹤岭分公司电解分厂厂长、副总经理,公司EMD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及EMD事业部总经理、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谢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张旭先生简历
张旭先生,1988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级工程师。2013年参加工作,历任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河西污水处理厂副厂长、厂长,技术设备部副部长、部长,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张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5-047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R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三、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干江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5-045
债券代码:127109 债券简称:电化转债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1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9:00在公司总部C305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董事龙绍飞先生、彭勇先生、舒洪波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干江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7)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
二、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8)。
三、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龙绍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四、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成希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五、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改聘原总经理助理邝灿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谢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旭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六、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及通过控股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77,637,140.50元对广西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其中477,630,0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7,140.50元以及增资过程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净额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广西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将使用前述募集资金477,637,140.50元对其全资子公司湘潭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其中477,630,0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7,140.50元以及增资过程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净额计入资本公积。
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及通过控股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七、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湘潭电化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非关联方浙江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湖南省新能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公司以现金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干江先生、龙绍飞先生、彭勇先生、丁建奇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八、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进行监事会改革,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其中《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5-046
债券代码:127109 债券简称:电化转债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1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7)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
二、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8)。
三、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及通过控股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77,637,140.50元对广西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其中477,630,0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7,140.50元以及增资过程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净额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广西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将使用前述募集资金477,637,140.50元对其全资子公司湘潭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其中477,630,0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7,140.50元以及增资过程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净额计入资本公积。
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及通过控股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四、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进行监事会改革,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其中《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5-052
债券代码:127109 债券简称:电化转债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治理结构调整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监事会改革,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将自动离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前,监事会及监事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职。
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完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公司章程》中“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的表述相应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或删除;
2、《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3、增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章节,完善“内部审计”章节条款;
4、增加“职工代表董事”相关条款;
5、增加“中期现金分红”并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相关条款;
6、部分表述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进行调整和完善;
7、如《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仅涉及前述第1项和第2项两类修订,不再逐条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变化等不涉及实质内容的非重要修订,也不再逐条列示。
具体修订情况对比如下:
(下转D3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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