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5-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送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14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95名,预留授予117名,首次和预留人员存在重合)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86.466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回避情况:关联董事张送根、徐进、马敏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同意对以下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
(1)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3.689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2)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5205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综上,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共计17.2095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6、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由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董事会同意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3,0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回避情况:关联董事张送根、王彬彬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5-031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维军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以投票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4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95名,预留授予117名,首次和预留人员存在重合)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86.466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17.2095万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预计增加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按照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方已遵循了公正规范处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5-032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5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01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9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04元,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为人民币504,476,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56,175,293.91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8,300,706.09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6月30日全部到位,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20]第570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4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97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545,09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53元,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为人民币370,199,990.2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443,396.2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9,756,594.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2月23日全部到位,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23]第0622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分别于2020年7月1日、2023年3月8日、2023年6月16日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开立情况
2024年1月29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小营东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附表2《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报告期,不存在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4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9,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6月30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9,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4年11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后,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4年11月14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报告期末,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表1: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以上数据及指标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导致。
附表2: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以上数据及指标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导致。
公司代码:688277 公司简称:天智航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半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5-033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386.466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313.5355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72.930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5%。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859.7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4,939.1939万股的1.91%。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687.8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4,939.1939万股的1.5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80.00%;预留限制性股票171.9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4,939.1939万股的0.38%,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20.00%。
3、授予价格:8.66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114人,预留授予157人。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若预留部分在2023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预留部分在2023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3-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3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完成,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3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完成,则相应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3)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S、A、B、C、D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4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戴昌久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信息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5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23年5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9、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批次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四)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本次归属前,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归属情况如下: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均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14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95名,预留授予117名,首次和预留人员存在重合)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86.4660万股。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说明
1、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进入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5月12日,因此,本激励计划中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5月12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8月22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8月22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2、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四)监事会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4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95名,预留授予117名,首次和预留人员存在重合)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86.4660万股。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1、首次授予日:2023年5月12日;
2、归属人数:95人;
3、归属数量:313.5355万股;
4、授予价格:8.66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3、上表中激励对象名单已剔除离职人员、本期不能归属人员。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1、预留授予日:2023年8月22日;
2、归属人数:117人;
3、归属数量:72.9305万股;
4、授予价格:8.66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2、 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3、上表中激励对象名单已剔除离职人员、本期不能归属人员。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除1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名,预留授予9名,首次和预留人员存在重合)离职外,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拟归属的14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95名,预留授予117名,首次和预留人员存在重合)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14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386.4660万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除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外,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归属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归属数量、归属人数、授予价格等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天智航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5-034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4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戴昌久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信息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5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23年5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9、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批次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原因如下:
1、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3.689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2、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5205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综上,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共计17.2095万股。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办理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提出离职申请或放弃本次归属,则已授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17.2095万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归属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5-035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增加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增加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8月27日,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获得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3,000.00万元,关联董事张送根、王彬彬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前次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为3,800.00万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3,000.00万元,合计额度为6,8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在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进行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别之间的调剂)。
注2: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为根据2025年业务需求调整。
注3: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天智航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向安徽邦泰天玑智能医疗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出租房屋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注4:本次新增3,000.0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注5:表格中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下同。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北京水木东方医用机器人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9BWX0Y
法定代表人:王彬彬
日期:2017年12月14日
注册资本:8,955.8822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2017年12月14日至2067年12月13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1号天地邻枫2号楼3层302B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制药专用设备制造;制药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44,091.39万元,净资产29,696.09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022.57万元,净利润5,641.7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张送根先生受公司委派担任北京水木东方医用机器人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王彬彬女士在北京水木东方医用机器人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担任董事,由此构成关联关系。
2、北京积水潭骨科机器人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7FN8HJ49
法定代表人:于洋
日期:2021年12月28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2021年12月28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北街1号院1号楼12层2单元1516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租赁;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专业设计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企业管理咨询;医院管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4,609.06万元,净资产2,772.28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97.23万元,净利润-148.8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3)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张送根先生受公司委派担任北京积水潭骨科机器人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公司董事王彬彬女士在北京积水潭骨科机器人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担任董事,由此构成关联关系。
3、安徽邦泰天玑智能医疗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2TDMUJ4J
法定代表人:常欢
成立日期:2019年1月10日
注册资本:5,1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2019-01-10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5738号邦泰科技中心G3#2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创业空间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供应链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4,857.16万元,净资产4,804.22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8.94万元,净利润69.8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张送根先生受公司委派担任安徽邦泰天玑智能医疗创新中心有限公司董事,由此构成关联关系。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至今为止未发生公司对其的应收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未来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增加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等,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所有交易均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上述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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