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指定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释义适用于本报告摘要。

  1.2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审议通过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会议应到董事14人,实到董事14人,有效表决票14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1.3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以本公司2025年6月30日普通股总股本15,914,928,46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

  2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注:

  1、有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2025年6月,本公司向永续债持有人支付利息人民币9.84亿元。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本公司考虑了支付永续债利息的影响。

  2、资产利润率为净利润除以期初和期末资产总额平均数,报告期内未年化。

  3、资本利润率为净利润除以期初和期末股东权益合计平均数,报告期内未年化。

  4、净利差,又名净利息差,为平均生息资产收益率减平均计息负债付息率。

  5、净息差,又名净利息收益率,为利息净收入除以平均生息资产。

  6、根据原银监会《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18〕7号),对各股份制银行实行差异化动态调整的拨备监管政策。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拨备覆盖率、贷款拨备率符合监管要求。

  2.3其他主要监管指标

  注:

  1、2025年6月30日及2024年12月31日资本充足率相关数据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4号)计算。2023年12月31日资本充足率相关数据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2年第1号)计算。

  2、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比例为监管并表口径。

  3、2025年6月30日及2024年12月31日杠杆率为监管并表口径,2023年12月31日杠杆率为监管非并表口径。

  4、存贷款比例、流动性比例、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为监管非并表口径。

  5、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总资本净额×100%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总额/总资本净额×100%

  2.4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数量和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不存在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3 重要事项

  3.1 经营业绩概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战略规划目标,持续加大金融“五篇大文章”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深化集团化与精细化管理,扎实推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上半年,经营态势平稳向好,各项业务有序开展。

  资产规模稳步增长。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45,496.2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31.34亿元,增长3.96%;贷款总额24,170.9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07.78亿元,增长2.15%;存款总额23,231.5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17.89亿元,增长7.99%。

  盈利趋势企稳向好。报告期内,本集团积极应对经营环境变化,实现营业收入455.22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8.32亿元,下降5.86%,比一季度收窄11.87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70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90亿元,下降7.95%,比一季度收窄6.09个百分点;资产利润率0.2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42%。

  业务结构持续优化。

  一是资产结构优化。报告期内,持续加大民营经济、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乡村振兴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扎实做好“五篇大文章”,服务实体经济取得积极成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科技型企业贷款、绿色贷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贷款比上年末增速分别高于贷款总额增速30.00、14.48、1.90、12.13个百分点,占比分别比上年末上升2.08、1.79、0.15、0.39个百分点。

  二是负债结构优化。报告期内,加强存款营销,拓展存款增长来源,强化客户、产品、服务等工作,持续夯实业务基础。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存款占比51.06%,比上年末上升1.90个百分点,存款支撑力不断提升;强化结算资金、活期存款和低成本存款组织,通过多产品组合配置以及综合金融服务,增强客户粘性,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活期存款占比32.95%,比上年末上升0.56个百分点;稳妥把控规模、利率、期限及发行节奏,组织发行科技创新债券100亿元。

  三是盈利结构优化。报告期内,多措并举,大力发展支付结算、代理、信贷承诺、托管等中间业务,本集团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30.9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77亿元,增长2.55%,在营业收入中占比6.80%,比上年同期上升0.56个百分点;严格管控费用成本,业务及管理费132.05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88亿元,下降0.66%;成本收入比29.01%,比上年下降0.79个百分点。

  资产质量保持稳定。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率1.60%,与上年末持平;拨备覆盖率156.67%,比上年末下降5.22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2.51%,比上年末下降0.08个百分点。

  3.2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净利润117.45亿元,同比减少9.71亿元,下降7.64%。

  (单位:百万元)

  3.3资产负债表分析

  3.3.1 资产情况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45,496.2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31.34亿元,增长3.96%,主要是本集团金融投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和垫款增加。下表列示出本集团主要资产项目的占比情况。

  (单位:百万元)

  注:其他包括衍生金融资产、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及其他资产等。

  3.3.2 负债情况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41,801.0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92.95亿元,增长4.22%,主要是吸收存款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增加。下表列示出本集团主要负债项目的占比情况。

  (单位:百万元)

  注:其他包括衍生金融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租赁负债、预计负债及其他负债。

  3.3.3 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百万元)

  股东权益主要变动原因:

  1、“其他综合收益”增加主要是出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结转留存收益所致。

  2、“其他综合收益”减少主要是报告期内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3、“盈余公积”和“一般风险准备”增加以及“未分配利润”减少主要是本公司根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取盈余公积及一般风险准备、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息及向永续债持有者支付利息等所致。

  4、“未分配利润”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净利润所致。

  5、“少数股东权益”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本集团非全资子公司实现净利润所致。

  6、“少数股东权益”减少主要是报告期内本集团非全资子公司向少数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所致。

  3.4资本充足率及杠杆率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56%、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1.44%、资本充足率为13.07%,杠杆率6.75%,各项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本集团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4号)及相关规定计算资本充足率,采用权重法计量信用风险资产,采用标准法计量市场风险资产,采用标准法计量操作风险资产。更多内容详见本公司网站(www.hxb.com.cn)披露的《华夏银行2025年半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单位:百万元)

  注:

  1、上表数据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4号)计算及披露,为监管并表口径。2023年末及以前数据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2年第1号)计算,不做追溯披露。

  2、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4号),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最低要求分别为5%、6%、8%,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要求为2.5%;杠杆率最低要求为4%。本公司入选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适用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要求,本公司满足相关附加监管要求。

  4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变更和更正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的变更,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4.2 报告期因重大会计差错而进行追溯调整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董事长:杨书剑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A股代码:600015           A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5—46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4人,实到董事14人,有效表决票14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行监事、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杨书剑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全票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2025年半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更多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夏银行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中期分红拟以总股本15,914,928,468股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1.00元(含税),拟分配现金股利15.91亿元(含税)。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股东投资回报、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以及更好地促进本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保护本行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2025年度恢复计划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分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关联财务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的报告》。

  1.《关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邹立宾回避表决。

  2.《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传良回避表决。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华夏银行审计人员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华夏银行代理销售理财产品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第三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已投赞成票。

  会议同意将第三项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书面审阅了《华夏银行2025年上半年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情况报告》《华夏银行2025年上半年流动性风险管理情况报告》《华夏银行2025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华夏银行2025年6月末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模型投产前验证报告》《华夏银行2024年度从业人员行为管理自我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A股代码:600015          A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5—47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本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27日。会议应发出书面传签表决票9份,实际发出书面传签表决票9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9份。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本行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本行章程和本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本行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本行2025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更多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夏银行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行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较好兼顾了满足资本监管要求、股东投资回报与未来几年的持续发展需求,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本行加强资本积累,支持本行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方案制定程序符合《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将第二项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书面审阅了《华夏银行2024年度从业人员行为管理自我评估报告》《关于华夏银行2024年度监管通报及整改情况的报告》《华夏银行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华夏银行数据治理工作报告》《华夏银行2025年6月末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模型投产前验证报告》《华夏银行2025年上半年流动性风险管理情况报告》《华夏银行2025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9日

  A股代码:600015           A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5-48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

  2025年上半年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未经审计的会计报表中,母公司净利润为105.20亿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228.75亿元,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333.95亿元。经董事会决议,本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届时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5,914,928,46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91亿元(含税)。2025年中期本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5.18%;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3.88%。

  2025年中期,本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华夏银行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本利润分配方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综合考虑了股东投资回报、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以及更好地促进本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中小股东拥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较好兼顾了满足资本监管要求、股东投资回报与未来几年的持续发展需求,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本公司加强资本积累,支持本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方案制定程序符合《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