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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5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5,000,000股,发行价格为5.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75,75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704,192.4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5,045,807.55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8日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462号)。上述募集资金公司已在董事会同意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10,306,269.25元,其中:(1)募集资金到位后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220,268,466.74元(其中用于置换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30,821,645.88元、募资到位后继续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2,025,378.31元、补充流动资金47,421,442.55元);(2)2024年1-12月使用募集资金38,320,980.14元;(3)2025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51,716,822.37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7,420,431.7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制度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2023年8月,公司在招商银行福州仓山支行、兴业银行福州工业路支行,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长恒食品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及存放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款金额为57,420,431.70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1,716,822.37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_《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8月29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意,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30,821,645.88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1,986,792.45元,合计置换金额132,808,438.33 元,其中置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后至2023年8月19日期间投入的符合置换的金额。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针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审批额度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5年6月30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0.5亿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的现金管理额度范围。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7,420,431.70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0.5亿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

  准确、不完整的情形;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7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

  及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将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依据和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2025年半年度末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金额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结合公司运营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421.31万元(人民币),包含如下:

  

  注:以上数据如存在合计尾差,属于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和方法

  (一)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根据上述会计政策,公司在2025年半年度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3,977.14万元,按期末回收情况评估后确认冲回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51.12万元;期末其他应收账款账面余额803.68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9.18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上述会计政策,公司在2025年半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为20.63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1月至6月,公司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421.31万元,将增加2025年半年度利润总额合计421.31万元。本次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最终数据以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8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融资

  提供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东鸥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鸥食品”)因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福建连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1,7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江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拟向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东鸥食品董事长滕用伟先生及其配偶陈丽贞女士为前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且无需东鸥食品提供任何反担保。前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额度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2、滕用伟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同时兼任东鸥食品董事长,滕用伟配偶陈丽贞女士在公司子公司上海闽芝食品有限公司任职(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滕用庄、滕用严、滕用伟、滕雄方四位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滕用伟

  

  (2)陈丽贞

  

  (二)关联关系

  滕用伟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同时兼任东鸥食品董事长,滕用伟配偶陈丽贞女士在公司子公司上海闽芝食品有限公司任职(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滕用伟先生的配偶未持有公司股份,滕用伟先生持有公司34,026,700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6.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滕用伟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经公司查询,滕用伟先生及陈丽贞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需要,公司关联方,滕用伟先生及陈丽贞女士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东鸥食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3,7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协议主要内容以及关联担保的具体金额以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及担保协议为准,此次连带责任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任何反担保。

  目前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具体内容以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担保遵循自愿的原则,关联方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亦无须公司提供反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方滕用伟先生及陈丽贞女士本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东鸥食品融资授信提供担保能有效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且本次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亦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滕用伟先生及其配偶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银行融资授信业务自愿提供担保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融资需求需要,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稳定性,且本次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亦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不收取担保费用,且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信心,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就上述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审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5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4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500万元-5,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22元/股,按回购金额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019,293股-8,038,585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72%-1.4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若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未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履行相关程序注销相应的回购股份。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实际回购时间为2024年7月4日至2025年6月5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51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最高成交价为4.3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03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5,160,155.3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3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星期三)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7日通过短信与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滕用庄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滕用庄、滕用严、滕用伟、滕雄方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行业决议

  3、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4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星期三)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7日通过短信与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磊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作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不收取担保费用,且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信心,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就上述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审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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