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68 证券简称:北元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文件送达、邮件等方式于2025年8月3日发送至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4.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计提减值损失349,408,149.72元,其中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257,651.40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79,475,091.40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9,675,406.92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对《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办法》《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收支审计办法》《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规定》进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568 证券简称:北元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5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承担起高质量发展和提升自身投资价值的主体责任,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深耕主业,筑牢经营发展根基
2025年,公司锚定“抓管理、提效率、降成本、增效益”核心导向,围绕安全环保、生产运营、成本管控等维度,夯实主营业务发展基石。
一是守牢安全环保底线。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强化管理体系落地,推行“一岗一清单”全员责任制,落实安全“一票否决”机制,力争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验收。强化环保治理,突出“三废”的源头削减、过程监测、末端治理与综合利用,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
二是提升生产运营效能。优化系统运行,抓实设备点检维保,以“两率”(运行率、负荷率)提升为核心,提升主装置运行率;以绿色化管控为导向,通过工艺过程、用能设备、用电经济性的过程管控强化用能及碳排放管理。以生产系统精益运行为主线,夯实双增双节成效。
三是深化全流程降本增效。构建“采供销+人财物”全要素成本管控体系,严格执行“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支出”原则,全面压降非生产性支出;逐步缩减生产现场劳务外包业务,减少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用工,持续通过公开招标、竞价等方式,降低劳务外包费用;实施集中采购、竞价采购和国产化替代等“多机制”采购模式,降低采购成本;增加PVC高价片区销量和高附加值特种树脂销量,并通过期货点价、套保等工具提升产品收益。
二、激活创新动能,加速产业转型升级
公司以“高端化、低碳化、多元化”为方向,聚焦新能源、新材料、数智化等领域,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一是强化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推动金基无汞催化技术规模化应用,现已完成10万吨PVC产能无汞化改造;推广电解槽零极距、引发剂连续滴加等先进技术,开展节能诊断,推动能耗持续下降;加强科技研发,拓展PVC高附加值产品序列至45种以上,用高附加值产品提升市场竞争力。
二是深化数智赋能强化安全管控。开展数智化应用系统大检查,全面提升信息系统运行效率;开展网络安全培训和网络安全大检查,全面加固网络安全防护;完成生产管理相关数智化系统建设工作;优化运行“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子项目工业互联网平台、双重预防系统、智能巡检系统等系统,实现数据可视化管理、智能化分析,为安全生产、经营管理 等各专业领域提供精准的决策支持。
三是培育新质生产力布局长远发展。高标准编制“十五五”规划,重点聚焦精细化工、新材料领域,科学谋划储备一批契合产业政策支持、经济效益可观的优质项目;同步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培育新质生产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三、稳定分红机制,增强投资者回报获得感
公司始终将股东回报作为重要责任,坚持“利润共享、风险共担”原则,在保障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持续优化利润分配政策,形成稳定可预期的投资者回报机制。
2024年,公司在行业承压背景下仍实现稳健盈利,自上市以来,连续五年保持现金分红,累计派现超51亿元,分红比例保持高位水平。2025年,公司将持续响应国家政策,延续积极分红导向,结合年度经营业绩与现金流状况,制定与公司发展阶段相匹配的分红方案。同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披露分红实施情况,确保分红过程公开透明,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深化治理改革,提升规范运作效能
2025年,公司以“治理现代化、管理精细化”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监管要求,系统推进公司治理体系优化升级。
一是完善法人治理制度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公司已取消了监事会,将原监事会行使的职权调整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重新定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边界,提升监督的先进性和有效性;按照监管要求,从服务、信息、沟通、落实等方面探索独立董事履职支撑“四个保障”机制,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公司将持续依法落实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权力,强化独立董事履职支撑,保障各治理主体依法合规运行。
二是强化外部董事行权履职。健全履职保障体系,通过专项培训、信息通报制度及独立调研权限赋予,确保外部董事充分掌握决策所需信息;细化权责清单,明确其在战略决策、风险管控及关联交易审核中的监督职责;同时完善履职记录档案,通过年度述职评议强化问责机制,切实发挥外部董事在规范董事会运作等方面的关键作用,推动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与决策质量双提升。
五、拓宽沟通渠道,构建投资者良性互动生态
自上市以来,公司坚持“透明、平等、高效”原则,完善信息传递机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创新投资者关系管理模式,通过多维度沟通传递企业价值,增强市场认同度。公司连续三年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A级评价。
2025年,公司将持续丰富信息披露形式。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增加发布“一图读懂”等可视化内容,提升可读性;举办“走进上市公司”活动、参加券商策略研讨会及资本市场论坛等举措,主动向投资者推介公司核心竞争力;开展业绩说明会、路演或反路演活动,拉近投资者与上市公司的距离;通过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广大投资者积极展示公司业务动态、新产品下线、经营管理等情况,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六、严管“关键少数”,压实履职担当与合规防线
2025年,公司将以“严监管、强约束、重实效”为导向,确保“关键少数”依法合规履职,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
一是深化合规教育与能力提升。公司建立“关键少数”常态化培训机制,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上市公司协会等平台的合规培训,转发监管机构最新通报案例,提升其规范运作意识和决策专业性。
二是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制定各岗位年度、任期考核目标及权责,并以契约定责赋权明利。实行“基本年薪+绩效年薪+超额利润共享+任期激励”的薪酬激励机制,根据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刚性兑现薪酬、严格退出管理,促进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的全面实现。
三是强化监督制约与风险防控。公司全面对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监管新规,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构建“内幕信息防火墙”,重大事项披露前锁定知情人名单,禁止“关键少数”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每月核查持股变动情况;开展合规培训与考核,将合规要求嵌入业务流程,确保公司治理全程合规、动态达标;审计部门重点核查募集资金使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风险点,确保权力运行全程可控。
七、其他事宜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工作计划及相关预测等系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568 证券简称:北元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7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8月28日,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基本情况和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对2025年6月30日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存在减值的,计提了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1)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坏账准备,计提坏账准备257,651.40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331,095.58元,其他应收款冲减坏账准备73,444.18元。
因计提与转回坏账准备,公司利润总额减少257,651.40元。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79,475,091.40元,转销267,977,704.46元。
因计提与转销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利润总额减少11,497,386.94元。
(3)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锦源分公司(以下简称“锦源分公司”)受电石市场持续低迷及区域电价政策调整等多重因素影响,决定进行停产消缺,截至目前,公司暂无复产计划,停产消缺期间资产闲置,无法产生收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表明资产发生了减值,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并把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经确定,不得转回。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9,675,406.92元。
因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利润总额减少69,675,406.92元。
公司生产经营中所用电石主要来自外购,其中2024年外购电石184万吨,锦源分公司所产电石是对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电石原材料的部分补充,不属于公司核心产品和业务,本次停产消缺系基于市场情况审慎进行的合理安排,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已全部计入2025年上半年损益,对合并报表损益的影响为减少公司利润总额81,430,445.26元。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568 证券简称:北元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4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124号文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A股)361,111,112股,发行价格10.17元/股,共募集资金367,250.00万元,扣除本次股票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343,999.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0月14日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0〕0046号)。
2025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共使用募集资金10,441.22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13,270.95万元。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现收益6,792.19万元,其中:专户存款利息收入65.47万元、现金管理收益6,726.72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实现收益42,021.37万元,其中:专户存款利息收入2,917.43万元、现金管理收益39,103.94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272,749.17万元,其中:专户存款12,749.17万元、现金管理26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该等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于2020年10月16日前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截至目前均正常履行。
三、2025年1-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3,270.95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65.36万元。就该等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9日出具《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希会审字(2020)4603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4年7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等投资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就该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于2024年7月26日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2025年5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等投资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就该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披露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于2025年6月25日披露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公司报告期内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情况如下:
注: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中,“稳利盈”1号D款、“息息添利”60款产品已于2025年6月24日全部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8月18日、2021年11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智能工厂基础平台建设项目、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项目建设内容及部分子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变更。就该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公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证券代码:601568 证券简称:北元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6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将公司2025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5年上半年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三、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使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公司代码:601568 公司简称:北元集团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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