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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ST加加       公告编号:2025-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杨衡山先生、莫文科先生及独立董事陶浩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鉴于上述情况,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谢子敬先生、姚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公司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迟家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候选人本人同意,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迟家方先生暂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陶浩先生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和职责。

  本次董事会补选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补选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人数为5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

  一、第五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谢子敬先生,198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学历,2017年7月至2021年4月,历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资产经营二部高级副经理、高级经理等职务;2021年4月至今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综合管理部(党群工作部)高级经理(部长)(期间于2024年2月至今任天津市分公司重点项目工作组组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子敬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现任职于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谢子敬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姚迪先生,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学历,2014年3月至2018年1月,历任东方邦信融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主管、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18年1月至2020年8月,历任大连高新园区邦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主持工作)、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0年8月至2024年7月任大连高新园区邦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清算组组长;2024年8月至2025年8月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资产经营二部高级副经理,2025年8月18日起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资产经营二部高级副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迪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现任职于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姚迪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迟家方,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境外永久居留权,暨南大学本科学历,中山大学MBA结业。2010年9月至2013年7月任职万达商管集团担任管理中心总经理;2013年7月至2016年7月任职佳兆业集团担任副总裁,兼任商业集团董事长、物业集团董事长、文体及酒店集团董事长;2016年8月至2018年9月任职上海宝龙商业集团担任副总裁;2018年9月至2023年10月任职北京明润万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23年11月至今任职仲量联行担任中国区高级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迟家方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担任任何职务。

  迟家方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迟家方先生暂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ST加加        公告编号:2025-067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迟家方  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R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被提名人暂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R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ST加加        公告编号:2025-068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迟家方    作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R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本人暂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R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迟家方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ST加加        公告编号:2025-069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9月16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5年9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写字楼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时会单独表决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8月2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选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特别提示:提案1.00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选举2位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有效持股凭证,如委托出席者,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或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扫描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将上述参会登记资料提交办理登记。参会时需要核对。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15日(上午9:30 -11:30,下午14:00 -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关于表决:股东参加会议直接签署表决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行使投票权,委托人可以明确授权受托人独立自主投票,也可以在授权委托书中直接对每一项议案填报表决意见的决定。

  5.“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式样见本通知附件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杨亚梅、姜小娟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写字楼7楼

  邮  编:410600

  电  话:0731-81820261、81820262

  邮  箱:dm@jiajiagroup.com

  传  真:0731-81820215

  2.与会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0”,投票简称为“加加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委托               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数及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时间: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只勾选一种方式):

  受托人独立投票:□  (如选择该方式,受托人完全自主投票)。

  委托人选择投票:□  (如选择该方式,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直接对每一项提案填报表决意见的决定,受托人在会议现场按委托人的选择填写表决票,否则无效,该项计为弃权票)。

  

  注:本次股东大会提案1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总票数不得超过表决人拥有的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提案2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时在表格中勾选“同意”“反对”“弃权”其中的一项,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本次授权自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2025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系本公司(企业)                。

  公司/企业(盖章)

  2025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ST加加                公告编号:2025-065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第一大股东的股权结构变动

  2025年2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方”,其持有公司股份269,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42%,系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关于其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拟将其持有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全部划转至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5月7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中国东方《关于公司股权变更事宜的通知》,中国东方股权变更已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尚需取得其他金融监管机构批准;2025年6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东方《关于公司完成股权变更事宜的通知》,中国东方已完成股东名册变更相关手续,股权变更后,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为中国东方控股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的股权结构变动的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二)委托关联方加工形成损失事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加加(宁夏)委托关联方宁夏可可美和宁夏玉蜜代加工味精,因其生产出的味精未达到《味精代工合同》约定的产量标准,导致公司原辅材料超标耗用,形成委托加工损失。关联方宁夏可可美、宁夏玉蜜及公司实控人杨振先生于2024年5月20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赔偿款支付计划的说明》。2024年12月3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振先生出具的《说明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损失赔偿款还款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截至本报告提交日,公司尚未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振先生及其关联方支付的上述损失赔偿款及相关利息。公司委托加工损失赔偿款收回存在风险。

  公司将积极督促相关方筹措资金尽快偿还赔偿款,但该损失赔偿款后续能否收回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必要时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委托加工存货被拍卖事项

  本报告期内,公司委托加工的部分库存资产被公司关联方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宁夏玉蜜淀粉有限公司及宁夏沃野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家公司”)管理人多次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关联方被拍卖的资产中涉及公司委托加工的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007/009/017/018/020/022/024/052/054/055/056/057/058/059/060/061/063)。

  截至本报告提交日,公司就相关标的物的产权归属等相关问题正跟三家公司管理人进一步沟通,将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合兴基金投资收益

  合兴基金入伙天津君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正投资”),君正投资持有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以下简称“东鹏饮料”)。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回东鹏饮料项目投资本金共计19,309,238.62元,投资收益共计252,394,443.74元。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的状态及诚信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216,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99.81%;累计被冻结216,419,200股,占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100.00%。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2025年3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振先生因其个人债务纠纷被宁乡市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2024)湘0182民8362号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3、公司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审查进展情况

  2025年5月1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卓越投资转发的宁乡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湘0182破申6号〕,宁乡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万向信托股份公司对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暨公司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审查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2025年5月29日,公司收到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转发的宁乡市人民法院《决定书》〔(2025)湘0182破3号〕,获悉宁乡市人民法院已指定公司控股股东卓越投资破产清算管理人。《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破产清算被法院指定管理人暨公司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审查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4、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振及其关联方宁夏玉蜜淀粉有限公司、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加加食品(宁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加(宁夏)”)委托关联方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可可美”)和宁夏玉蜜淀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玉蜜”)代加工生产味精,因关联方宁夏可可美及宁夏玉蜜生产出的味精未达到《味精代工合同》约定的产量标准,导致公司原辅材料超标耗用,形成代加工损失,公司将其确认为应收宁夏可可美及宁夏玉蜜欠款,计入其他应收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关联方宁夏可可美、宁夏玉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振先生于2024年5月20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赔偿款支付计划的说明》,说明情况如下:“我方计划通过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收回应收款项、变卖机器设备、向第三方借款、引进战略投资者、实施债务重组等措施,在不晚于2024年11月30日前尽快筹措资金分批或一次性向加加(宁夏)支付上述损失赔偿款,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支付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披露的《关于湖南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未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振先生及其关联方支付的上述损失赔偿款及相关利息。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振先生出具的《说明函》,就其未能按《支付计划》支付上述损失赔偿款及相关利息的原因进行了说明,并承诺将继续采取相关措施筹措资金,清偿上述损失赔偿款,但未说明具体还款计划和期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损失赔偿款还款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截至本报告提交日,公司尚未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振先生及其关联方支付的上述损失赔偿款及相关利息。

  5、公司实际控制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2025年3月,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振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杨振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5〕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六)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

  2025年4月,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加加(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加加食品(宁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加加食品(湖南)有限公司、湖南加加一佰鲜食品有限公司均对其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变更,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工作,取得了新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2025-029)、《关于控股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2025-031)。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ST加加        公告编号:2025-064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17日以电话、微信、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因临时增加议案,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以电话、微信、书面方式发出增加会议提案的通知及本次会议更新的议案内容,并取得了全体与会董事的同意。

  2、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8月27日下午在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写字楼7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举手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3名,实际出席董事3名,出席会议的人数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

  4、会议由周建文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周继良、肖星星、王杰、公司高管杨亚梅、刘素娥及董事候选人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全体董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客观完整地归纳和表述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予以通过。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杨衡山先生、莫文科先生因个人原因已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且辞职报告已生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谢子敬先生、姚迪先生提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谢子敬先生、姚迪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1选举谢子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选举姚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次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谢子敬先生、姚迪先生的任职资格等事项发表了审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3、全体董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陶浩先生因个人原因已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迟家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迟家方先生暂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陶浩先生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和职责。

  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次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迟家方先生的任职资格等事项发表了审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4、全体董事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选董事的相关议案后,没有任何一方股东能控制公司董事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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