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含子公司)拟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所有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 交易品种与交易方式: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含差额交割)、外汇掉期、货币互换、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和对外投资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等。
● 交易场所: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 交易业务的相关情况:
1、原交易业务额度及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合约价值总额度为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预计外汇衍生品业务所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在任何时点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优先使用银行授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余额为1,935.48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2、本次增加交易业务额度
鉴于目前外汇市场汇率波动以及公司外币存款增加,拟在原审议通过的总额度为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基础上再增加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本次增加后,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合计总额约价值总额度为4,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3、增加后交易业务额度及使用期限
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到2025年12月1日止,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累计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到2025年12月1日止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4,000万元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 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08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但业务操作仍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随着公司及其子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收支结算币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使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且公司的出口业务和对外投资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同时,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风险显著增加。为有效管理外汇风险,确保公司财务稳健,减少汇兑损失,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不利影响,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联系紧密的包括远期结售汇(含差额交割)、外汇掉期、货币互换、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并在原审议通过的总额度为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基础上再增加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本次增加后,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合计总额约价值总额度为4,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所有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二)交易品种与交易方式: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含差额交割)、外汇掉期、货币互换、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和对外投资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等。
(三)交易额度及期限:公司拟再增加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额度为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日止。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预计外汇衍生品业务所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在任何时点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优先使用银行授信。
(四)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五)交易对方及交易场所:拟在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拟在境外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由于境外子公司属地经营,为满足管理自身外汇风险、遵守所在国家或区域的外汇管理政策的需求,境外子公司有必要与境外金融机构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
(六)授权事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0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业务变动等原因需提前平仓或展期衍生金融产品,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需向银行支付差价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6、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制定了《外汇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交易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保密及隔离措施、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外汇衍生品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获取无风险收益、提高股东回报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策略。
(三)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及不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五)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六)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提高积极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列报及披露。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8月29日
公司代码:603091 公司简称:众鑫股份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0月,美国商务部对原产自中国、越南热成型模塑纤维产品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2025年05月07日(美国时间),美国商务部就上述反倾销作出初裁,裁定众鑫股份的反倾销税率为470.63%,详见公司2025年05月13日(北京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国商务部对原产自中国、越南热成型模塑纤维产品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2025年06月06日(美国时间)美国商务部作出更正,确定反倾销初裁的税率为136.27%。
反倾销、反补贴调查预计将在2025年四季度作出终裁。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4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559,7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7,332,05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4,800,000.00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31,777,663.5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0,754,383.47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4年9月12日出具了天健验〔2024〕382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根据《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结合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情况,于2024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1)项目当前进展情况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相关工作,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拟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2)延期调整
公司深刻践行全产业链持续发展理念,在相关行业技术飞速发展的情形下,为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形势,满足行业领先的安全环保及自动化等规范要求,提升项目整体建设水平,公司在项目评审、方案优化等前期准备阶段所需时间较长。
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秉承公司稳健经营的发展策略,经审慎研究,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时间延期调整如下: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2024年10月,美国商务部宣布针对原产中国和越南的本行业产品启动“双反”调查;2025年上半年,全球贸易形势复杂,全球经济环境、国际形势复杂且多变,美国面对全球不断加征关税政策,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了不小的压力。
公司结合自身整体战略发展规划,需要更多时间来观察和掌握最新市场需求,以便使项目投产后的产品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对项目进行重新审视和调整。需要对项目的技术改造方向、产品定位、产能规划等进行优化,以更好地满足公司长期发展目标和市场竞争的需要,这也使得项目需要更多时间来进行调整和完善。同时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率,公司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和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审慎决定延期实施;
(2)重新设计与规划变更需要较长的时间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根据潜在的市场需求,需要重新评审项目内容、变更建筑物设计及向政府规划部门申请规划评审,需要重新办理规划变更并经批准许可后方能动工。
三、本次延期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如下:
(一)项目延期的必要性
1、募投项目原有方案落后于当前市场环境,需重新规划
因技术进步快,国际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原有研发募投方案已经不适应当前的市场环境,需要重新规划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涉及到项目内容重新评审、建筑物设计变更及规划调整等方面所需时间较长,拟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2、提升公司自动化生产水平,提升企业竞争力
公司结合自身整体战略发展规划,需要更多时间来观察和掌握最新市场需求,以便使项目投产后的产品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对项目进行重新审视和调整。需要对项目的技术改造方向、产品定位、产能规划等进行优化,以更好地满足公司长期发展目标和市场竞争的需要,这也使得项目需要更多时间来进行调整和完善。
当前制造型企业普遍面临人力资源短缺及人工成本上升等难题,这就要求公司改进生产工艺流程,大量引用自动化、智能化设备及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自动化生产线以缩减人员规模,降低人力成本及管理难度,从而保证公司具备进一步提升自动化生产水平,进一步降本增效的能力。
通过建设先进的研发中心,项目将为公司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推动技术创新与产品研发的持续突破,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研发水平,增强公司在行业中的技术优势,提升行业竞争力,并推动产品的绿色转型和低碳化发展,同时,项目有利于培育公司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创新优势,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技术领先地位。通过加强技术研发能力,公司将能够抢占技术制高点,推动新兴领域的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
(二)项目延期的可行性
1、深厚的研发基础和丰富的技术积累为项目建设提供可执行基础。
公司深耕行业十余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等荣誉。同时,公司拥有一支专业的研发人才队伍,具有完整的研发设计到生产的实现能力。
2、优质的客户资源为项目建设提供了业绩保障
以技术优势为依托,公司主营产品获得了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在行业内已经形成了较强的竞争力和知名度,在相应的细分应用市场形成了一定规模及影响力。
(三)保障募投项目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及时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提高募集资金效率,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2、在充分考虑工期、资源、人员等因素下,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计划,明确每个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内容和时间表,确保施工进度的按期推进。
3、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募投项目的跟踪和协调工作,积极调配人员、优化资源配置,在保证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监督募投项目的项目进展。
4、建立内部跟踪和反馈机制,定期汇报募投项目情况,统筹解决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展的问题,确保募投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经济效益可控,推进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四、项目实施的论证结论
公司认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均未发生重大变化,虽然短期内,外部环境不稳定和不确定性因素增多,但从长期看,项目仍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经审慎研究论证,公司将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并对该项目实施期限进行调整。
继续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下游客户新产品需求变化,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合理安排,力求实现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公司本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仅涉及募集资金投入时间安排,不涉及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的变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与公司现有生产、研发的能力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
因此,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够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质量地实施,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布局和长远健康发展。
六、相关审议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08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09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08月2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虽然短期内,外部环境不稳定和不确定性因素增多,但从长期看,项目仍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经审慎研究论证,公司将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并对该项目实施期限进行调整。继续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下游客户新产品需求变化,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合理安排,力求实现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实施,是公司根据行业现状和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综合评估,项目的重新论证并延期实施,仅涉及募集资金投入时间安排,不涉及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的变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因此,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能够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质量地实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布局和长远健康发展。
监事会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建设。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提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2510867;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发表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是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4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559,7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7,332,05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4,800,000.00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31,777,663.5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0,754,383.47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4年9月12日出具了天健验〔2024〕382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根据《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结合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情况,于2024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本次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本次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七)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说明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投资期限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为38天。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发表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董事会于2025年08月2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与电话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0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董事长滕步彬主持;公司监事宋清福、胡旭翠、姬中山及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朱建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董事会审议,最终以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众鑫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众鑫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6号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而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后,将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请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公告》。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与电话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清福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监事会审议,最终以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众鑫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众鑫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6号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而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后,将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虽然短期内,外部环境不稳定和不确定性因素增多,但从长期看,项目仍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经审慎研究论证,公司将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并对该项目实施期限进行调整。继续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下游客户新产品需求变化,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合理安排,力求实现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实施,是公司根据行业现状和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综合评估,项目的重新论证并延期实施,仅涉及募集资金投入时间安排,不涉及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的变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因此,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能够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质量地实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布局和长远健康发展。
监事会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建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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