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将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55.9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50元,共计募集资金67,733.21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48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0,253.2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177.7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7,075.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8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其中包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金额21,280.2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本公司及子公司崇左众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州县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来宾众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浙江众鑫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市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06月30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共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4个募集资金理财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表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0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尚未到期金额合计为30,000.00万元。
4.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孙)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孙)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及发行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及发行费用,之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25年上半年置换募集资金14.27万元。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因“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方案需重新规划,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09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项目建设完成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在保证公司行业技术先进性的同时不断扩充和完善公司产品结构,从而巩固并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和市场份额。
(四)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8月29日
附件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上华街道仁和路1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8日
至2025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制度。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5年9月15日9:00-16:00。
(二) 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上华街道仁和路11号公司会议室(2楼)
(三)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方式登记。如以信函方式登记,请在来信上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或法人单位营业执照,信函上请注明“众鑫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上华街道仁和路11号公司会议室(2楼)
联系电话:0579-82366698
联系人:众鑫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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