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 制定和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上接D3版)

  (上接D3版)

  

  除上述条款修订内容、条文增删引起的序号及交叉引用调整、个别非实质性文字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工商变更、备案手续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办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修订、制定和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治理结构,经对相关制度进行全面的梳理,决定修订、制定和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特此公告。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0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章根宝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5年修订)》《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特此公告。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2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20号”文《关于核准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78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36.88元/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460.64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7,501.71万元(含税)后,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本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460.64万元,发行费用总额为人民币9,737.33万元(不含税),具体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上述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51,723.3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2年7月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591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4,839.9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合计金额尾差系按万元折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1,000吨维生素A项目”原拟投入的募集资金63,129.15万元调整为43,129.15万元,后续产能建设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企业研究院项目”原拟投入的募集资金23,886.55万元调整为12,886.55万元,并将上述两个项目未经使用募集资金中的合计31,000万元用于建设“年产6.677万吨精细化学品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新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天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天新”)负责实施。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23年12月14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宁夏天新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七天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该账户为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202253980612)的子账户,子账户不具备对外结算功能。

  [注2]合计金额尾差系按万元折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750.4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5.92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6146号),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资金可以在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资金可以在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通知存款的现金管理余额为10,00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并结项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业务需求和资金使用效率,同意调整募投项目“年产7,000吨维生素B5项目”、“销售网络及智慧工厂项目”的投资规模,保持拟使用募集资金不变,同时将上述项目名称分别变更为“年产3,000吨维生素B5项目”、“智慧工厂项目”;上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同意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350吨胆固醇、6吨25-羟基维生素D3项目”、“企业研究院项目”的投资期限均从2025年7月延长至2026年7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5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2025年6月30日,项目尚在持续投资建设中,最终产品达产条件尚未完成,暂未实现经济效益。

  [注2]公司未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进行承诺。

  [注3]公司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部分主要系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取得的收益所得。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均系有关产品的销售毛利润。

  [注5]合计金额尾差系按万元折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项目尚在持续投资建设中,最终产品达产条件尚未完成,暂未实现经济效益。

  

  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4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自行动方案制定以来,公司积极推动落实相关工作,现将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方面

  2025年上半年,公司继续深耕主业经营,提升生产、管理效能,增强企业发展韧性,同时强化研发、生产、采购、销售等各个经营环节的协调联动,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

  降本增效方面,公司始终坚持精细化管理,持续改进生产工艺,不断增强数字化制造能力,打造贯穿小试、中试、产业化的化工单元模块平台,产品收率、能耗水平和人效比实现进一步优化。同时,公司积极向产业链上游延伸,拓展现有维生素产品的关键中间体,保障原料供应,降低原料成本,持续夯实公司在相关产品领域的成本优势。

  客户服务方面,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继续推行产品规格多样化、差异化策略,深化产品分级销售体系,提升客户服务质量,增强客户粘性,继续巩固公司在单体维生素领域的市场地位;同时,公司持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积极推进产品注册认证工作,于报告期内取得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授予的叶酸CEP证书,进一步推动相关产品在高价值市场的应用延伸。

  新产品投放方面,公司按照既定规划稳步推进新建项目、技改项目的开发和建设,维生素B5、维生素A等维生素产品的产销量继续爬坡,ABL、胆固醇、甲醇钠、L-丙氨酸等中间体产品的市场推广步入正轨,为公司进一步丰富产品组合、增强持续竞争力奠定基础。

  二、“持续稳定分红,保障股东权益”方面

  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6月17日完成了权益分派工作的实施,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96亿元,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达到45.44%。自上市以来,公司一直实行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未来,公司将结合自身盈利水平、资金使用安排、经营发展需要、债务偿还能力等多方面因素,统筹平衡回报投资者和促进公司中长期发展的关系,进一步优化股东回报机制,保障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三、“加强投资者沟通,传递公司价值”方面

  公司严格遵守《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通过强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要求,建立内部自查与外部监督机制,确保制度有效执行。公司按照规定披露定期报告及各类临时公告,将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公众披露,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平等地获得公司信息,维护投资者权益。同时,公司通过投资者电话、电子邮件、分析师调研、券商策略会、股东大会、上证e互动、定期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和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阐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发展规划,树立公司的资本市场形象。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系统展示了公司2024年度在社会责任领域的实践和绩效,促进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情况。同时,公司在多家ESG评级机构的评级或评分实现了提升。

  四、“坚持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方面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各项内部制度,积极落实内部控制措施,持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今年以来,公司根据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发展经营需要,全面梳理内部制度,对《公司章程》及配套治理文件进行修订,确保公司治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股东权利保护,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经营管理人员的责任,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方面

  新“国九条”、新《公司法》等资本市场新规的密集出台,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提出了更高的合规及履职要求。公司积极开展监管政策学习,及时传递最新监管动态,组织“关键少数”参加监管机构、上市公司协会及中介机构举办的培训,夯实其忠实、勤勉、谨慎履职的基础。同时,公司持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推动“关键少数”加强和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科学制定董事、高管薪酬考核制度,充分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

  2025年6月28日,公司发布《关于股东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司股东天台县厚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台县厚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台县厚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向市场传递对公司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特此公告。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5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工业园工业六路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7日

  至2025年9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请详见2025年8月29日本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2025年9月1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4:30

  (二) 现场会议登记地点

  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工业园工业六路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等股权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附件1)进行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需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二)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忆

  联系电话:0798-6709288

  电子邮箱:ir@txpharm.com

  通讯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工业园工业六路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30000

  特此公告。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9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江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和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及相关制度文件。

  (四)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其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以下简称“ESG”)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ESG治理体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同步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且同步修订相关条款。本次调整仅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名称和职责调整,其组成及成员职位、任期不作调整。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和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本议案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和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及相关制度文件。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5-034)。

  (七)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5)。

  特此公告。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公司代码:603235                                        公司简称:天新药业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1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现将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 2025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1、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主营业务分渠道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2025年1-6月经销客户变动情况

  单位:个

  

  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